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题】商贸论坛·应用研究
消费、投资和进出口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但是,投资需求只是中间需求,只有消费需求才是真正的最终需求。消费需求规模的扩大和结构升级是经济增长的源动力。最终消费一般占到我国社会总需求的60%左右,是三大需求中比例最大的部分。消费需求是总需求的主体,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实践表明,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仅仅加大投资规模很难解决供求矛盾。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看,消费占GDP的比重越高,它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就越强。但是,我国近年来消费需求不旺,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巨大拉动作用也没有能够真正体现出来。
作为一个大国,在其经济成长过程中,国内消费需求规模的相应扩大和消费结构的相应升级扮演着格外重要的角色,这方面最成功的范例就是今天的美国。面对日益扩大的国际贸易额和频繁发生的贸易摩擦,恐怕任何国家和地区也都无法承受中国目前在某些领域庞大的生产能力。更何况我们发展经济的终极目的毕竟是要改善和提升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消费需求不旺正是目前阻碍我国经济更健康发展的瓶颈之一。
一、当前消费需求的基本特征
1.商品总量超过现实有效需求,买方市场特征明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我国已经改变了计划经济时的商品短缺状况,消费品市场货源充足(见表1)。表1是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全国市场主要商品供求情况的分析结果。
表1 1995年~2001年供过于求的商品比例
附图
2.居民消费呈多元化发展趋势,消费结构正发生变化
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除了生活必需品之外,城镇居民在住房、医疗保健、通讯、教育和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消费也呈上升趋势,而从表2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构成中可以看出,居民的消费结构正处于转型期,收入水平的差异将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格局;居民消费观念、消费内容和消费方式等都面临着转变,新一轮消费周期将使市场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大。
表2 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构成(注:资料来源: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
附图
3.居民消费需求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长期偏低
最终消费可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我国20多年来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的比例一直在8∶2区间。[1]我国2000年最终消费为54617.2亿元,其中居民消费为42911.9亿元,占78.6%;政府消费为11705.3亿元,占21.4%。从有关分析资料看,我国政府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998年以来稳步上升——从1997年的11.6%提高到2001年的13.2%——基本与国际水平接近,与东南亚国家相比都是不低的;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却一直在46%~47%左右的低水平徘徊,比低收入国家低11~16个百分点,比国外居民消费率最低的东亚国家大约低5~9个百分点。2001年以来,虽然政府消费率保持高位,但由于居民消费率下降,最终消费率也随之回落。
4.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在消费市场中所占的份额日益降低
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2001年,我国城镇总人口数和乡村总人口数分别为48064万人和79563万人,各占总人口数127627万人的37.66%和62.34%。但是,农村居民在消费构成中的比例由“六五”期间的64.10%、“七五”期间的58.17%、“八五”期间的50.16%下降到“九五”期间的47.18%。
5.居民储蓄持续增长,居民即期消费意愿不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储蓄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多次降低居民储蓄存款利率并出台了征收利息税的措施,但效果并不理想,居民储蓄仍以超过GDP近10个百分点的速度高速增长(见图1)。(注: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及有关数据绘制,其中第14列数据为2003年8月存款余额。)居民储蓄大量增加必然减弱对消费品的即期需求,表现出高储蓄率与低消费率共存的现象,抑制了最终消费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储蓄高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消费需求不足的矛盾,导致通货紧缩压力进一步加大。
附图
图1 1990年~2002年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底余额和年增加额走势
二、消费需求不足的原因
1.需求方面的因素
第一,居民收入增幅减缓。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明显减缓。1978年~1990年和90年代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1%和10.4%,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8.4%和6.9%,分别比同期低0.7和3.5个百分点。1978年~1990年和1991年~2000年期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1%和4.5%,均明显低于同期GDP增长速度。[2]1991年~2001年,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GDP增幅对比见图2。(注:本图根据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计算绘制而成。)
附图
图2 1991年~2001年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GDP增幅
第二,贫富差距扩大。从全国看,1996年我同的基尼系数为0.424,1997年为0.425,1998年为0.456,2000年达到0.458。这样的收入差距已超过国际警戒线水平(基尼系数为0.4)之上,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40个收入差距超过国际警戒线水平的国家和地区之一,比大多数欧洲发达国家要高,同美国差不多。[3]高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通常低于低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因此,收入差距越小,收入分配越均等,消费倾向越高;反之亦然。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影响了我国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
