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则:改革开放30年: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回顾与展望
来源:2008年5期 《广东商学院学报》(广州) 发布时间:2009-12-9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商贸流通服务业总量快速增长,结构变动显著,功能不断强化,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的生产格局与市场态势,极大地改变了城乡面貌与居民生活。中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在不断创造着商业奇迹。自连锁超市(最初被称作“自选商场”)开始的各种新型业态不断涌现,短短30年间,走过了发达国家零售业态150年走过的历程,便利店、折扣店、超市、百货店、专卖店、购物中心、网上销售等新老零售业态均已在当今中国出现。与此同时,遍布城乡、土生土长的摊位制商品批发交易市场也不断得到改造和提升。
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流通体制的改革功不可没。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中国流通体制改革几经风雨、曲折前行,成效显著却来之不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立足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均由实践检验,是流通体制改革的根本指导思想及成功经验之所在。早在上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在“守住一块求稳、放开一块搞活”的稳活兼顾的思路之下,为冲破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僵死沉闷局面,为搞活经济、繁荣市场、缓解就业压力,中国开始放宽政策,在城乡一统天下的国有商业之外,对个体经营者打开了“一扇小门”,允许一部分人经商做买卖自谋生路。随后,流通领域开始尝试“三多一少”的改革(即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和减少流通环节)。随着整体环境的日益宽松以及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路线的指引,中国流通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加快,始终走在各项改革的前列。
展望未来,中国零售业的地位正在获得历史性提升。为此,商界人士应认清形势,树立信心,抓住机遇,有所作为,不辱使命。
一、构建和谐商业,助推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对商贸服务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商业作为一种无处不在的媒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也具有与生俱来的天然优势。
1.广义商业创造经济和谐
从广义上看,商业具有优化配置资源、调整产业结构、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就业容量、增进居民消费、防范市场风险等强大功能,可以显著优化国民经济运行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可以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国民经济从时间上和空间上、从方方面面的相互关系中不断得到改善和协调。这些客观存在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而在构建和谐社会、走向竞争的和谐中占有重要地位。而由于中国正处于从排斥市场的体制走向依靠市场的体制的经济转型时期,市场体系缺失、流通产业落后的状况还远未根本改变,导致广义商业促进经济和谐的天然功能和巨大潜力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狭义商业创造社会和谐
从狭义上看,商业,特别是零售业会通过广泛的商业媒介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同几乎所有的人打交道,会同许许多多的制造商、供货商和城乡居民家庭的消费者保持密切的利益关系,并会在有形或无形中营造并传播特定的文化氛围和社会风气。商业创造人际和谐的最高境界是信守商业诚信、服务无微不至。作为一种信仰、理念,诚信的培育难度极大,要付出巨大代价和艰苦努力,而失去诚信却十分容易。在经济转型时期,道德沦丧、欺诈成风,社会诚信危机日益加深,国民经济中直接和间接、有形和无形的防范成本急剧增长。当今社会,企业的诚信状况出现了两极分化:有实力并从讲求诚信中尝到甜头的企业会更加看重诚信,进入良性循环;而没有实力、得过且过的企业对培育诚信形象失去了信心与耐心,因而对诚信更加不太在乎,陷入恶性循环的泥沼。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使商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当务之急,则要尽快扭转低水平的恶意竞争,整治商业欺诈,改变“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被动局面,重塑商业形象,实现竞争的和谐。
二、连锁是重点,百货未过时
中国的零售业正进入连锁超市和百货业并驾齐驱的时代,其发展方向与思路应进一步明确。
1.连锁超市渐趋成熟,可望成为零售业态多元化发展之重点
从发展势头看,中国大型连锁超市公司有望取得新的突破。连锁超市的营业面积和门店数量的增幅有望继续低于其销售额的增幅,说明单纯外延式数量扩张的势头有所缓解,增长的质量和效率有所提高。更为重要的是,连锁超市便民利民的特点深受消费者欢迎,是中国现阶段最有可能进入成熟期、最有助于解决诸多经济社会难题如促进消费、规范秩序、扩大就业、消费安全、流通创新等的新兴业态,因而应当成为业态多元化发展进程中的培育重点。为此,在政策面上,应突出以下几点:
