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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业态七种方案 长春市商业网点建设调控意见出台
来源:长春日报    2006-3-2 发布时间:2006-5-18 点击数:


    “十一五”长春商业网点规划业已获得通过,并于今年开始实施。1日,在全市商务工作会议上出台的《2006年长春市商业网点建设调控指导意见》对马路市场、商业街、批发市场、大型零售店等七种业态都提出了具体的调控目标。
   
    马路市场将被彻底取缔,为正规商业网点的建设、培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庭院市场、建材市场、二手车市场将停止审批,已存在的庭院市场要逐步引导,使其进入市场或网点中经营,建材市场、二手车市场2006年暂停审批和建设。
   
    市级商业中心现有大型店过多,原则上鼓励设置连锁店、专业店等设施,适度设置超市、便利店等,限制设置大型传统百货店等设施。
   
    区级商业中心原则上鼓励设置百货店、专业店等网点,适度设置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等网点,限制设置菜市场、仓储商店、集贸市场。
   
    商业街的规划和设计要突出特色和功能,以消费者为中心,通过对老商业街的改造复兴,结合现代文化特色,实现商业街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城市生命的延续。
   
    批发市场的选址和设立要逐步实行同类聚集、合理布局,零售比重大的中心型商品交易市场要升级转型,逐步纳入城市零售商业体系中,商流和物流逐步分离,在城市内圈层不再发展各类批发市场,现有批发市场逐渐迁移至外圈层或升级换代,中圈层内限制批发市场扩展规模,外圈层鼓励批发市场与物流设施的发展。
   
    大型零售店的调控则因业态而异,整体控制大型百货店,适度发展仓储式商场,引导发展大型超市,合理发展大型专业店,慎重发展购物中心。

作者:杨洪伦  编辑:ki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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