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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网点规划法规有望出台 建大店将引入听证
来源:新京报 2006年03月10日 发布时间:2006-3-10 点击数: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被列入国家一级立法,有望年内出台

  我国第一部关于商业网点规划的法规今年有望出台。昨日,一接近商务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已被国务院列入国家一级立法,今年一定会出台。《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引入听证制度,邀请专家、利益相关者听证、论证。该人士表示,《规范》并不针对目前本土零售企业广泛关注的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而是为了有效配置一个地区的商业资源。

  听证制度不同意见多

  据悉,《规范》对听证制度、听证范围都做了明确要求:各个地方城市1万平米以下的商业项目由所在城市商业主管部门牵头进行听证,当地工商部门、计委或发改委、行业组织、专家、社区居民、商业竞争对手等都要参与;1万平米以上的大型项目可能要由商务部组织听证,开发商只有等到通过听证之后才能上报商务部门审批开发项目;8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项目还要报商务部审批。

  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规划》迟迟不能出台的原因是,遭到了相关利益部门的反对以及各地对《规划》中的听证制度有不同的看法。

  《规划》有利调控商业总量

  业界有观点认为,《规划》的出台是变相对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的快速扩张进行一定的约束。但步步高超市董事长王填却认为,商业网点规划其实是对商业的总量、结构做一个总体的把握,是内外资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因此,听证制度的建立,对于今后内外资企业建立大型商业设施的审核搭建了一个公正的平台。

  《规划》除了对内外资零售企业的发展总量与发展格局有了基本的控制,对各地疯狂上马的商业地产项目也进行了调控。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秘书长王永平表示,随着国内各项商业地产调控政策逐步到位,特别是房地产信贷门槛的提高以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即将出台,都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商业地产的盲目开发。

  政策背景

  商业规划和商业地产的赛跑

  早在2001年,国家经贸委就颁布了《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指导意见》。2002年,经贸委更加重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通知》,明确要求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尽快做好城市网点规划,并提出要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实行听证制度。

  可在城市商业规划和商业地产的赛跑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其他政府部门与商务部之间的协调,商业规划工作总是慢半拍。当时,部分城市的商业地产,特别是大型商业地产盲目发展、资源浪费等情况十分严重。

  2004年,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规定2005年底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必须完成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到时仍未完成规划的,原则上不得再批准建设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
 

作者:赵谨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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