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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搞活农村流通 促进农村经济
来源:2012年08月29日 新农村商报 发布时间:2012-10-29 点击数:

     摘要:在新时期,国家已经不把农产品增产作为第一要务,而是在重视生产的同时,更加注重农产品流通。农产品是商品,不能将其当作“公共品”,但是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具有某些“公共性”的特征,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其投资力度,这样就符合中国的国情。

  《全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十二五”规划》重视农村流通,指出在“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健全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等。在新时期,国家已经不把农产品

  增产作为第一要务,而是在重视生产的同时,更加注重农产品流通,在这方面有两个最主要的亮点。

  健全农产品交易市场体系

  《规划》指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交易规范的全国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改革开放34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已经形成了“金字榙”型的市场体系,全国现有农产品期货市场2个(郑州、大连)和期货交易品种12个,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4300多个,有各类农贸市场、菜市场等2万多个,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当前在农产品市场体系中发挥骨干作用的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因此,《规划》指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交易规范的全国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骨干市场带动整个农产品市场体系。

  在我国农贸市场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过去曾经探索的单一的“农改超”,实践证明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不应“一刀切”,应联系实际,《规划》提出了“规范经营环境、降低经营成本”的要求,符合中国的国情。

  22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由于多种原因,该市场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规划》指出,今后应规范发展期货市场,充分发挥引导生产、稳定市场规避风险的作用。

  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结构不合理,发展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如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搞所谓的准期货,既不属于现货交易,也不属于期货交易,搞所谓的“T+0”,无限期交易,其产生的价格既不反映供求,也不反映价值,投机因素过甚,导致推波逐浪的“放大价格”信号作用。

  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

  (一)现代物流配送

  《规划》指出,加强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农产品冷链系统、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农产品是商品,不能将其当作“公共品”,但是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具有某些“公共性”的特征,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其投资力度,这样就符合中国的国情。我国农产品冷链系统比较薄弱,每年的农产品物流损失较大。我国农产品产量最大,2011年有17.6亿吨,农产品进出口额达到1556.2亿美元,农产品物流额达到23360.98亿元,同比增长4.5%。我国农产品物流总额已连续8年增长,农产品物流总额占社会物流总额的比重却一直下降。2011年我国农产品物流总额增幅也比2010年同期有所回落,占比例为11.47%,农产品物流的基础设施亟需大发展。

  (二)专业化生产与现代化流通

  《规划》指出,开展“南菜北运”、“西果东运”的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可见国家重视农产品商品化、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区域化的特点,“七区二十三带”的农业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并鼓励探索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如农产品产业园区的试点、供应链的试点、跨区域流通的试点,这都是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不可缺少的。

  据统计,我国农户储粮、马铃薯、水果、蔬菜的产后损失率分别为7%~11%、15%~20%、15%~20%和20%~25%,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损失率。折算经济损失达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1亿多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被浪费掉。每年我国零售损失2000多亿元,其中物理损失、生鲜瓜果腐烂损失占有一定比例。因此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三)采用多种现代交易方式

  《规划》指出,农超对接,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形成高效的农产品流通网络。这里强调了多种渠道和方式,如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等形成高效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实际上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渠道应是多种多样的,如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场对接、农网对接、农批对接、农消对接等多种渠道。

  可以采取多种电子商务交易,如B2B的电子商务交易有现货远期交易、现货挂牌交易、竞价拍卖、竞价招投标交易、专场交易、协商交易等,B2C、B2F、C2B(T)、C2C、G2B、G2C、B2G、B2B2C、O2O、P2C、P2P、B2S等,以及新创新的许多电子商务模式。

  除了价格竞争外,还可以采用多种交易方式,如即期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批发交易、零售交易,现金交易、信用交易、票据交易,自主交易、信托交易,代理交易,拍卖交易,租赁经营,连锁经营,易货贸易等多种形式。

  (四)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

  《规划》指出,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这里指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农产品流通企业等各类流通主体,从而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产业化水平。

  与农产品生产相联结的是大市场,在其中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的是600万农村经纪人、140万合作经济组织、4300个农村产业化龙头组织(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253家),此外还有76万个全国供销合作组织,邮政网络5.1万个,这些网点的融合,以及城乡连锁网店发展,促进了农村流通体系的初步形成。

作者:洪涛  编辑:谢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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