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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雄:中国商贸流通业60年发展与瞻望
来源:《财贸经济》(京)  2009年9期 发布时间:2010-4-29 点击数:

    
    作为商品交换的发达形式、专门从事媒介商品交换的现代商贸流通业,在中国经历了60年的发展历程,是一个有成绩、有经验、也有教训的且不平凡的60年,是一个实现了创世纪跨越、经历了划时代巨变的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历程,商贸流通业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实现了从理论指导到实践检验的突破,取得了辉煌而伟大的成就,建立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商品流通体系。2008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488亿元,相对于1952年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76.8亿元,不考虑价格因素,增长近391倍;相对于1978年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558.6亿元,增长68.6倍。这是量的发展,也是质的飞跃。

    中国商贸流通业60年的发展和改革是从传承和学习“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向探索和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伟大转变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流通作为产品分配渠道职能向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作为商品交换产业职能的转变,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交换价格作为记录产品的生产、交换的计量单位向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价格成为调节市场供求晴雨表的转变,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合商业一统天下的封闭式、管制式的产品流转向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多渠道、开放式商品流通的转变。

    中国商贸流通业发展的60年可分为前、后30年。前30年(1949-1979),以“一改”、“两统”、“三保证”为主体,反映在商品短缺条件下以国家管制和经营式的分配为主线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后30年(1979-2009)体现开放改革的成果,集中反映为“三个突破”、“三个创新”、“十个转变”和“全面开放”。

    一、前30年的发展

    前30年商业的发展是对以“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为核心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实践和深化的过程。通过组建国营商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商业对官僚资本主义没收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等形式,实现了商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化或集体化,通过实施统购统销、统购包销等措施构建了经济短缺条件下国家分配产品的通道和运作模式。

    (一)“一改”
    “一改”是建立在建国初期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发展基础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推行的是以分配为核心的计划经济的流通体制。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成立国营商业和发展供销合作商业是共和国成立之初发展社会主义流通体制的三大措施,构成社会主义商贸流通业的基本内容。

    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统一全国财经工作的同时,颁布了《关于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的规定》,规定中央贸易部是全国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的统一领导机关,并在政务院授权下负责管理全国重要商品的价格。1950年3月到1951年,中央贸易部相继建立了粮食、花纱布、百货、盐业、土产、石油、煤建、工业器材八大专业商业公司,通过建立贸易金库、商品统一调拨制度以及商业计划制度统筹管理全国业务。1950年7月,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领导全国的供销、消费、信用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这为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多层次、有分别、多阶段的措施。一方面,国家对官僚资本主义、民族资本主义、城乡小商小贩区别对待。对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主义商业以没收的方式转变成为国营经济;对兼有革命性和软弱性的民族资本主义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形式进行赎买;对散布城乡、经营灵活、与附近居民联系密切的小商小贩采取团结、教育和组织的方式,引导其走合作化道路。另一方面,国家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扩大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范围,自11月起逐步对粮食、油料实行全行业代销。1954年9月起对私营棉布零售商实行了全行业的经销和代销,随后对煤、茶叶、石油、盐、烟、酒等行业也陆续实行全行业改造,并逐步实现了大宗物资由国营商业对私营批发商的替代,约束了私营零售商的进货渠道。随后国家分阶段地采取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形式,到1956年底,全国240多万户私营商业中82.2%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①建立了国营商业居主体和领导地位,公私合营商业是国营商业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是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以及农村集贸市场参与城乡商品流通活动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

    (二)“两统”
    统购统销、统购包销是计划体制两项基本的商业政策和商品管理模式,是在短缺经济条件下不得不采取的断然措施。

    1.统购统销——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产品流通的基本政策。建国初期,面对百废待兴、经济短缺、分散的个体小农经济,农业生产力水平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快速提升。国家为了解决城乡粮食、农副产品等产、销之间的不平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粮食问题的又征又配方案,②即在农村实行统一征购,在城市实行定量配给。1953年10月,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1月23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命令》和《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粮食必须按规定销售给国家、余粮只能在国营粮店和供销合作社销售,城市居民凭证定量供应粮食、工业用粮由国家粮食部门供应等一系列有关粮食产销的政策。此后,国家陆续出台相关统购统销的命令、规定、意见等,扩大了统购统销的产品范围,调整了统一收购的产品价格,规定了统购产品的流通渠道等。

