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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超市申请取消商品“价签” 引发争议
来源:2011年04月14日 西部商报 发布时间:2011-4-15 点击数:

    昨天下午,丹尼斯、大商、世纪联华等连锁超市的“紧急报告”已经“起程进京”,预计今天能够到达。
  
    昨天,针对这一事件,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邀请各大商家进行座谈,了解相关情况。
  
    目前,我省已经将此事上报国家发改委,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商家解释
  
    管理好价签,没问题
  
    件件都贴上,有麻烦
  
    记者查阅各大网站论坛留言以及来电发表的看法发现,不少网民希望商家明码标价,特别是在超市购物时能一目了然地看到每件商品的价格,避免出现拿错商品,看错价格。
  
    对于一些讨论热烈的话题,河南多家大型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看到留言,今后将管理好价格标签,让消费者购物更方便。
  
    但他们也都表示,如果执行件件都贴价签的话,还是会存在一定问题和麻烦。
  
    在沃尔玛公关部负责人柳燕看来,超市确实需要进一步加强价格标签管理,让消费者一目了然看到商品对应的价格,但如果每件商品外包装上都粘贴价格标签,可能带来的失误几率会增大。
  
    柳燕举例说,大超市每天都有促销活动,如果做可乐促销,按照这一规定,每瓶可乐瓶身都要贴价签,今天没卖完明天再卖,价格需要一天一换。超市每天的销量那么大,这确实是比较难执行的一件事。
  
    “让人担忧的是,这些粘贴在商品上的价签,通常很容易被揭掉,假如一些喜欢搞恶作剧的人将商品价格标签互换,不知情的消费者购买后,势必要进行投诉。”柳燕认为,这样造成的纠纷,势必大大增加。
  
    网友建议
  
    超市增设价格查询机
  
    昨天打进商报热线的一位消费者提议说,其实个个商品都贴价签没有必要,商家在超市购物区醒目位置放置几台查询机,也会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感受到“明码标价”。他建议,一个大超市设置5台左右就够了,这样,成本低,还方便消费者。
  
    事实上,在丹尼斯、沃尔玛的部分卖场已经放置了价格查询机,消费者如果找不到促销员,也找不到商品价格标示,到价格查询机上一查就知道价格了。丹尼斯大卖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超市购物,如果不确定价格是多少,一方面可以到收银台扫一下价格,另一方面可以在价格查询机上查询。
  
    沃尔玛公关部有关人士也告诉记者,在河南的每家超市都配置有价格查询机,以便消费者查询,明明白白消费。
  
    【最新进展】
  
    河南物价部门召开紧急会议
  
    超市“报告”已经进京
  
    昨天上午10时许,丹尼斯、大商、世纪联华等河南大型超市有关人士,陆续接到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的电话通知,邀请各大商家下午就价格标签一事进行座谈。
  
    这被商家视为一个积极的信号。
  
    “商家代表纷纷报告了近期遭遇职业打假人投诉的困扰,谈了谈对价格标签的看法,但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表态,还不知道怎么处理。”昨天下午4时30分,一超市有关负责人在座谈会结束后告诉记者。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魏利建说,他们召集企业开会,主要是为了了解相关情况。目前,考虑到《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出台时间较早,是否还符合当前的现实要求有待分析,我省已经将此事上报国家发改委,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昨天上午,河南世纪联华超市也在《关于物价面临上涨压力的紧急报告》上盖章签字。这份由丹尼斯、世纪联华等河南多家超市盖章的报告,昨天下午6时“坐”上了开往北京的动车,有关代表起程前往北京,向国家发改委呈送。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这份承载着河南众多大型超市期待的报告,今天有望送至国家发改委。
  
    省发改委:对于规定,无解释权
  
    针对此次事件的关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省发改委法规处相关人士。
  
    该人士表示,郑州市物价部门对大型超市的处罚,依据是其涉嫌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8号)第十四条“开架柜台、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等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经营者应当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粘价格标签,并应分品种在商品陈列柜处按第十三条规定明码标价”的规定。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是由国家制定的,其解释权在国家相关部门。就我省而言,既没有对“规定”的解释权,也没有变通的权力。在国家相关部门没有做出相关的解释之前,我省物价部门只能依照该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
  
    当然,如果国家层面为此作出了解释,或者说今后“法规”有一些修订,物价部门会依照新的“法规”来执行。就目前而言,郑州市物价部门的处罚有法可依,处罚标准也适中。
  
    【外地做法】
  
    湖南“补充解释”:
  
    只要明码标价就不算违规
  
    事实上,不只是河南超市遭遇这样的维权尴尬,在湖北、湖南等地的城市,均发生过类似事件。
  
    河南物价部门拿到一份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对大型超市开放式货架单个商品明码标价问题的复函》(湘价函[2010]146号),在这份去年的复函里,湖南省物价局就当地出现的价格标签事件,做出的处理结果是这样的:
  
