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超市标售不一 被罚款20万
来源:2012年4月26日 燕赵都市网 发布时间:2012-4-26
“超市价签与结账的收银小票价格不符”已经成了个别超市“不良促销”的一个手段。日前,石市一家超市就因此被物价部门给予了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记者从石家庄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根据消费者举报,长安区某超市销售的蓝月亮洗衣液就出现了标价与结账的收银小票价格不符的情况,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7条规定,物价部门对商家处以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物价局提醒,如遇有类似情况要学会维权,一是要保存好购物小票;二是保留所买商品当时售价的标价签或者拍到的标价签照片;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或是拨打消协维权电话“12315”,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获得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赔偿。
作者:秋凌 编辑:1226453809
- 本文标签:
|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 |
- 相关内容
- 更多
- 河北馆陶启动农村淘宝本地生活项目 [2016-11-18 17:27:41]
- 河北大名经开区打好粮油特色牌 [2016-11-18 17:14:20]
- 京津冀协同发展 石家庄将打造成为新的经济增 [2015-7-28 10:25:10]
- 河北32个综合体将开业 回归到以“商业”为主 [2015-6-30 11:11:08]
- 河北省物流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2015-3-24 15:40:27]
- 辛集 打响皮革保卫战 [2015-1-22 15:49:55]
- 图片资讯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