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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雄:大型百货业仍在唱主角
来源:2007-5-21 中国商贸 发布时间:2007-7-5 点击数:

    在世界范围内百货业也员未消亡,但当前业态的主体形式已让位于大型超市

    改革开放之初,伴随着海外各种商业业态进入中国市场,当时的国内内贸局和学术界就有人提出“商业业态是有生命周期的,中国百货业只有3至5年的生命‘弥留时间’”等观点。经历了1992年—1996年的黄金发展阶段,大型百货业的发展进入了瓶颈期。

   “商业业态作为商业经营形式,是没有生命周期的!”对于百货业正在走向没落的观点,自称“非主流”的人民大学商学院黄国雄教授表示坚决反对。

各种商业业态存在主流地位的轮动交替

    作为直接参与商务部零售业重大政策制定的专家,黄教授在近期接受《中国商贸》杂志采访时表示:“商业业态作为经营形式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是市场的最终选择,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业态之间没有互相取代的关系,而只有主导地位的轮动交替,百货无法取代夫妻店或个体户,超市无法取代百货,网上购物和电子商务无法取代传统商业。”

    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市场的业态主体,从夫妻店和杂货铺,轮动至百货和各种形态的超市。因此,中国的商业逐渐演变成目前 “以百货为主导,以超市为基础,以专门店和专业店为特色,与夫妻店或个体户共存”的业态结构。

    黄国雄教授认为,在世界范围内的百货业远未消亡,很多欧美国家的百货店可能移至新开发区或郊区,但城市中心区商业的萎缩不等于百货业的消亡,而从中心区的百货店演变成郊外的购物中心的骨干店、主题店和专业店的集合,实际上只是位移而已。目前,中国城市的市场主体应是“大型百货”,是城市繁荣的窗口和名片,是城市内聚力和辐射力所在,而与西方城市空心化不同,西方国家中产阶级居住郊区化,是郊区购物中心繁荣的根本原因。购物中心不是单独的业态,它不过是多业态的结合体,是商业企业的集群。从业态发展史角度来看,新的业态不断产生,旧的业态并未推出历史舞台。

各种商业业态的组合、调整和创新并存

    各业态都有自己的买点、客户群和经营形式,可做如下简要概括:百货卖时尚、品牌、信誉、功能和环境;超市卖低廉的价格、便利的环境和规模效应;专门店卖品牌;专业店卖品种;便利店卖24小时的时间;购物中心卖特定的生活方式……各种业态都有自己的生存空间。

    最典型的是百货商场里开超市。目前的百货业不能沿袭“求全、求多”的传统经营模式,而必须要采取1+N的市场定位,即每个大百货店应以经营一个超市加N大类特色商品,做到“大而专,专而全,全而特”的模式,超市可以低价吸引客流,达到“错位经营”的效果。

    从商业实践上看,百货引进了超市,超市也可以引进百货而形成新型“大卖场”。实际上,美国的沃尔玛已经开始引入百货业元素。超市的生命力在于生鲜食品。对于类似服装、鞋帽等工业品的零售,还是“百货大楼”最有实力。超市在这方面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生鲜食品的加工、安全、管理和渠道是超市的核心竞争力,也是百货业进入超市业的门槛,传统的百货业都在不同程度地经营者“加工食品”,但传统百货经营生鲜食品却几乎不可能,所以百货引进超市,调整和创新的难度要大些。

    同样,社区商业和街道商业的关系也有几分类似。起初,禁止居民楼办商业,后来不得不取消禁令。所以,社区商业不能取代街道商业,只能错位经营,优势互补。

中国的购物中心时代还未真正到来

    由于国内外资本的多重介入,黄国雄教授的判断是:“多方介入、结构失衡、效益滑坡、泡沫凸显”的商业地产格局初步形成。在商业地产的投资主体上,一些海外资本出于政策因素和利润大小的考量,采取购买或直接参与开发,如新加坡的凯德置地;某些商业资本出于业务多元化的考量也介入开发领域,例如国美电器;其它产业资本的进入,如华润集团;某些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也是商业地产的组成部分。据黄教授研究统计,2006年,全国商业房地产闲置面积达到了3800万平米,而且主要是购物中心形态的闲置,结构失衡现象凸显,以北京购物中心为例,2006年新竣工面积240多万平米,2006年销售面积108万平米。

    商业业态的发展基础是人均GDP水平。对于购物中心这样的高级商业业态,人均GDP水平2000至3000美元可以试点,人均GDP水平3000美元可以起步,人均GDP水平5000美元是发展阶段,人均GDP水平1万美元以上基本成熟。美国人均GDP超过3万美元,而中国只有1000多美元。根据经验数据,购物中心年保本销售额是每平米6000元人民币,对于一个10万平米的购物中心而言,年销售额6亿,一个月要达到5000万,每天要达到160万元销售额,也就是说要有平均消费100元的日客流量要达到1.6万人次,否则难以保本。据麦肯锡的统计数字,2006年上海南京路商业一条街日客流达到70万人次,平均消费额28.75元。这样低的消费额对于一个10万平米的购物中心而言,日客流量要达到5.6万人次才能保本,对于商家而言,这是个不小的压力。

    但据《福布斯》杂志报道,世界最大10个购物中心,8个坐落在亚洲,其中4个坐落于中国,其中北京金源购物中心位居中国第一,内行人根据“店面统一管理”原则,提出质疑,认为它的营业面积应为18万平米,而不是52万,虚夸成分较大。无论如何,国内相当数量的购物中心倒闭的确是符合逻辑的。黄国雄教授举例说,与中国形成对照的是,日本和西方购物中心存在着两个趋势:大型向小型的转变和郊区型向社区型的转变。日本的购物中心平均面积在2万平米,美国70%购物中心在9000至1万平米,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其购物中心的面积平均在1.4万平米。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一改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高速发展时期的做法,基本不再兴建超大型的购物中心。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的现实意义

    作为商业零售业与商业地产领域的权威人士,黄国雄教授明确表示:城市的商业形态不仅应该是经济水平的“函数”,是个市场自然选择的过程,而且也与城市的管理或“政府有形的手”高度相关的。国务院经过两年的准备,即将推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就是第一控制总量,防止“有商无业,有城无市,商走市衰”;第二规划增量包括引导国内外资本有序进入商业房地产;第三调整和盘活存量,同时优化质量,构建“宜居”的商业环境,践行“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核心理念,实现“以城建市、以市建城、市以城在,城以市兴”,将城与市两者完美和谐地结合在一起。

   “这个条例是1949年以来第一个由国务院推出的有关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法规,在计划经济时代都未曾有过的历史创举,它的出台不仅是两会代表的努力成果,也是业界努力的成果。”黄教授全面参与可《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的论证,他认为条例的宗旨是按照WTO的原则“开大门”——兑现承诺;“关后门”——杜绝国内外资本的商业贿赂、杜绝首长的条子工程和政府形象工程;“提高门槛”——城市商业规划要形成地方法规,要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专家论证,业界讨论和群众公示的程序规范,控制城市商业地产的过度开发。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的施行,完成大量工业城市向商业城市的转化,将污染城市的工业外迁出去,达成“以城为市、以市为市”的社会发展目标。

 

作者:李犁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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