(1)深化改革,积极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经营规模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连锁超市集团。(2)制订和落实连锁超市发展规划,优化超市结构,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其中,商务部组织实施“万村千乡”网点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门店网点发展的重点要随之从城市转向郊区和广大农村。与此同时,在中西部和中小城市,要以发展中小型门店、社区门店为主,严格控制新建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综合超市门店。(3)加强管理,提高连锁超市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加强对连锁超市服务诚信和卫生状况的监管,优化购物环境,消灭安全隐患,大幅度提高连锁超市的公信度。要采取最坚决、可靠、有效的措施,依法制止连锁超市放松管理、不讲信誉、欺瞒损害顾客的行为。特别要净化进货渠道,对生鲜食品采购、加工、包装、贮藏、陈列、销售等所有环节进行最严格的卫生、质量的全程监管。还要依法严厉制裁以至彻底消除目前较为普遍的偷换标签和包装,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恶劣行为。(4)为发展连锁超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实行统一纳税,促进连锁超市跨区域发展,减少对连锁超市的重复检查,严格收费管理等。(5)研究外资动向,运用WTO规则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当前最要紧的是迅速有效改变外资企业无端享受“超国民待遇”、而国内企业反受歧视的错误做法。尤其要坚决制止并严厉追诉地方政府逢迎讨好外资企业,越权审批,擅自为外资企业提供“超国民待遇”,而对国内商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不闻不问甚至歧视的违规行径,对已经造成的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进行损害调查,并予以纠正和补偿。
2.百货店依然是值得长期依靠的主要业态,不应轻言过时
在流通现代化和零售业态创新的进程中,认为百货业“已经走到尽头”的消亡论、衰退论开始出现。但国内外的实践表明,这个判断并不准确。中国传统百货业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过度扩张之后出现一个相对停滞的时期,目前已进入内涵式调整阶段,但仍保持着一定的增长态势。调研发现,近年来最不被看好的中国百货业其实尚有相当的后劲。由于实行标准化连锁经营的难度极大,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百货业远比连锁超市、便利店更能抗击外商的冲击。经过改造提升和商品经营结构调整之后,特别是从以往单纯数量扩张转向内涵化发展之后,百货业在中国尚有较大的生存空间,至少还会在零售市场份额中占据半壁江山,并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继续扮演应有的角色。目前,大型百货商场零售额约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10%,高于其他新兴业态所占比重的总和,依然是中国零售业的主体。即使在发达国家,历史悠久的百货业和知名百货店至今仍然拥有显赫的地位。中国百货业所具备的商品品种多、辐射范围广、服务功能强、经营规模大、就业容量可观、符合居民长期以来的购物习惯等独特优势,其他业态仍无法比拟也无法完全取代。而且,通过连锁化、多店铺、专业化、品牌化等方式进行现代化改造和提升,百货业仍然能够开拓新的生存发展空间。
因此,百货业在中国不可能大面积消失,依然是需要长期关注和统筹兼顾的重点,相关政策在新兴业态和传统业态之间不应偏废。
三、调整结构,重组资本,打造重量级大零售商
30年来,中国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成就始终是主流。目前的突出问题是,传统百货业资源过剩,新型业态发展虽快但规模过小,大型零售商业资本集团过少,国际化商业企业空缺。面对零售业商业资本过于拥挤、低水平过度竞争和外国商业资本的压力,中国零售商们片面追求外延、粗放、数量扩张的增长势头已难以为继。中国零售业的出路在于通过结构调整、资本重组,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做大、做实、做强”,推出举足轻重的大零售商,进而推动商业进入大型化、集约化、内涵化发展的新阶段。
多年以来,零售商们期待着以资本为纽带,对商业资源实行“三跨”重组(即跨所有制、跨部门、跨地区),尽快形成规模巨大、实力强大、连锁型的重量级商业资本集团。但“三跨”口号喊了多年却成效极小。由于各种因素的掣肘,流通领域出现了内耗加剧、合作困难、纠纷不断,而向外发展、应对外商则又处于缺少经验和底气不足的“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被动局面。中国迫切需要国内规模普遍过小的零售商,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目标,进行强强联合、资本重组,尽快提高零售商的市场集中度。
在关注大型零售商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依照《中小企业促进法》保护和扶持流通业中的广大个体户和民营化中小企业,运用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实现创新,在社区服务、便利店、中小型超市等领域,充分发挥它们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总的说来,中国的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开发这种潜力要靠工商企业的广泛参与和竞争的促进。当前中国零售业正处在重要的整合期,旧体制的瓦解和新体制的推进给企业重组、实行连锁化提供了机会,而多渠道竞争的加剧则提供了企业内在连锁化的动力。因此,应通过发展连锁经营(包括特许经营)实行资产重组,建立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商业品牌战略,实现产销一体化和跨地区经营,促使中国商业企业做大做强,增强竞争实力,迎接入世后的挑战。
1.应全面准确评价外资企业的进入对国内流通业的影响