首先,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1978年~1985年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1978年差距为257倍,1985年将差距缩小到最低值1.86倍;1985年~1994年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之势并于1995年达到高峰2.86倍;经过1995年~1997年期间的小幅回落之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97年开始又逐渐扩大并于2001年扩大到近十来年的新高2.90倍。图3显示了1978年~2001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走势。(注:本图根据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计算绘制而成。图中前3列数据分别是1978年、1980年和1985年的数据,其余数据为1990年~2001年数据。城镇居民采取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采取的是均纯收入。)
附图
图3 1978年~2001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走势
其次,地区收入差距扩大。地区之间的差距尤以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为最。1987年,我国东中部西部地区人均GDP之比为1.7∶1.2∶1,2000年,这一比例扩大到2.3∶1.3∶1。省际农民收入高低倍数从1978年的2.88倍扩大到2000年的4.20倍。2000年,东部收入最高城市和西部收入最低城市人均收入之比为4.88∶1。地区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的绝对差距,目前还呈继续扩大之势。[4]这主要是因为土地所有权不能在经济上有效实现和地租分配的不合理;同时,国家对交通通讯的投资,对交通便利的发达地区的不断追加投资,进一步加大了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再次,行业收入差距拉大。1990年,我国收入最高与最低的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是1.3倍,1999年扩大为2.6倍,而目前已达到10倍以上。[2]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直接降低消费。
第三,体制变迁造成收入和支出预期的不确定性增加。首先,社会保障体制和收入分配方式的改革,增加了对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我同以前实行的是低工资高福利的分配方式,现在收入分配方式的改革,使得许多过去由国家负担的成本逐渐转移到国民身上;目前,教育、医疗、保险、住房改革等各项措施集中出台,而居民对这些改革措施的认识需要有个过程,所以,短期内增强了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居民即期消费下降。
其次,企业制度调整过程伴随一定的动荡因素。许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开工不足、利润增长不快甚至亏损增加的情况下,认识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国有企业通过减员增效等手段加大改革力度,从而使就业增长放慢,下岗失业者增多。
再次,户籍管理制度滞后。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从而影响农民创收。
第四,农民收入低,负担重。首先,农民收入低。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366.4元,仅相当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6859.6元的1/3。虽然改革开放头几年农民收入有了一定的增长,但实际收入还是偏低。而且近年来,受农副产品价格下滑、农村1.5亿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见效缓慢等因素的影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导致实际购买力下降并直接影响到农村消费市场的需求。[5]
其次,农民负担重。农民除了要承担并不算低的农业税之外,还要承担工业品与农产品之间的价格差,同时还有各种名目的摊派、收费和罚款等,实在使农民不堪重负。有些地方农民承受的不合理负担占全年纯收入的30%~40%。
2.供给方面的因素
第一,供给结构与消费结构之间存在矛盾。当前供给与需求之间结构性失衡的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消费者的需求已经呈多元化发展之势,而作为供给方的生产者却未能及时把握住消费需求变化的脉络,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另一方面,作为供给方的生产者由于受多年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大部分都还未能真正树立市场营销观念,未能在市场细分和定位上做好文章,以至于消费者的许多现实需求并未得到满足,消费者的潜在需求也没未得到充分挖掘。
第二,流通渠道建设滞后。传统国有商业渠道解体之后,我国流通渠道正处在结构性调整阶段。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新型商业渠道正在建立过程当中,但尚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流通企业规模和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当前我国流通企业,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农村市场的流通企业虽然在组织形式、规模和经营管理水平上和同前比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但仍处于相对较低的发展水平,亟待提高。在地、县级城市和乡镇,流通企业大部分是近年来从夫妻店发展起来的,经营理念滞后,管理水平较低,“小富即安”的思想比较严重。虽然目前我国许多生产企业的营销水平还并不高,但是流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还是常常不能有力支撑生产企业的发展。
其次,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目前是流通体制转型时期,各种配套措施未能跟上,假冒伪劣产品充斥流通领域,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比如,农村集贸市场堪称是有中国特色的流通模式,在特定历史阶段曾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有关管理部门管理乏力而经营业主又受非法利益驱动,目前,集贸市场基本已经成为了假冒伪劣产品的天堂。又如,有些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地方保护主义政策,限制外地商品进入当地市场,在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消费需求。
再次,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这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商业网点大大少于城市;二是绝大部分城市没有进行商业规划;三是商业企业或网点之间定位雷同,低层次竞争现象严重。
第三,消费环境有待改善。消费环境包括基础设施环境和政策环境。尤其是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重生产轻消费的现象,许多政策当年出台时的主导思路是压制消费。时代与经济的发展,使得消费环境非常不利于需求规模的扩大和结构升级。
