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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市区商业网点规划说明
来源:101218咨讯   2005-4-10 发布时间:2006-6-11 点击数:


  目 录

一、德州市区商业网点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规划依据

三、规划期限

四、规划范围

五、规划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六、规划发展目标
 
  (一)近期
 
  (二)远期

七、商业网点规划布局
 
  (一)市、区级商业中心规划布局
 
  (二)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规划布局
 
  (三)商业街规划布局

   (四)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规划布局

八、近期建设规划

九、规划实施建议

德州市市区商业网点规划(2005-2015年)

   说 明

一、德州市区商业网点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德州市旧城的不断改造,市区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迅猛,特别是98年市委、市政府确定把德州建设成商贸型城市以来,商业网点建设更是异军突起,所有新建沿街楼房的底层几乎全是商业网点。据初步调查,截止2003年底,市区各类商业网点已发展到9986个,比98年增加3097个,千人拥有网点18个。其中,万平方米以上的批发零售网点6个。近几年,除德百大楼效益较好之外,其他各商场经营效益都在下滑,有的已走错位经营的路子。由于经营雷同的网点过多过于集中,加之居民的购买力有限,多数商家经营不景气。由此可见,在德州市商业网点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着空间布局不够合理,结构比例失调,业态功能雷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严重,导致同行业恶性竞争,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

二、规划依据

   1、《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

   2、《转发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经贸贸易[2004]54号)

   3、《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方案)

   4、《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5、《德州市商贸流通业"十五"发展规划

   6、《德州市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划

   7、《德州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DB3714/T3-2004)

   8、《德州市商业零售业态规范》(DB3714/T2-2004)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5年-2010年
 
  远期:2010年-2015年

四、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德州市市区。即:德城区(中部、北部、南部)、商贸区、河东新区、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127.3平方公里。

五、规划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德州逐步建设成鲁西北、冀东南最大的商贸中心城市的要求,依据《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合理控制总量,突出发展重点,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为出发点,立足于提高城市辐射功能,着眼于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以优化网点布局和调整市场结构为主线,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商业特色,逐步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布局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商业网点体系。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与城市发展规划相结合,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2、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保证有序稳定发展。

   3、发展新型业态与改造传统商业相结合。

   4、大型商业设施与便民商业网点相结合。

  5、规划当前与筹划未来相结合。

六、规划发展目标
   (一)近期:到2010年,德州市市区各类商业网点总量控制在12000处,年均增长2.4%,千人拥有零售网点20处,达到全省中等发展水平,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商业服务目标。具体配置目标如下:

   1、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达到30处,其中,改扩建1处,规划新建9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0.4平方米。
 
  2、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9条,其中新建4条,改造5条。

   3、大中型专业批发市场达到32处,其中规划新建和改扩建9处。

(二)远期:至2015年,德州市城区市场繁荣,消费便利、生活丰富,商贸流通设施达到现代化水平,成为鲁西北冀东南最大的商贸中心城市
 
  具体配置目标如下:

    1、市级商业中心配置:完成河东新区市级商业中心规划建设。改造德城区中部湖滨路、解放路商业基础设施。区级商业中心配置:初步建设形成3处符合标准的区级商业中心。
 
  2、大中型商业网点达到34处,其中规划新建12处,改扩建2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面积4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大中型零售网点营业面积0.57平方米。
 
  3、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16条,其中新建和改造16条。
 
  4、大、中型专业批发市场达到40处,其中规划新建8处,改、扩建9处。

   5、每个社区拥有商业服务设施不低于10000平方米,每千人拥有600-800平方米。基本可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要。

七、商业网点规划布局

(一)市、区级商业中心规划布局

    确立两个市级商业中心,三个区级商业中心。德城区中部市级商业中心商业零售业态配置基本齐全,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零售网点。

1、市级商业中心

   新城商业中心。在河东新区三八路以北,天衢路以南,新兴路以西,河东大街以东规划建设市级商业中心。基本建成以商业为主、商办结合、功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的商贸中心。

    老城商业中心。为三八路、东风路、解放路和迎宾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完成解放路商业基础设施改造。结合旧城改造,在三八路和东风路之间,以现有商业设施为基础,逐步使其提升档次,完善功能,建设成鲁西北、冀东南最大的商业、服务业中心。

2、区级商业中心
 
  区级商业中心达到3处。商贸区、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各1处。具体设置在:天衢路以南,东风路以北铁西大道两侧;新城区南部新河路南侧区域;经济开发区的天衢路以南,东风路以北晶华路段。德城区区级商业中心与市级老城商业中心重合。

(二)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规划布局

   市区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规划总数为34处。按区域分德城区24处、商贸区4处、河东新区2处、经济开发区4处。德州市市区每0.5万人拥有一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

   1、德城区规划配置总数24处。其中现状18处,新建4处,改、扩建2处。在位于德州制药厂北侧的天衢路(南)和德兴北路(西)交汇处,新建一座三层超市,营业面积20000平方米。在共青团路与德兴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建设1处美食城,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在北园路与德兴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建设1处肖何商贸大厦,营业面积20000平方米。在三八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角规划建设1处宁波商贸城,营业面积30000平方米。改造扩建华联商厦,营业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改扩建九洲商城。

