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商场超市设立维权服务站 消费纠纷不出店即可维权
新华网杭州7月21日专电(记者 屈凌燕、王政)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目前浙江开始在商场超市设立维权服务站,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不出店即可维权。消费纠纷解决费时费力的情况将得到改善。
浙江绍兴的戴女士在迪荡商圈某超市购物时,其中有两件商品收费和标价不一致,标价29.9元的本子实际收了30.9元,标价9.8元的巧克力实际收了17.5元,经过设在超市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现场调解,最终超市退还了多收的金额并向戴女士道歉。
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绍兴已经有118家。2009年起绍兴工商部门开始在城区营业网点多、企业规模大、消费者投诉申诉多、企业自律较好的企业探索开通“12315消费争议先行和解直通车”,将12315指挥中心受理的申诉,除消费者指定要求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调解)的以外,直接转交企业先行协商处理。
开通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企业被要求做到“五个一”:一间专门的调解室、一个专职的人员、一处明显的标识、一套相应的设备、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企业还需按规定时间向工商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反馈处理(调解)结果及消费者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评价。工商部门根据申诉种类规定了调解时间:一类(简易类)申诉24小时内办结、反馈;二类(较复杂类)申诉3天内办结、反馈;三类(复杂类)申诉7天内办结、反馈。
“解决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的问题,不能往上揽,而是要不断地下放,再下放,将消费纠纷解决在最基层。”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说。先行和解机制通过行政指导方式把争议回归源头由企业处理,真正将消费维权放在基层,减轻了工商所的调解压力,最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消费争议处理效率。
截至目前,绍兴118家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直通车单位从12315中心分流处理消费申诉682件,自行处理成功490件,未结案129件,自行调解案件消费者满意率达到95%以上,总体上实现了消费者、企业、工商“三满意”。
据了解,“消费直通车”是浙江省工商局“月月3·15”活动的一部分,今年3月份以来,“月月3·15”已经涵盖了农资、旅游、商圈超市等重点领域的维权活动。今后,浙江省工商局每月都将选择公众最关心的消费领域进行专项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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