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刚闭幕不久的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经济新常态成了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日前媒体报道也很多。但具体反映在商业上新常态又该怎么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商业企业又该何去何从?我谈一些个人看法,供大家参考。
商业新常态
第一个新常态便是“高速增长转为中速或者说温和增长”。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都在两位数以上,特别是前几年来都是在18%左右。当然在1993年达到20%多,那是因为当时通货膨胀,CPI指数偏高,实际增长没那么高。最近两年也都在15%以上,2013年开始下降,2014年可能在12%,2015年、2016年可能会更低些。所以今后做商业都要立足温和增长。
第二个新常态表现为“低毛利或者叫微利时代来临”。商业总体来讲利润不高,但前几年有些企业做得还不错,所以利润还可以。但近两年来,经济增速整体回落,人们收入下滑,直接导致商业业绩下滑;另外商业经营成本高企,而且短期内难以逆转。譬如说劳动力成本和租金,还有税费等等。导致商业企业毛利、净利润都会长期保持在一个较低的状态。
第三个新常态表现为“传统模式(增加网点、薄利多销的模式)转为创新发展”。以往很多商业企业老店增长率不高,但可靠开新店来弥补。再加上一味的价格战,达到薄利多销增加现金流的目的,日子也挺好过。但现在看来这种模式以后很难维持。创新成为利润新的驱动。
商业新常态已成为一种零售恒生态。对此,商业企业一定得有个清晰地认识。
当然,商品流通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行业。中国有14亿人口,而且经济也在发展过程中。尽管增长速度在回落,但仍然保持一个很高的速度。
在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内贸流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进一步凸显,加快内贸流通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大消费,调整经济结构,引导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吸纳就业,调节分配,促进社会发展;有利于传承文化,繁荣城市发展,促进文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循环经济,促进绿色低碳消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创新成新驱动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51号文件),中心意思还是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项任务—“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构建法制化营商环境”展开,其中明确“以创新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设施为基础,以环境为保障。”
商业新常态下,创新的引领作用越发凸显。关键是怎样创新。
首当其冲的就是商业功能的创新。以往商业就是一个组织交换,实现价值,满足消费。新形势下商业的功能应该传统的组织交易转化为引导生产,促进消费。
其次,传统的实现价值到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的创造价值。长期以来,人们都以往商业就是一买一卖。为什么不把商业看成是个产业,就是因为认为商业不产生价值。实际上,商业上伸生产者,下连消费者,中间有一个很长的产业链,会产生很多的附加值。所以,直到2012年,国务院才下发39号文件,第一次提出流通产业的概念。
第三,从满足需求转变成创造需求。以往商业最大的功能就是保障供给,现在很多商业企业有很多创造,使得消费不景气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一个好的增长速度。譬如说“造节”,现在已经卓有成效。当然造节也得有个度,每天都是“节”也不好。以前传统的就是国庆节、春节、劳动节等,现在父亲节、母亲节,还有一些洋节日,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光棍节”。
当然,很多人说“造节”导致大量消费转移,但通过调查不是这样的。应该说,消费还是能创造需求的。或者说先挖掘需求、再创造需求。
第四就是商业技术的创新。当前,商业技术日新月异。20多年前,中国刚刚引进连锁超市、POS机,现在农村都开始普及了。最近几年互联网加上移动技术,又一新的革命浪潮来临。这次革命给中国商业创造了机遇。因为之前中国都是在学习国外。日本是跟美国学,然后加以亚洲的特点。然后中国再跟日本学。我们始终跟他们有差距。在互联网时代,中国基本上和别人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尽管在时间上可能有先后之分,但在技术上,基本没什么差别。尤其中国有创新,更大的是有市场。
第五是商业管理的创新。对政府而言,商业的改革是挺快的。现在商业基本上放开了,但并不是说政府就没作用了。现在还在进一步改革,譬如说盐的专卖放开了,同时煤也都放开了,但电、成品油还是国家管制,对这部分商品,它的价格、流通还有改革的余地。政府还需进一步减少审批,尽管商务部相比较其他部门而言,已经很少了,但还保留了一些审批,应该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政府特别需要转变一种观念:市场一乱就治,怎么治?就开始审批。又回到了原来的逻辑。但现在市场确实比较乱,怎么办?马云就说过,淘宝是打假最好的利器,因为一切假冒商品都在上面曝光了。但事实上直到现在,电商仍是个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比较严重的地方。到底如何在市场条件下,怎么使得市场有秩序的发展是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
政府转变理念还有一个就是要创造环境。政府管市场不是管经营,而是要创造环境。譬如说商业企业仍面临着地区封锁,很多地方为了留住税收,不仅是跨省,就是跨市发展都面临着重大的障碍。这个问题多年来就一直解决不了,给企业造成很大的财务负担。再譬如说法律法规方面,针对商业的法律只有一个《拍卖法》,条例也不多,像《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等。但这都是一些非商业主流模式的法律法规,真正的商业主流模式的法律法规太少了。
要真正为商业企业减负。现在商业企业的负担很重,税高费多。大家知道,由于行业特性所致,商业企业的现金流很多,所以现在很多地方收费不按照企业的利润为基准,而是按照营业额或者人头来收,这是很不合理的。因为有些企业利润很高,但营业收入并不多。商业企业是营业收入很多,但利润很低。另外,有的地方甚至按人头收费,那就更不合理了。而商业企业是个劳动密集性企业,主要是解决就业问题。再比如说商业用水、用电,都比工业高。这也是个老大难问题。用地政策更是没有解决。
最后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应该说在电商模式出现以前,创新整体不快。当然,不是说没有,像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但整体来讲,创新不够。未来在新常态下,中国的商业模式到底是怎样?可能还不太好说,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模式绝对不可能千篇一律,肯定是多元化、多层次的、百花齐放的。但必须得明确哪几种模式是并存的。电子商务不要忘乎所以,传统企业也不要妄自菲薄,各有各存在的理由。
服务消费空间很大
当然,内贸流通面临的形势严峻,今后几年恐怕也不会有明显的改善。但并非没有发展的空间。一是需要创新盘活存量,二则需要创新开拓增量。
当下,我国商品市场,也就是社消零售总额现在位居世界第二,在未来两三年就可以超过美国,但服务市场跟美国有很大的差距。美国商品消费占70-80%,服务消费仅占20-30%;中国刚好相反。而实体商业恰好在发展服务方面有着很多电商不具备的优势。比如说购物中心,不仅有商品消费,还有文化消费、健康消费等等。
另外,从大的服务业的发展来看,空间更是巨大。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发展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的必然产物,从目前全球来看,产业结构的服务化、产业活动的服务化以及产业组织的服务化都已经成为了潮流,服务业正成为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发动机和核心竞争力,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国家。
尽管中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首先服务贸易包括现代服务业的总量还是不够的,我们服务贸易占GDP的比重2014年只有49%,和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相差很远。
另外我们的服务业结构也比较落后。传统服务业当中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还占有很大的比重,新兴服务业尽管发展很快,但是占的比重还比较低。同时我们在服务业的管理方面,包括服务贸易的管理方面,也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当然,我们国家的服务业还有相当一部分开放程度不够,市场化程度不高。尤其在投融资领域,目前对于服务业的发展也仍然存在着很多制约的因素。包括服务业的投融资体制,包括管理体制,包括对于服务业投融资的商业模式,以及服务业投融资的产品,目前都远远不适合实际发展的需要。
这些都需要改革,都需要创新。商业改革创新任重道远,也迫在眉睫。既考验政府有关部门的智慧,也考量着我们广大商业从业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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