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雄:购物中心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来源:www.cngrain.net 发布时间:2005-8-30
第一、要明确一个概念,即什么是购物中心,尽管提法不一,理解不同,但它有一个共同的经济内涵:购物中心是一个统一开发的多业态、多功能、多形式的商业集合体。其业态齐全,功能完备,形式多样,是适应一揽式消费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商业形态。只有多业态才能发挥整体效应;只有多功能才能实现一揽式消费;只有多形式才能形成各具特色,建造不同规模、不同形式,因地制宜的购物中心。
第二、要走出五大误区:(1)购物中心不是业态。业态是企业经营的形式,而摩尔是一种商业形态,是多业态的集成,商业环岛、商业一条街,其高级形态是购物中心。它是新条件下的新的生活方式。它不仅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也提供丰富的生活内容。(2)商业中心是不是越大越好?不是越大越好。发展MALL要建立在客观条件的基础上,日本购物中心平均2.1万m2,美国只有1/3达到较大的规模,英国全国平均购物中心面积只有1.37万m2,而中国现有的54个购物中心平均13万m2,在盲目造大。(3)购物中心不是形象工程,是商业形态,要与经济发展同步。目前情况是表现为形象工程的大于实际需要,政府形象工程造成的经济包袱需要企业来承担;(4)购物中心应该是企业行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不是政府行为,政府可以进行调控和干预;(5)购物中心不是大型百货店的翻版。购物中心与百货店在规模、业态、功能和商品结构上存在差别,还存在管理模式、运作程序、经营方式等的差别。购物中心有其存在的基础,是多业态,是多形式。购物中心在国外有许多不同的模式,随着时间变化也在变化,差别很大,“市场无定式,经营无模式”。他认为,购物中心的特点是:功能齐全多样,适应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三多”应是其基本特征。超市是“一次性购买”,而购物中心是“一揽式消费”。因此允许多样化,不可“模式化”。如不同的城市就有不同的城市商业结构的模式,应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第三、要处理好几种关系。他认为,购物中心在建设中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1)城与市的关系,做到城与市的统一,城市一体,协调发展。市是城发展的产物,又是城发展的条件,因城设市,以市兴城,要做到三个适应: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人均收入500美元时是起步阶段,1万美元时为发展阶段);与生活水平相适应;与商业布局相适应。(2)商与业的关系,做到商与业的统一,有商才有业,有业才聚商,商是条件,业是目的,有商无业,商走市衰,要计算客流量、销售额、亏损点。(3)商品与服务的关系,提供物质服务与精神服务的统一,满足一站式消费。当前存在重商品消费轻服务消费的问题。(4)规模与集成的关系,购物中心是业态的集成,功能的集成和经营要素的集成,都要以规模做条件,但规模要服从效益,没有效益的集成,是集而不成,规模经济就是一句空话。(5)开发与经营的关系,房地产商热衷于开发,积极性高于经营商。比如“万达”计划花100亿元在15个城市开发购物中心。但不应以开发为目的,目的是经营,开发要服从经营,否则会导致资源浪费。(7)规划与设计的关系,即商业与艺术的统一,深厚的人文背景,深沉的人文关怀,突出风格、特色、环境,人们常说:60年代讲方便,80年代讲舒适,90年代以来讲健康、讲人文、讲环境、讲生态。(8)选址与环境的关系,即协调、便民、集中、舒适、绿化、生态,跨区域——交通、景点、绿化;区域——便民、集中、舒适。比如说,交通可以集聚市场,也可能分割市场,流人不如留客,汽车、公路、基本购买力等都是基础条件;比如与景点相结合,使人进得来,出得去,留得住,散得开。(9)主体与配套的关系,宏伟主体、完备设施、合理配套、整体效应。(10)主题店与专业店的关系。
作者:黄国雄 编辑:janncy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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