    凡商场分品种在商品陈列柜(架)处按规定明码标价,同时在提供给消费者的单据中,以信息条码打印每个商品的价格、数量和金额,尽到了告知义务,达到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的目的,且不会造成买卖双方价格理解歧义,可不作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湖南省物价局当时认为,随着零售超市的商品数量和经营品种越来越多,商品零售交易已由原来的手工收费改进为电脑按信息条码计费,要求经营者仍然使用打码机在所有单个商品上胶粘价格小标签已不现实。
  
    发改委责令修改
  
    湖南解释被废止
  
    职业打假人赵正军说,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对大型超市开放式货架单个商品明码标价问题的复函》,是打假人士黄平国去年打假得出的结果。对于这个复函,打假人黄平国不服,于是向国家发改委进行了投诉。今年3月31日,黄平国收到国家发改委的答复。答复称已经责成湖南省物价局修改与国家计委8号令不符的内容。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在湖南省物价局网站上发现一条《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内容第5条显示: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应当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粘价格标签。
  
    根据我省当前明码标价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国家发改委,我局《关于对大型超市开放式货架单个商品明码标价问题的复函》(湘价函[2010]146号)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
 
    职业打假人赵正军:“我就靠打假养活家人”
  
    新闻事件
  
    昨天,河南商报报道的丹尼斯等超市就价格标签争议,上报国家发改委一事,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反响。
  
    搜狐、新浪等国内知名新闻网站进行了转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等众多媒体也纷纷致电河南商报记者,希望能够采访“职业打假人”赵正军,一时间,赵正军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昨天中午,河南商报记者对职业打假人赵正军进行了专访。
  
    当事人档案
  
    赵正军,职业打假人
  
    当事人语录
  
    感谢郑州司法环境走在全国前列
  
    别的我什么都没有干,如今是职业打假人,就靠打假养活家人。
  
    生活
  
    除了打假,不干别的
  
    记者:除了职业打假,您还从事什么工作?
  
    赵正军:别的我什么都没有干,如今是职业打假人,就靠打假养活家人。家人及亲戚朋友对我的做法不反对,我个人理解她们是支持我的。
  
    记者:您的收入来自哪里?
  
    赵正军:“10倍赔偿”就是我的收入,我发现了大型超市内有过期产品、存在价格欺诈的情况,我一次会买好几百元的东西,并进行录像取证,之后我便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我的观点是,我把过期食品买去索赔了,其他消费者便可以不受害了。
  
    记者:外界对您有这样一种说法,说您刚开始打假时骑着自行车去投诉,如今已经开着商务车去投诉了,这种说法是真实的吗?
  
    赵正军:这个问题我可以很明确地回答,我过去打假是步行或坐公交车,从来没有骑过自行车。另外,目前我的交通工具依然是步行或坐公交车。
  记者:您打假这么多年,您感觉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最害怕的是什么?最欣慰的又是什么?
  
    赵正军:我最害怕的,是没有地方说理去。如果说我去提出诉讼,法院不受理,那我就没有办法达到自己的打假目的了。但现状是,郑州的司法环境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我感谢郑州司法环境走在全国前列。
  
    我最欣慰的,便是商品信息登记不全的商品,如今都不敢在郑州市场上卖了,怕我找麻烦,都卖到了外地。
  
    回首
  
    一年发起诉讼100~200件
  
    记者:您是哪一年走上这条路的?
  
    赵正军:2006年以来,我一直关注食品安全领域,最初是很原始的索赔,随后发展到行政复议和诉讼。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渐趋规范的行政执法,如今已经让我在这条道路上不能自拔了。2006年之前,我从事过通信、餐饮等行业。
  
    记者:这些年,您打了很多官司,具体有多少您还记得吗?
  
    赵正军:打了多少官司我自己也记不清了,但最忙的时候一上午要开5个庭,自己既是原告,也是律师。如果粗略计算一下,我一年发起的诉讼在100~200件之间,一年的复议在300~400起之间。最多的一次,一个月我复议了省里一个部门180起。
  
    记者:对您这样的职业打假人,外人会有各种看法,您如何看待大家的看法?
  
    赵正军:对自己的打假,要看大家如何理解,如果感觉我是为私利而做,我也不反驳,宽容对待吧。
  
    记者:你觉得你有成绩吗?
  
    赵正军:还是有成绩的,比如郑州的一家大型超市,经过我的不断举报,相关部门对其的罚款也从1000元、1.5万元、3万元等不停地向上涨。最高的一年,我曾让一家超市一年缴纳了20多万元的罚款。
  
    打假
  
    职业打假人还有专门的QQ群
  
    记者:在打假过程中,您是否认识了与自己一样的朋友,如何联系?
  