   2、商贸区规划配置总数4处。其中现状1处,新建3处。在铁西大道西侧,新河路以南,建设大型购物中心1处;在东风路南侧沿线,建设美食城及百货店各1处,并有旅游、金融服务、邮电通迅、图书报刊等配套行业,建成后总营业面积约5.3万平方米。

   3、河东新区规划配置2处。在三八路以北、河东大街以东规划配置大型综合超市1处,建成后总营业面积达2万平方米。在东方红路以南、8号线以东建设超市1处,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

   4、经济开发区规划配置4处,其中现状1处,新建3处。在十二里庄以东,104国道以南规划建设1处德百物流配送中心,营业面积80000平方米。在东方红路以北,新兴路以东规划建设山东省新华书店连锁总部北分中心1处,营业面积50000平方米。在晶华路以东,三八路以南,结合大型居住社区,设置1处百货店,营业面积15000平方米。

(三)商业街规划布局
 
  1、德城区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9条,其中需改造现状6条,规划新建3条。规划建设三八路女性商品街,街长500米,网点50家以上,该商品街以销售女士商品为主。在东地路与德兴路之间,文化路以北至东方红路段,规划建设美食一条街,街长500米,网点80家以上。规划建设岔河西侧步行街,以文化、休闲娱乐为主。改造太平、柴市、光明、马市、解放南路五金电料灯具街及三八西路6条商业街。

   2、商贸区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3条。其中规划新建3条。在张庄小区规划建设商业街,街长1600米,网点300家以上。在连陈街附近建设商业街,街长360米,网点80家以上。在健康路附近的健康小区建设商业街,街长370米,网点80家以上。

   3、河东新区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3条,其中规划新建3条。在河东商务中心内西南至东北走向,规划建设商务中心步行街,街长300米,网点70家以上;在东风路以北,东方红路以南,杏园路以东,规划建设高地步行街,街长500米,网点120家以上;在东风路两侧辅道8号线至河东大街,规划建设东风路辅道商贸带,设置大体量大型物流项目和设施。

   4、经济开发区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1条,其中改扩建1条。改扩建开发区商贸城。

(四)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规划布局
 
  1、德城区规划配置23处。其中现状16处,新建3处,改、扩建4处。新建项目,主要放在城北及城南区域,新建市场面积达130万平方米。其中,在德兴路以西,湖滨路以东,北连接线以南,规划新建1处德州光彩大市场,营业面积33万平方米;在解放北路北首路西,建设1处好宜居药材批发市场,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在湖宾南路与向阳路交叉口,规划建设1处陈公日用品批发市场,营业面积70000平方米。改扩建位于东方红西路的东方红纺织西市场和纺织品批发市场;改扩建火车站以北,迎宾路以西的站北文化市场;改扩建位于解放南路以西,马市街以东的光明布匹批发市场。

   2、商贸区规划配置10处,其中现状3处,改扩建4处,新建3处。在铁西大道以东,水厂路以北,规划建设大豆交易中心1处,营业面积18000平方米;在铁西大道以东,再生资源公司院内,规划建设废品回收市场1处,营业面积达14.7万平方米;在通力路西,建设1处义乌小商品城,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
 
  3、河东新区规划配置3处,其中改扩建1处,新建2处。在新河路以北,杏园路以东,规划建设汽车市场1处,营业面积28.58万平方米。在新河路以南,杏园路以东,新兴路以西,规划建设1处综合市场,营业面积72.48万平方米。改扩建家居广场。

   4、经济开发区规划配置4处,其中现状4处。

八、近期建设规划
 
  (一)规划新建、改扩建大中型零售网点10处,其中德城区4处,商贸区2处,河东新区2处,经济开发区2处。
 
  (二)新建和改造商业街9条,其中德城区6条,河东和经济开发区3条。

   (三)规划新建和改扩建大中型专业批发市场9处,其中德城区4处,商贸区3处,河东新区2处。

   九、规划实施建议

   1、商业网点的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相结合,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2、在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批发市场,在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开发建设等方面必须按照《德州市市区商业网点规划》、《德州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德州市商业零售业态规范》及国家的相关规范执行。

   3、完善预审和听证会制度。成立预审委员会,对新建和新开发的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依据商业网点规划和有关规范审批程序进行预审,对重要的大中型商业网点、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必须召开听证会,广泛争求有关部门、专家、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

   4、本规划所确定的商业网点用地,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改做它用。对不按规划建设的,由市规划部门按规划的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5、纳入规划的新建商业网点,要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不得随意变更地址、规模、用途。

   6、建立商业网点地理信息和动态管理系统;通过因特网、报刊等各种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各行业、各业态、各区域商业网点的饱和或不足情况,明确鼓励、限制发展的业态及区域,引导投资者的投资方向,对商业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引导商业网点科学有序发展。

   7、引导我市大型零售企业积极发展新型业态,打破旧的百货业传统模式,转变经营理念,改变流通模式,创新流通业态,提高管理技术,积极开办连锁店、超市、物流配送中心等新型业态,增强辐射能力,壮大自身实力,扩大市场份额,主动占领市场。

    德州市财贸办公室

   德州市城市规划

   德州市城市规划设计室

   二00四年七月

 

作者:未知  编辑:ji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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