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评奖时限过短会不科学地排除一些出版或发表年限稍长的精品和上品,影响评价本身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容易发生单纯地把当前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和政策取向当成评价标准的现象,从而往往导致或助长科研中的“追风”和“急功近利”
●学术研究不要局限于一时一地,也不要把现实性等同于政策性,用政策性冲淡学术性
当前,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亟需建立一套能够体现学术内在发展规律的学术评价机制,营造一个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学术氛围,使得那些在本学科取得奠基性、开创性和前沿性成就的创新人才得到应有的学术荣誉和价值肯定。
科研成果的评奖制度是学术评价机制的重要内容。我们不能简单孤立地看待每一次的评奖活动,把它的意义仅仅看作是对已作出成绩的表彰和鼓励。事实上,评奖制度本身不仅是社会思潮和主流价值观的体现和反映,而且也会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对科研活动的认识,是影响学术发展的看不见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对人们的科研观和价值观有着导向的作用。
我们现有的评奖体系在激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断探索、不断取得新的科研成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看到,它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弊端,其中的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参评成果的参评时限过短。
现在许多重大奖项要求参评成果必须是在2—3年内出版或发表的作品。参评时限过短带来的弊端主要有:第一,不科学地排除了一些出版或发表年限稍长的精品和上品。科学研究鼓励创新,但真正富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因其自身的创新性要取得社会的普遍承认一般都有一个过程,对基础理论的研究成果来说犹为如此,将发表时间限制在近2—3年内,必定使一些经过时间磨砺愈显其光辉的成果得不到参评机会。第二,影响了评价本身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短期评价不利于排除现实因素的影响,使得许多重大奖项的评定往往为人事关系和短期政策导向所左右。我们目前的学术行政体制并不完全遵循学术本身的发展规律。在这种体制下,重大奖项仅限于对现期或短期内成果的评价,必然导致现有的职务职称、级别隶属等等成为社会评价和学术评价的杠杆。由于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及掌握权力的影响,评价往往难过“人情关”、“印象关”。第三,容易发生单纯地把当前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和政策取向当成了评价标准的现象,从而往往导致或助长科研中的“追风”和“急功近利”。甚而,以为谁发表的文章多,谁的曝光率高,谁就成为学术明星、学术名流、学术泰斗。由于这些弊端的存在,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情况:在“时过境迁”之后,一些在短期内获得重大奖项的成果却成了明日黄花,于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毫无助益或很少助益;相反,一些真正原创性、前沿性的成果却未得到应有的肯定和鼓励。如无人肯“十年磨一剑”,自然也就不会有学术“莫邪”、“干将”问世了。
有鉴于此,我以为,在一些年度性评奖关注现实性、政策性成果的同时,我们应更多地提倡延长重大学术奖项的参评时限,把科研成果放在一个更长的时段里考察,比如具体来说,把参评科研成果的时间下限定为发表5年以上,不设时间上限,或以作者在世为唯一上限。这样做,更能体现遵循学术发展内在规律的要求,因而可以认为是一场关系到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大计的评价机制方面的根本性改革。时间和实践是科研成果最好的试金石。真正有价值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尤其是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必须经受历史的检验,其学说成就和实践意义是在历史长河中显现出来的。在历史上,从自然科学来看,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是在牛顿身后,当该定律在地学和天文学中得到验证后,才在欧洲大陆确立其应有地位;从哲学社会科学来看,马寅初的“新人口论”是在提出20多年后当人口形势十分严峻时,才得到社会认可。诺贝尔奖在参评上就没有时间的限制,学术成果出来十年八年后才评上的比比皆是,等待十几年、二十几年乃至三十年的也不稀罕。评价自然科学方面的创新成果尚且如此,评价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创新成果就更应如此。这样,学术界对重大科研成果的崇高表彰和价值肯定看似姗姗来迟,但却是科学的。
不过,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在表达语汇方面因年代的不同而多少会有所不同。这就要求学术界科研成果的评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奠基性、前沿性学术成就的评价,应当抓住实质性的学术创新、理论创新及其理论、实践意义这样的核心内容进行评价,而不必理会是否符合时下的表达方式,不必计较穿靴戴帽一类的表述。这是延长科研成果参评时限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
从本质上来说,延长科研成果参评时限是切实处理好长期评价与短期评价,学术性、现实性与政策性之间关系的问题。我们要敢于和善于迎接实践挑战,努力研究回答当前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但这绝不意味着学术研究要局限于一时一地,也绝不意味着可以把现实性等同于政策性,用政策性冲淡学术性。特别是对于基础性研究来说,它主要靠学者自身的社会责任感、理论兴趣、好奇心以及对于科学的探索精神来完成。社会应该为科学工作者创造良好的条件,用客观、公正、合理的评奖制度加以引导,鼓励他们静下心来,潜心钻研。同时也让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在当时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但对学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成果获得应有的承认与奖励。
现在,学术研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学风浮躁不安、学术垃圾成堆、一些学者和研究人员定力不够。我们的科研评奖制度应该针对时弊,扭转不良风气,弘扬科学研究中的正气。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科研成果评奖制度,把延长重大奖项的参评时限作为改革和完善科研成果评奖体系的一个突破口,通过这项改革让真正优秀的科研成果在全社会崭露头角,要让艰苦攀登、勇敢创新的精神得到肯定。从根本上鼓励学术自由和创新、鼓励冷静思考和创作。这样的科研成果评奖制度,不是短视的和急功近利的,不是表面的和肤浅的;它所倡导的不是一时的、表面的热闹,而是真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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