    赵正军:认识了不少与我一样的职业打假人,但联系比较多的仅有北京、湖北、湖南的几个人,为了方便联系,我们还有自己的QQ群。其他职业打假人与我相比,他们往往侧重于买东西直接解决问题,我则侧重于提出诉讼。
  
    此外,如今我还与一些商家、政府官员交了朋友。比如,商家遇到了投诉,有时会咨询我如何处理,政府部门也邀请我去给他们做行政执法方面的培训等,我希望未来能多接触这类事情。
  
    记者:除了目前过期商品等打假,今后您的打假方向有没有一个规划
  
    赵正军:今后我会努力对“产品内在的东西”打假,比如食品,我要去检测其内部的食品添加剂等是否超标,如果超标了,便是我的打假对象。
  
    相关链接
  
    上海静安区:职业打假人的官司和解撤诉率达98%
  
    上海静安区法院2010年共受理消费者维权案件99件,其中要求商家退一赔一的案件69件,比2009年上升109%。静安区法院统计发现,去年近90%的这类案件原告是职业打假人。
  
    由于职业打假人员具备专业素质,精通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一旦出手基本不会落空,而知名商家为了顾及形象和影响,这类案件大多无须进入审判程序,多以调解或和解撤诉的形式结案。以去年为例,该类案件调解、和解撤诉率高达98%。
  
    打假人自爆:牟利第一位
  
    “有时候我也会安慰自己,我们可是为了消费者的利益啊。但说实在的,首先牟利是真的。”北京一位“职业打假人”王健说“商家有的不愿意惹事,也有较真的,觉得自己没什么问题,就那么点瑕疵。还有一些商家不愿意得罪所在的商场,商场怕丢名声,所以商家也宁愿赔。反正他们赚得多,每年出点血不算什么。”据说,尝到甜头的“打假人”还很嚣张,曾经就有人直接指着商家说:“我一年吃你20万轻轻松松的。”
  
    社会学家:职业打假人是不良商业生活中孕育出来的寄生虫
  
    社会上给予职业打假人的评价褒贬不一。更多的消费者把他们当作是英雄,但也有人认为他们就是在借此为己谋利。职业打假人应该如何定位?社会学家夏学銮将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比做“不良商业生活孕育出来的寄生虫”。俗语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因为有假,他们才有存活的空间。客观上来讲,这些人对于市场的净化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的代表。当“打假者”以索赔为目的时,也要守住一定的底线。有时候合法与违法之间仅有一线之隔,职业打假就像在打擦边球,同样要面临风险。
  
    一种争议
  
    去年8月19日,专业打假人刘江涉嫌敲诈勒索被重庆警方刑拘,曾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2010年9月7日成都商报报道,舆论对职业打假人士最大的质疑是认为打假人士以公益为口号,实质是索赔要钱,以此敛财。网友的声音针锋相对:反对刘江行为者认为,借举报电视台的名义,实际上就是敲诈经销商。对于借打假名义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法分子应坚决打击。正义的打假行为值得我们支持,但作为谋取利益的手段就很可耻了。而支持者认为就算刘江的出发点是为了赚钱,也是因为出现了假东西,才让打假人士有机可乘。
    
    请求废除标签是想继续“价格暧昧”?
  
    近日,郑州多家大型超市丹尼斯、世纪联华、家乐福、大商超市等欲"联合上书"国家发改委,请求不在商品包装上打价格标签。 
  
    明码实价是一种法定要求。《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8号)第十四条规定,开架柜台、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等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经营者应当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粘价格标签,并应分品种在商品陈列柜处明码标价。
  
    制定这样的规定,就为防止商家搞阴阳价格,进行价格欺诈。在现实中,即使规则要求明码实价,一些商场仍在玩价格欺诈,前一阵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就在价格标签上动手脚,被发改委罚款。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这些大型超市居然有勇气向发改委提出废除价格标签的请求,实在勇气可嘉。
  
    其实大型超市上书发改委请求废除价格标签,并非对商品不标价,只是要求不在每一件商品上贴标签。这个要求的不合理之处就是,不打标签商场就可能混水摸鱼。现实情况正是如此,很多商场平时就不执行发改委的规定,以不贴价格标签来搞欺诈。发改委制定价格标签制度,正是治理价格欺诈的必要措施。
  
    而现在超市向发改委请求不贴价格标签的理由却很别致,认为个个都贴价签,每件商品要涨0.18元,每月成本会增15.2万元。由此就得出结论说,严格实行价格标签制度,会增加涨价的压力。这些超市对发改委上书的标题就叫《关于物价面临上涨压力的紧急报告》,大打涨价概念。发改委近来调控物价压力非常大,超市居然打起了涨价牌,实在居心叵测。
  
    且不管每个标签涨价0.18元是怎么算出来的,但无论如何,作为消费者,我们都支持商场老老实实贴标签,而不愿被商场搞价格欺诈。既然小超市可以贴标签,大超市为什么就不可以?难道小超市、便利店贴标签就不增加成本,不影响利润?
  
    如果商家平时就很诚信,断不可能有这类规定。产生这个规则,本质上和现在奶企添置三聚氰胺检测设备一样,都是商家不诚信酿成的恶果,引起成本上升,也是自作自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平日里不依规则行事,被投诉处罚后不思改正错误,却向管理部门上书要求废除规则,维护从前"价格暧昧"的状态,这种做派真有些无耻者无畏的味道。因此,这样的上书,让人感觉是在坚持价格欺诈,否则,放低身价,像小超市一样将标签贴上,诚信经营不是更好吗?

 

作者:佚名  编辑: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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