    统购统销商品的种类不断强化,品种不断增多。1954年,国务院对包括花生、芝麻、大豆、棉籽、菜籽、胡麻籽、芥菜籽7种食用油脂、油料的统购措施作出具体规定。195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由国家计划收购(统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要求对农副产品、土特产品等进行统一收购。1961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产品收购工作中几个政策问题的规定》制定了“农产品收购分类表”,将农副产品划分为统购统销、合同派购以及其他物资三类,进一步规定了统一收购的办法和市场流通途径等。

    2.统购包销——这是计划体制下工业品流通的基本政策。建国初期,为了尽快恢复国民经济、稳定市场物价,国营商业部门在对国营工业产品实行收购和包销的同时开始对私营工业产品进行收购和加工订货,实施了在计划体制下工业品的分配和销售模式,并推行“三固定”,实行行政式、封闭式的管理。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强化,其统购包销的产品品类不断扩大直至覆盖全部工业产品。1951年的统购包销商品仅仅是棉纱、煤炭等大宗物资;1958年,商业部提出“大购大销”方针;1959-1960年商业部门将工业品的包销范围从重要工业品扩大到次要工业品、从工业品到手工业品,包括小到书签、糨糊、发卡、袜子、纸花等在内的产品全部纳入商业部门的包销范围。直至1977年国务院批转《关于进一步安排市场供应几项措施的报告》中仍然规定:“所有工业企业生产的各种产品,除有规定以外,要一律交给商业部门,统一收购,统一销售”。

    (三)“三保证”
    对改革开放前30年所实施的“两统”流通模式的作用要给予历史性的评价,它是计划体制的产物,又是国家处在短缺经济、特别是困难的起步时期不得不采取的流通措施和商业政策,在客观上它虽然起到约束生产、僵化市场的作用,但必须承认在实际生活中它完成了“保证工业生产、保证人民需要、保证公平合理分配”的三大任务。

    1.保证工业生产正常进行。国家通过建立“物资分级、企业分类”的物资计划管理和分配制度,管理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保证了工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国家按照各种物资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和产需特点,将生产资料划分为国家统一分配物资、中央各主管部门统一分配物资和地方管理物资,对各级管理的物资采取分别由各级别的部门统筹物资资源和统一分配、供应的管理办法,以保证工业生产供应。随着计划管理体制的推进,“统配物资”和“部管物资”的品种数逐渐增多,1957年与1953年相比,“统配物资”由112种增加到342种,“部管物资”由115种增加到301种。1961年,根据中央做出的“集中统一管理生产资料销售和供应”的决定,扩大了物资分配体制的管控范围,统配和部管物资的品种、数目逐年增加。此后不断调整,进一步扩大了统配、部管物资品种目录(1977年为617种,1978年为689种),对统配物资的分配和供应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制度。

    2.保证人民的基本需要。国家通过建立健全商业网点体系、保持市场价格平稳确保人民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
    商业网络的建设不仅包括负责组织货源和商品分配、负责市场批发的批发网络体系,而且也包括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为主的零售网络体系。1976年与1962年相比,供销社在全国的零售门店数由122283个增加到142602个,增加近18000个;代购代销店由84573个增加到418135个,增加近4倍。

    国家通过计划管理的国营商业系统和供销合作社体系强制性地保证了物价水平的平稳,以确保人民生活需要。

    除此之外,国家还通过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开放集市贸易、组织工业品下乡等形式补充人民生活的多种需要。

    3.保证公平合理分配。为了实现短缺经济时期产品的公平合理分配,国家采取了凭票证供应、限制集团购物以及建立特需供应制度等政策。防止非法投机、纠正特权思想,在保证劳保、外宾等特殊需要的同时,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的分配,避免贫富不均、差距过大而造成的社会问题。