首先,消费政策调整滞后。抑制消费型政策在向鼓励消费型政策转变过程中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受阻。因为众多抑制型消费政策的继续存在,使居民消费的交易成本居高不下,人们不得不减少、推迟甚至不去消费。就城市的商品住宅而言,由于长期以来房地产商在生产、流通各个环节虚增成本,加上政府征收的土地费、市政费用、税费等各种税费,使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几乎占房价的50%;同时也由于商品房二级市场交易手续繁琐、税费负担畸高,从而抑止了居民的消费需求。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缺乏力度。厂家和商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欺行霸市等行为对消费者权益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但是,我国消费者协会只是挂靠在工商系统,没有实际的行政和司法权利,在帮助消费者维权方面力度不够。此外,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有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再次,消费信贷发展严重滞后。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体系:个人信用档案基本上属于空白;信用中介机构的工作还不能得到社会有关方面的配合与支持;资信调查、相关法律制度等很不完善。消费信贷发展的滞后将相应延长居民购买高价消费品之前的积蓄准备期,而且很不利于消费结构升级。
最后,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消费环境差。如果消费环境差,消费者可能就首先只买非买不可的部分商品,推迟或者放弃其它部分商品。比如,许多地方由于电价高而出现买得起冰箱而用不起冰箱的现象;由于对产品售后服务没有信心而推迟购买某种商品。又如,农村地区商品流通环境和售后服务环境差,无形之中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和降低了消费的信心。
三、促进消费需求的对策
1.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消费需求规模的扩大有赖于居民收入的增加,而居民收入的增加首先要依靠更多的就业机会。
第一,要制定促进城镇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的长期政策。首先,要通过各项改革措施如兼并、重组等搞活企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其次,要积极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还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拉动民间投资、带动地区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三,建立合适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合理比例;第四,改革投资体制,放宽市场准入,制度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它行业和领域;第五,要积极扶持下岗职工和其他低收入者。要加强对下岗职工的培训工作;要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收入保障线和下岗工人生活补助费。
第二,要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首先,要调整和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发展优质、高效、高附加值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从而解决农产品所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所带来的农产品流通不畅问题,使农民分享产业环节的利益;要建立农副产品销售网络,解决好农副产品“难卖”的问题其次,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第三,要减轻农民税费负担。要改革现行农业税;调整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建立规范的提留和统筹制度,制止乱收费。第四,要加强财政、信贷等对农村的支持。要加强中央财政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力度,降低农民在教育上的负担;要发展农村信贷,扩大农村信贷规模,促进农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第五,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建设,把小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的打造与发展结合起来。第六,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2.要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整体需求规模
除了前边提到的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和改革户籍制度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之外,还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来缩小居民收入的差距。
第一,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是经济的“自动稳定器”,通过政府对低收入者进行直接的财富转移,实现收入的再分配,可以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我国现阶段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着转移支付的额度不合理、转移支付的基准不尽合理和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亟需完善。比如,我国转移支付额度小,这与我同转移支付经费来源不足有关。转移支付的来源是社会保障税以及累进的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予税等。因此,在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的同时,建议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等税种,为转移支付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第二,要改革经济管制制度,通过引入竞争减少行业间收入差距。政府应考虑放松对部分行业的管制或改革管制方式,减少行业之间的不公平交易,在通过引入竞争提高效率的同时,减少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
第三,要建立对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包括政府举办和社会组织承办两类,各有侧重;救助面可涵盖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
第四,要加快西部开发步伐和振兴东北的进程。通过政策支持和促进多种形式的地区经济合作,实现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缩小地区间居民收入的差距。
3.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改善支出预期
社会保障,通常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个人储蓄性保险等项目。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体部分,是由同家立法强制实施的,我国目前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五项。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亟需变革和完善。首先,要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和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其次,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强互济功能,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第三,要分清轻重缓急,分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设。在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和目前劳动力市场的新形势下,要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最后的安全网”,同时加强失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进一步改革,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
