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汽车、水泥、电解铝等生产领域出现的投资过热,已经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但流通领域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少地方仍继续加速扩张。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第一、盲目投资“打造”大商场。 很多城市比着建大商场,动辄几万平方米、十几万平方米,甚至几十万平方米。目前,全国大中城市大型商场已超过 1000 家。在郑州市“二七广场”这个一平方公里左右的地方,已有 13 家大商场,其中面积最大的超过 9 万平方米。最近还要再建 2 个大商场,一个面积 40 万平方米,一个面积 60 万平方米。此外,沃尔玛、易初莲花(正大集团)、世纪联华(上海)等国内外大型流通企业也都进入郑州。目前郑州市居民人均拥有店铺面积已超过法国巴黎。
第二、盲目投资“打造”商业街。 一些地方不顾历史、文化内涵和流通规律,盲目建设商业街,全国仅步行商业街就达到 200 多条。广西南宁改造一条长 394 米的商业街,投资高达 3 . 7 亿元。北京大都市商业街、天津塘沽商业街、廊坊新世纪步行街、大连地下商业街等商业街区,花巨资建成后并未实现建街兴市,有的几年没有开张,有的成了廉价小商品的摊位群,有的生意萧条、甚至门可罗雀。
第三、盲目投资“打造”会展中心。 到 2003 年底,全国室内展览面积达到 320 万平方米,而号称“世界展览之王”的德国才不过有 250 万平方米。不少城市把大型会展中心作为标志性建筑,全国正在建设中的大型场馆预计有 200 万平方米,如不控制,到 2005 年我国大型会展中心将达到 500 万平方米,而目前场馆使用率还不足 30 %。
第四、盲目投资“打造”大型“摩尔”( MALL )。 一些城市照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商业模式,正在规划和兴建超大型“摩尔”。最小的面积 10 万平方米左右,最大的面积高达 80 ~ 100 万平方米。北京京西商圈有 4 家“摩尔”正在建设中,总面积超过 150 万平方米,相当 3 个王府井。全国现已建成的 54 座“摩尔”商城,平均面积 13 万平方米以上。据了解,全国还有 200 个大型“摩尔”正陆续上马。
第五、盲目投资“打造” CBD (中央商务区)。 全国有 40 个城市规划建设 CBD ,其中 20 万人口以上的有 3 6 个,还有 4 个城市人口不足 20 万。而据专家调查,目前我国真正具备建设国际性 CBD 的城市只有少数几个大城市。
第六、盲目投资“打造”大型物流园区。 一些省和大中型城市都纷纷制定现代物流规划,但很多地方并没有下功夫整合存量资源,利用现代物流理念和技术改造传统流通方式,而是把重点放在大规模建设物流园区上。全国规划和在建的物流园区已超过千家,大部分面积都是几平方公里或十几平方公里,而已建成的物流园区,空置率高达 60 %。
第七、盲目投资“打造”大型批发市场。 目前全国出现了很多“空壳”市场,不少批发市场人为造“市”,建成后无人进场经营,直至荒草丛生。
流通领域的投资热,是房地产投资过热压不下来的重要原因,造成大量资源浪费。据了解,全国 20 万人口以上城市目前有 3000 多个在建商业项目,投资至少在 5000 亿元以上。流通领域出现这些问题,主要原因:一是缺少具有法律效力的商业网点规划和审核程序。我国至今还没有关于大型商业设施建立和批准的法律及部门规章,建设大型商业设施无法可依,存在很大盲目性。二是一些地方把建设大型商业设施作为政绩和“形象工程”。三是对发展现代流通理解片面,认为推进流通现代化,就是打造大型商业设施,就是照搬和仿造国外商业模式。另外,一些投资者也缺少对投入产出的分析和论证。
要解决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把解决流通领域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问题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 建议立即组织对大型商业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国性调查。对在建的大型商业设施,要进行具体分析,引导企业建成后合理确定市场定位、行业定位和商业运营模式;对已经批准但发现严重不合理的,应立即停建;对计划投资尚未获得批准的项目,应从严掌握,暂缓建设。
2、抓紧制定和出台关于大型商业设施的法律和政府规章。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对流通领域的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都有严格的管理办法。日本靠《大店选址法》对新建大型商业零售网点进行管理。美国把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建立严格的审核程序。法国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由国家经济和商业委员会制定,并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新设网点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审批。规定凡建立 3000 平方米以上的超级市场、百货商店,必须就建筑面积、长远规划、商店标志、资金来源、经营效益以及对当地商业影响作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向当地商业设备委员会提交申请。申请获准同意,才能得到建筑许可证。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流通领域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问题,必须抓紧制定和出台有关法律和政府规章。在法律和部门规章末出台前,先制定一些临时性管理办法和政策规定。
3、抓紧制定商业网点建设规划。 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应在对现有大型商业设施存量资源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商业网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通过必要的程序,使商业网点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与此同时,要建立有专家、社区居民、行业组织共同组成的大型网点建设的评估机制,并明确规定设立大型商业设施的审核程序。
4、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 建议由商务部、建设部负责理顺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重点落实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的现代物流规划、 CBD 区和会展中心的规划,并按照经济区域整合存量资源,组织专家评估和审核新建项目。要加强主管部门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和沟通,把清理整顿大型商业设施作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方面,切实负起责任,解决好流通领域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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