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B2B、B2C等网站的卖家必须首先获得工商执照,因此网店新规并不会对这一类型网站有任何的影响,而网店新规影响首当其冲的是C2C平台。”社科院财贸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子商务专家荆林波对记者表示,以个人卖家为主的C2C平台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使得众多声音认为网店新规实施时机不宜。
“我们认为,政府期望借助法规来管理和规范这个市场的立意是很好的。”荆林波说,但是要看到中国电子商务目前仍旧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过早的规范可能会限制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现在看来,对于要不要对电子商务规范和管理是有认同的,分歧在于规范和管理的时机问题。”荆林波认为。
“电子商务是一个行业覆盖广泛的综合性行业,需要各个部门的合力才能够健康发展。”荆认为,网店新规受到争议是因为目前还不是实施网店牌照管理制度的合适时机。
针对网店新规实施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方面却一直没有进行更多的回应。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办理的咨询人员亦不知该规定会何时出台实施细则,至少到目前为止,咨询的人数尚在少数,而且并没有真正前来办理的网店店主。
“我们认为,政府的本意是希望能够规范市场秩序,打击一些不法的行为。”荆林波说,目前,电子商务因为处于发展的早期,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譬如诚信问题、知识产权问题以及安全性的问题。
实施难度有多大?
“如果真的要实施,在操作上也是很困难的一件事。”荆林波说,按照该规定,需要获得牌照的网店店主地域范围在北京市,需要属地注册;其次要明确哪些网店是营利性抑或非营利性。因为网店新规明确规定,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个人不需申请牌照。
由于互联网的跨地域性,如何界定属地注册存在技术上的难题,而且全国其他省份并没有实施网店牌照的规定,“这也就是说卖家如果想规避这个政策,也是很简单的。从技术上讲,你不知道卖家是在北京还是在成都卖东西,而且卖家把网店放在哪一个虚拟存储服务商哪里也是很难认定的。”荆认为。
“盈利性网站需要获得牌照而非盈利网站则不需要,这对于那些在C2C网上的卖家也很难去认定。”荆林波说。
这也是这一规定的争论焦点——如何认定需要获得营业执照的主体。
此前,北京市工商局表示,目前有技术来跟踪和认定这些主体,并且可以查到一家处罚一家,不过他们并没有透露具体的技术。
“即使细则出台了,由谁去管,用什么技术力量去查,还是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等等,这些问题都会让网店新规的实施充满变数。”荆林波说。
荆林波说,政府在制订电子商务相关管理规范的时候,应当首先尊重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律,给予适当的宽松的发展环境。
- 本文标签:
|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 |
- 相关内容
- 更多
- 荆林波:流通业要转变过分追求销售规模等三大 [2014-1-2 11:20:29]
- 荆林波:向平台化信息化转变 [2014-1-2 11:08:51]
- 电商泥泞 [2013-1-4 17:10:32]
- 荆林波:当前中国流通业存在的问题与政策建 [2012-5-7 17:09:23]
- 荆林波:我国流通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 [2012-4-20 11:29:43]
- 荆林波:我国工业化发展需靠电商变革 [2012-3-31 13:55:24]
- 图片资讯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