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得到大统华超市优惠券,网友“镇江游江海”特地买满130元的物品,可在使用购物券时,却被告知必须得买满160元才能使用,问题就在于,这张购物券上并未明确标有“需购满160元才能抵用”的字样。为此,网友在金山网镇江论坛上发帖投诉八佰伴大统华超市欺诈消费者。
据网友“镇江游江海”反映,5月26日,他去八佰伴大统华超市购物,买了100多元的物品,结账时营业员表示,超市正在举办优惠活动,购物满130元可以赠送一张“1元换购30元购物劵”,于是,他又买了30元的商品,得到一张优惠购物劵。6月1日,当“镇江游江海”再去超市购物,结账准备用这张购物优惠券时,收银员却表示,需购160元才能抵用!这让他很恼火:“手中的购物券并没有写明‘需购满160元’字样,这不就是欺诈消费者!”
在网友所提供的换购购物券上,记者注意到只可清晰看到购物券使用期限为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2日,并未写明“需购满160元才能抵用”的字样。“这就是明显的欺诈!不管什么样的赠券都应在券上明确注明使用规则或赠送前说明,否则就是欺骗。”不少网友纷纷“力挺”道。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八佰伴大统华总服务台,将网友的情况反映后,客服负责人肖女士表示,大统华超市在5月31日至6月2日期间的确有这一促销优惠活动,前提是消费者在使用前需购物满160元,顾客在总服务台领券时,服务人员肯定会解释这张券的使用方法。此外,超市方早在活动前期就在店内用展板、海报等公示了具体活动细则。
为何在网友所持的“购物券”上没有看到任何关于“购满160元抵用”的字样?肖女士解释,此次活动有2个版本的购物券,前期给消费者发放的是“1元换购30元购物劵”,因担心一些消费者不能清楚明白活动具体细则,后期特地改成“满160抵30元现金券”,而这位网友可能拿到的是第一版本的购物券。她还补充表示:“并不是所有产品都能使用活动购物券,产品细则分类很多,消费者在拿到购物券后应该查看活动公告。”
针对此事,记者拨打了12315消费者举报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超市发放购物券的应在超市店堂内设置活动告知及购物券使用规则,同时购物券上也应作明确具体说明。而只在店内公示作说明的,存在服务不完善的嫌疑,没有做到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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