    二、后30年的发展

    后30年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是实现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转变的过程,是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30年。这30年初步建立了具有生机和活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商品流通体制,其成绩主要表现为“三个突破”、“三个创新”、“十个转变”和一个“全面开放”。

    (一)“三个突破”
    后30年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以适度开放为主线,以商品流通体制、流通环节认识、有形市场观念的突破为基础,奠定并激发了流通理论、流通管理体制和流通制度的创新。

    1.突破计划经济条件下以管制式分配为主形式的产品流通体制,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以适度开放式市场调节为主的商品流通体制,主要表现为流通主体、流通客体、交易机制、主体行为的适度的、循序渐进的放开,从而使组织化、专门化的商贸流通成为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一个产业。改革和开放造就了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商贸流通产业。

    2.突破计划经济条件下“重生产、轻流通”的理论认识误区,恢复了交换、流通、商业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实现价值增值和交换价值的中介地位,主要表现为企业界对构建独立流通渠道的重视、理论界对国际贸易调节余缺功能向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功能的认识以及政府对农副产品流通体系构建的重视。理论突破孕育了行政管理机制、企业经营形式和组织管理制度的创新。

    3.突破计划经济条件下狭隘的供给性的、产品性的有形市场观念,构建了需求引导性、产品和服务并重、有形和虚拟并举的市场关系框架,主要表现为“三无一统”市场格局的转变、条块分割的国内市场和封闭式的国际市场的开放、电视购物、网上购物、邮购等新型购销方式的出现等。企业实践挖掘并验证了市场机会,造就了多业态、多形式、多元化的市场体系。

    (二)“三个创新”
    “三个创新”包括流通理论创新、流通管理体制创新和流通制度创新。

    1.流通理论创新。这是改革30年的最大成绩,改变了几千年以来轻商的观念,克服“流通无用论”“左”的倾向,从“流通先导论”的提出,到“流通支柱”和“流通产业论”的产生,揭示了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交换经济,任何经济行为都始于交换,为了交换,通过交换在实现商品价值的同时,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充分显现,没有交换的经济行为是一种浪费行为。这不仅是理论上的创新和突破,在实践中也能明确和提高商贸流通业的社会地位,依托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发挥它扩大内需的基础性作用。

    生产让中国从贫穷大国转变为经济大国,交换让中国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

    2.流通管理体制创新。建国以来,中国商品流通管理体制始终在调整、磨合、重组的过程中不断变动,但并没有摆脱部门分割、条块分离、内外贸分家的基本特征,导致统一市场不统一,政出多门,各管一块,严重制约商品流通的深度和广度,影响商贸流通业的生存和发展。国内市场不统一、管理体制不一致,也影响中国市场与世界商品市场的接轨。2003年3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经贸委相关部门合并,正式成立内外贸一体化的国家商务部,制定、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与商业、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逐步推行商贸流通业一体化、制度化和国际化管理。

    3.流通制度创新。商业经营连锁化是流通产业的一次革命,是世界性的现象,是一次商业制度的创新,它不仅改变了商贸流通业的经营方式,而且还引发了一场流通制度的革命,改变了传统的批零关系、厂商关系、零零关系和店群关系,打破了传统的商品流通模式,通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规模经营,来最大限度地缩短流通过程,降低流通成本。中国连锁百强的销售额已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加上大量中小连锁企业的存在,中国连锁化程度已超过40%。涌现出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连锁集团,成为我国商贸流通业的龙头企业和主导力量。连锁经营中国化、中国商业连锁化,这是一项流通领域的制度性建设,是发展的方向,也是必然的过程。

    (三)全面开放
    改革和开放是推动现代中国经济发展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对外开放实质上由商品市场开始,商贸流通业是开放最早的产业。

    1.与国际零售商业集团相比,中国商业企业存在着“四个差距”(观念、管理、营销与服务)、“两个不足”(资金不足、管理人才不足)、“三个不高”(连锁化程度不高、规模化程度不高、现代化水平不高),封闭式经营必然导致中国市场和国际市场的严重分割,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难以与国际接轨。

