“五一”期间,肇庆的消费市场人气骤增,各路商家纷纷推出促销活动,市民在种类繁多的“打折”、“特价”风潮中很难捂住钱袋子。工商业内人士提醒市民以后在黄金周购物一定要理智,警惕消费陷阱。
家住明珠花园的王女士日前向记者投诉说,今年元旦前夕,筹办婚礼的女儿多买电器时获赠了一台电磁炉,但电磁炉刚用了两个月就坏了,回去找商家换,说赠品已经发完没法换,也不能退,只好自己掏钱维修。而孙女士的遭遇也挺“窝火”。“五一”期间,她在市内某商城一服装店内购买了一件“原价198元,现厂家98元特价直销”的休闲夹克衫,可随后逛至附近一家大超市后发现,同一款衣服超市内的标价才90元!
据了解,从假日至今,一些餐馆、酒店也打出了“打折”、“优惠”的招牌吸引消费者,但有个别经营者却将一些即将过期或长期销售不掉的酒水、食品混入“打折”商品中,并冠以“厂家促销”、“今日特价”的名义,误导消费者。
有关人士介绍,近期市消协有关特价商品的投诉主要涉及家电、服装、食品等方面。商家推出各种特价商品,除靠低价吸引人气之外,很有可能还有质量等原因。以特价家电为例,很多商品都是老款式,有些甚至是已经停产的机型或有一定磨损的样机,售后服务难以保障。消费者买到这样的商品很有可能遭遇售后服务、返修的种种限制,使消费者得不到常规商品应有的服务,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图便宜”心理,有意隐瞒了产品的缺陷,刻意强调特价产品的价格超值性,误导消费者的消费倾向,最终目的不过是清理库存、减少资金压力和聚集人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出于自己的经济利益,封杀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应当引起消费者的警惕。
所以,工商部门有关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特价商品要根据实际需要,不能只贪图价格便宜。服装类商品购买前要仔细检查、试穿得当;家电产品应注意“三包”期限,尽量避免质量风险;购买食品则要仔细查验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和含量等。此外,购物时应索要购物凭证,一旦权益受损,可以凭证据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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