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餐饮实行明码标价 消费者不花冤枉钱
来源:中山日报 2006-09-04 发布时间:2006-9-4
从8月28日起,南头镇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镇内餐饮行业的明码标价工作,以促进全镇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此次规范餐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是在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相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下统一进行的。南头镇对餐饮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明码标价作出了详细的界定。根据界定,对不明码标价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表明的费用的;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擅自印制标价签和价目表,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以及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该镇价格监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作者:柯颂 编辑:ki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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