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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对付虚价打折应货比三家
来源:中山日报 2006-09-15 发布时间:2006-9-16 点击数:

   某款手机市场平均价在1100元左右,可商家就敢标价1800元,然后抛出所谓的促销打折优惠,你若是花8折的价格1440元买下后,你会是什么感受?你若想投诉,商家会说:这又不是政府定价的商品,我爱卖多少就卖多少,谁管得着?不信你可以去告呀。

  面对商家这种有失诚信的经营手段,消费者怎么办呢?
  
虚价打折现象普遍存在

   上个月,消费者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样一件事,他在一家大型手机连锁店里花1440元购买了一台诺基亚手机,正是因为相信了卖场里不停播放的广播“挑战本地最低价”而掏钱。几天以后,他与同事去逛别的商场时却意外地发现,同样品牌、型号的手机在其他商店内所出售的价格均在1100至1200元之间,王先生找到该手机连锁店论理,可是毫无结果。

   其实,王先生也只是偶然发现了这种现象,而记者在平时走访市场时发现的“虚价”的现象数不胜数,消费者如果没预先搞些“货比三家”的市场调查,很可能就会陷入价格陷阱。比如,市场平均价在1000元左右的商品,有的商家标价3000元并不奇怪。特别是在一些服装、礼品等市场和商店,商家的标价更离谱。有些消费者即使“拦腰砍价”,商家仍然大有赚头。

   近日,记者在大信附近的一间时装专卖店里看到,一套新上市的女秋装标价588元,一位本地口音的时髦女士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商家打了7折,给出了一个410元的“放血价”,但看到这位女士还在犹豫不决,老板娘最后说,“400元不能再低了,我已经不赚你一分钱了,就算是我发个中午市吧”。那位女士便愉快地出手。在另一家专卖店,一件标价为180元的短袖秋装毛线衣,有位年轻女孩能以50元的价格买下。

   市消委会的一位人士说,千万不要以为这两个商家真的不赚钱了,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有的商家开价的确漫无边际、名不副实,其中的水分和玄机,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猜测,所以一般的消费者怎么算也算不过商家。

虚价打折成商家促销策略

   为何虚价打折的现象非常普遍呢?记者在采访多位商界业内人士后了解到,其实,虚价打折早已成为商家促销的重要手段之一。据某商场一位品牌专柜经销商介绍,从成本核算上讲,到高档商场设专柜,场租、运营等成本要高于临街铺面和大卖场,商家当然希望能从商品的浮动价格上弥补一些成本支出。从消费心理上讲,高档商场的目标客户也是高端客户,这些客户对于价格是否高出同类产品并不是很敏感,你要是标低了,人家还可能觉得贬低了自己的身份呢。许多顾客认为,高价才能保证高质量,你标价低了人家还会怀疑你卖的是不是劣质货。说白了,这是一种经营策略。

   某外资商场的一位高管如是说,她们公司在华南都是很有名气的,忠实客户也基本上是生活水平不低的消费人群,回头客一般都是有一定消费能力的中高收入人群,虚价打折并不是在“宰客”,只要顾客认为物有所值,也就会心安理得地消费。
  
经营者自定市场调节价

   对于这种虚价打折的行为是不是价格欺诈?记者咨询了物价检查部门的人士,据介绍,根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除了国家规定的一部分商品或服务为政府定价,经营者的定价必须不能政府定价之外,大多数商品如手机、数码相机配件、家电以及服饰等均为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自定零售价格。

   有关人士说,商品的“市场平均价”也很难界定,因为每个商家的进货渠道并不一样,运营成本也不一样,所以有的开价很高,而有的开价相对就低些。但只要商家明码标价,不虚构“原价”来打折促销,价格标得再离谱,也并没有涉及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所说的“价格欺诈”行为。
   市消委会的有关人士认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种行为虽然不合情理,但很难界定为价格欺诈。所以,在市场监管不完善、商家诚信度有待提高的今天,消费者要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就要提高自己的鉴别和判断能力,理性购物,在购物时要“货比三家”,才不容易当“冤大头”。

作者:黄标  编辑:ki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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