4.要改善供给结构,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第一,要调整产业结构。首先,在调整优化第一、第二产业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与人们需求结构相适应的教育、信息服务业、旅游业、交通通讯、金融保险业等,提高第三产业的产值和就业比重。其次,要以消费需求变化为导向,并从三次产业之间和各次产业内部的均衡协调和有利于发挥地区优势出发,通过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结构技术层次,从而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同时,由于消费群体分化,各地区、产业部门和企业都应从实际出发,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技术结构层次、产品品种和品种技术含量方面应与不同层次、不同地区居民的消费需求特点相适应。[6]
第二,要树立现代营销理念,将高效率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作为企业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首先,要切实转变经营理念,针对消费者需求做好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工作。比如,对于高收入群体,增加高档商品或创新商品的供应,使这部分人的剩余购买力尽快地转化为消费需求。其次,要重视营销渠道建设工作,便利消费者选购。第三,要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尤其是响应市场需求的速度。第四,农村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要重视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许多生产厂家往往“重城市,轻农村”,从而一方面造成在城市市场过度竞争,另一方面则是农村市场需求潜力开发不够。
第三,要运用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产业。比如,加速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加速产业化的进程。除政府增加对文化教育的投入外,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
5.要改善消费环境,便利居民消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第一,要完善消费政策,鼓励合理消费。首先,要建立消费信贷体系。消费信贷是扩大有效需求、培育消费热点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手段。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消费信贷体系。消费信贷在银行贷款总额中还很小,与发达国家个人消费贷款占信贷总额的20%~30%相比差距还很大。金融机构应扩大消费信贷的规模和资金来源;增加信贷品种,一些高档耐用消费品,如轿车、冰箱、彩电、空调甚至教育费用和新的信息消费等,都可考虑发展消费信贷;简化信贷手续;扩大消费信贷对象,如可引导城镇中低收入者和广大农民参加小额消费信贷;建立完善配套的法规与制度,如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和个人信用风险制度,完善信用担保制度。其次,要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800元是在1981年制定的,当时居民月收入多数还不足100元。在宏观经济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800元的起征点无疑显得过低,在某种程度上抑止了消费需求。因此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次,要打破行业垄断,废除不合理收费。比如,因各种费用而造成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手机双向收费抑止消费;有些公用事业单位如某有线电视运营商凭借垄断地位不经价格听证单方面大幅度提价等等,都属于影响消费需求的行为,应该加以调整。
第二,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一要尽快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要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倡导企业“讲诚信、反欺诈”;三要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假冒伪劣产品的猖獗,使生产厂家和消费者深受其害,无形之中会对消费需求造成影响。但是,如果没有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打假工作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三,要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设施。一要加强农村在水利、电力、电视信号和道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二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交易行为,禁止强买强卖:三要加强农村地区尤其是县乡两级商业网点设施建设,鼓励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商业企业到农村地区发展连锁经营。
6.要加强资本市场管理与建设
股市具有财富效应。(注:股市财富效应是指资产的价格上升使资产持有者的财富增加并导致消费支出增长的效应。)股市财富效应既影响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又影响居民的收入预期和消费预期。[7]股市噪声,(注:金融经济学家把一切能不同程度地使资产价格偏离资产价值的因素或事件称做股市嗓声。)如会计噪声、虚假陈述噪声以及庄家制造的各种噪声,它吞噬着消费者的金融资产,打击消费者的信心,抑止消费需求。因此,应依法对噪声制造者追究责任,同时积极培育其它市场主体参与股市噪声的治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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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齐艳玲.目前我国消费需求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工业技术经济,2002,(2):48-49.
[3]刘文斌.收入差距对消费需求的制约[J].经济学动态,2000,(9).
[4]刘国光.促进消费需求提高消费率是扩大内需的必由之路[J].财贸经济,2002,(5):5-9.
[5]王哲.拓展农村市场,扩大国内需求[J].皖西学院学报,2002,(6):47-49.
[6]刘巨钦,张军莲.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是消费转型期扩大内需的关键[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4):7-10.
[7]向景.股市噪声对消费者需求的影响及其对策[J].消费经济,200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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