    2.中国商贸流通业的开放采取三种形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商品开放,允许外国产品在中国销售。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允许第一罐可口可乐在中国销售起,就解开了中国商品开放的序幕。通过扩大进口贸易,国外产品以多种形式进入中国市场。第二阶段是经营形式(业态)的开放。以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进超市为起点,特别是90年代以后,全面引进各种业态,通过连锁形式向全国推进,用短短10多年时间走过发达国家经历150多年的历程。第三阶段是资本开放,以1992年国务院批准在五个特区、六大城市为试点,1999年推广到省会、直辖市、自治区首府,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2004年零售市场全面开放,并允许进行批发商业试点。从此商贸流通业进入全面开放的新阶段。

    3.事实证明,商贸流通业的开放利大于弊,已收到显著的效果。(1)通过利用外资,加快城市商业设施的建设和改进,重塑中国零售业的整体形象,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促进城市的升级换代。(2)促进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和完善,激活商品市场,呈现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推动商品市场全面开展价格竞争、品质竞争、营销竞争和服务竞争。(3)引进新的经营理念、新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模式,推动零售业的业态改革、观念更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4)扩大世界名牌产品和新品种的销售,提高经营档次,满足高收入者的消费需要,推动中国多层次、多结构、多元化的消费品市场的形成,并逐步走向成熟。

    4.当然,中国零售业也面临着冲击和挑战,这是客观的,不可避免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面对。(1)要有自信的信心。中国市场是中国人的市场,中国市场的主体是中国商业企业,任何一个外资商业集团,都无法代替中国商业在中国市场的作用。(2)要有自主的意识。零售的竞争是同一业态的同一商圈中的对抗和较量,不取决于它的规模,而要取决于每一个单店的内在竞争力。(3)要有自强的发展战略。要立足做强,不能盲目求大、盲目发展,要充分利用连锁经营的优势,做足区域、做实区域,规模效应、稳步发展。

    (四)“十大转变”
    商贸流通理论与实践的突破和创新、商品市场的改革和开放实现了商品市场的“十大转变”,体现着开放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果,标志着中国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流通体制。

    1.市场态势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转变。一个市场繁荣、商品丰富、物价稳定、购销两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买方市场已经形成。

    2.经济形式从国合商业二元结构到多种经济形式共存的转变。深化国有商业改革,促进民营商业迅速发展,引进外资商业,一个各种经济形式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共同发展的多形式、多元化商品市场格局逐步走向成熟。

    3.商业业态从单一业态到多业态发展。先进业态不断引进,业态结构逐步完善,并在发展中不断创新,在组合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业态体系和业种系列。

    4.市场商品体系形成。从主要满足温饱型需求的不完善的市场商品体系到多层次市场商品体系,进而到小康型社会商品结构为主体,兼顾温饱型需求的商品体系的转变;与此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拓新的消费领域,发展适应高收入阶层的奢侈品市场,一个多档次、多结构、多形式的零售市场商品体系已经形成。

    5.服务体系逐步成熟。由单纯的商品经营到综合性经营发展,从只重视商品向商品和服务并重,从单纯的物质消费向物质、精神消费并重,从满足生活基本要求向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发展,重视商业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6.经营形式渐趋多元。从统购统销单一的购销形式到多样化的经营形式发展,大力推行代销、经销、工商联营、引厂进店、出租柜台、代理、拍卖等多种形式。

    7.城乡市场协调发展。从重视城市市场到城乡市场并重,实施“万村千乡农家店”、“双百市场工程”,重视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新农合、农业专业公司和农民个体在组织商品流通中的作用,构建城乡互动、双向畅通的商品流通体系。

    8.流通现代化进程加速。从原始的手工交易形式到科技商业发展,IT技术广泛应用于购、销、调、存的全过程,逐步实现商贸流通业信息化、网络化和数字化管理。

    9.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有序。从无序竞争逐步走向规范交易,商贸流通业的法规、制度和运行规则陆续出台,规范交易行为,提倡正当竞争,防止行业垄断,一个规范、有序的零售市场正在形成。

    10.重视食品安全。从追求数量到重视质量,食品安全、卖场安全、促销安全已经引起普遍关注,重视商品检验,提倡构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已成为零售经营者的努力方向。

    三、瞻望中国商贸流通业未来走向

    我们的时代是商业时代,21世纪是商业的世纪,中国商贸流通业同样面临诸多挑战,发展道路仍然艰巨,改革任重道远。它不仅担负着中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重大任务,同时它必须在工农业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宽松消费环境的营造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流通体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商贸流通业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和关注、支持和发展。展望未来,我们提出以下设想:

    第一,所有制结构:应以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大型商业股份制集团(包括连锁集团)为主导,以民营商业为基础,以适度引进外资为补充,以大量小商小贩存在为特色,构建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互相补充、共同发展的社会流通经济模式。流通领域可以不要国营,但不能不要国有资本,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所决定,是国家调控市场的客观需要。

    第二,市场商品结构模式:是以扩大内需为主导、以完善小康型商品市场为基础,兼顾温饱型的市场需求,积极开拓富有型的商品结构,扩大服务领域,开拓服务产品,引导消闲消费,增加市场有效供给,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第三,企业规模结构:以现代化、大型的流通集团(连锁企业)为主导,以中小商业(包括中小城市商业、中小型商业企业和中小型连锁商业)为基础,积极推广多种形式的连锁经营,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作用,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大型生产企业构建通向世界市场的分销体系。

    第四,城乡商业结构:以特大城市商业为主导,以中小城市为主体,以农村市场为基础,构建农产品、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三条渠道以及连锁经营、网上交易、厂家直销、批发市场配送网络体系,构建城乡互动、双向流通高效、快捷、畅通的商品流通网络体系。

    第五,日用工业品流通体系:以经营关系国计民生重大商品的大型进出口公司为主导,充分发挥具有中国特色的各类交易市场的基础作用,扶持各种形式的商业专业公司,大力开展总代理、代理业务,积极发展连锁批发和网上批发,鼓励大型生产企业建立直销店、合营店,构建结构多元化的、批零结合的日用工业品流通体系。

    第六,农产品流通体系:以农民和农合组织为主体,大力培育集采购、加工、仓储、配送和分销于一体的农产品多元化交易平台——大型的、具有相当辐射力的批发市场,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农超对接,包括:农合组织与连锁企业、农户与超市、联系与分销以及连锁企业自办农产品基地等,建立高效、畅通、安全、绿色的农产品流通通道,服务城市,受益农民。

    第七,城市商业结构:以城市分级商业中心体系为主导,以社区商业为基础,以商业街和专业市场为特色,完善业态结构、功能配套,以满足度、方便度、舒适度为标志,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发展体现现代生活方式的购物中心,积极打造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商业环境,提高和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促使城市升级换代。

    第八,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现代物流配送是商业的概念,是连锁发展的产物,它的核心是通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达到最大限度降低成本的作用。要以大型连锁企业的自采自配为主导,以大量的供应商、生产商直接供货为基本形式,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第三方物流,完善批发市场的物流配送体系,有条件的大型生产企业要推行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产、供、销一体化的物流模式。

    第九,内外贸一体化:以建立内外贸一体化管理的组织机构为主导,充分发挥各种协会的作用,逐步实现市场观念、运行机制和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一体化和国际化,尊重专业分工,发挥各自优势,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国内统一市场。

    第十,商法体系:越是市场化越要规范化,自由竞争是以法律完善为前提,中国商贸流通业要以完善现有的各种法律、法规、条例为基础,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法”体系为目标,规范交易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消费安全,实现法制化管理。

    注释:
    ①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编著:《新中国商业史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4年版。
    ②陈云同志提出要处理好:国家与农民、国家与消费者、国家与私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的关系。其中最关键的是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只要收购到粮食,分配是容易的。在此基础上,陈云同志提出了解决粮食问题的又征又配、只配不征、只征不配等8种方案,在权衡利弊基础上,确定采用又征又配的方案。

作者:黄国雄  …  编辑: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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