与国外相比,我国零售业在快速扩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营销技术能力、财务运作能力、品牌价值能力和人才聚集能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外资的进入促进了中国零售业的结构调整,使市场集中度得到提高,资产重组、跨所有制、跨部门、跨地区的“三跨”发展进程进一步加快。外商以信息化手段加快周转与“消灭”库存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诚信意识对国内零售企业将起到示范作用,并将加快中国流通现代化或流通创新的进程。总之,外资企业的进入意味着机遇和挑战并存,但积极作用是主流,关键是要依法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外资的进入还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相互竞争中磨合、融合,共同促进中国国内流通业的创新与繁荣展示了一种全新的可能前景。中国所有相关政策的要点就是海纳百川、为我所用,促成这一“双赢”的结局。
2.应加快法制建设,完善商业规划,取消外商的“超国民待遇”,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重视立法是许多国家加强行业管理的主要方法,健全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是行业有序发展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国有关零售业开放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难以较好地规范零售业的对外开放。在吸引跨国公司进入中国零售市场时,应遵循“适度开放、渐进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和政策导向,在利用外资和限制其消极作用之间把握好平衡的尺度。针对目前零售业过度扩张的现象,为了避免因资金供给不足和长期亏损带来的较大社会震荡,应适时推出以维护和促进竞争为目的的法律法规,如《商法通则》、《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以彻底解决零售业对外开放过程中的“超前开放”、“超国民待遇”问题[1]。
我国对零售市场的开放不能急功近利。“适度开放,渐进开放”是政府应负的责任,地方政府应保持和中央政策的统一,不可额外提供超承诺让渡。要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地评估外资进入流通领域的正负效应;重点解决违反WTO规则、竞争不公平、地位不平等问题;依法进行损害调查,尤其要坚决制止并严厉追诉地方政府逢迎讨好外资企业、擅自提供“超国民待遇”的行为;加快反垄断立法,加快对内开放,改变阻碍商品流通的条块分割、贸易壁垒状况;明确流通产业政策,加快流通产业立法,制定流通产业规划,优化流通产业结构,积极培育有竞争实力的现代流通产业集团,为活跃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造宽松条件。
为了彻底改变中国零售企业中存在的“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不合作状况,加快强强联合的步伐,中国将出台《连锁经营法》、《特许加盟法》、《大型零售店铺立地法》和《反垄断法》等,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础上,加入反对大型零售企业垄断市场、抑制竞争的法律条文,进一步依法保护中小零售企业。此外还需在《大型零售店铺立地法》中进一步明确限制国内外大型零售企业在城市中心过度开办大卖场的相关规定。
五、高度关注流通业的战略地位
近些年来,对什么是重要资源、什么是经济命脉一直存在争论。传统的计划经济思维下,目光始终聚焦在能源和制造业,流通渠道从来就不在视野之内。实际上,在新世纪“经济节奏较量”的新动向面前,在全球化竞争的新情况面前,流通业及其网络状流通渠道已经成为国家的战略产业和战略资源,是国家竞争力的主要支撑,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是国家国际政治地位的坚实基础[2]。
从“惊险的跳跃”角度观察,市场经济也是“渠道经济”。“影响力滥用”的垄断性跨国集团通过超低价大额订单机制和巨额采购,已经掌控了国内产品的流通渠道。新动向显示,外资进入中国流通业的真正目的,是运用网状采购——销售渠道“影响力滥用”的垄断优势,以极低的采购价格倒逼中国的制造业,使之屈从其构建的全球供应链,纳入其苛刻的产业控制体系,最终牟取高额垄断利润。
可以说,轻视流通的悠久传统以及缺乏像样的流通渠道资源,已经使中国的许多制造业企业沦为一无知名品牌、二无核心技术、三无销售渠道、四无商业信誉、五无有效信息、六无盈利潜质的被边缘化的一个个车间孤岛。因此,在市场经济新环境下,具有高效率和强大竞争力的商品采购和分销渠道同样是稀缺资源,同样是国民经济的命脉,甚至是更要命的命脉,绝不可掉以轻心。
命脉还事关自主品牌。一般而言,自己主导的网状流通渠道与自主品牌有着天然的依存关系,自主网络渠道是自主品牌的摇篮,自主品牌是自主网络渠道的代码。自主网状渠道被损毁,必然导致中国制造业知名老品牌遭重创、新品牌难存活的被动局面。自主品牌缺失让中国人感受到了切肤之痛。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自主品牌每况愈下,实质上是自主网状渠道资源被由来已久的外资大面积切割替代所致。道理很简单:在由外资构筑的网状渠道中,品牌筛选当然是由外资来主导,它们从来就不希望看到中国的自主品牌。
事情越来越清楚,在全球化的冲击下,国际巨头不仅彼此争夺领地,而且对中国流通领域实施强劲渗透和扩展。而由于忽视现代流通业的强大功能,人们对外商进入中国流通业的后果缺乏应有的警觉,认为这不过是流通业内部的事情,最多不过丢失一部分流通业的市场份额,倒闭一批经营不善的商业企业,无伤大局。其实,外资进入流通业,受影响最大、最深的并非国内流通业而是中国制造业。外资企业拥有巨额订单、实行大规模采购,虽有促进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外贸出口的近期作用,但也会凭借其在流通业的优势和定价优势向制造业终端、乃至中上游的产业链实施纵深控制。对此,中国应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就国内流通业和制造业的后续发展,作出独立自主的某些政策安排[3]。
六、抓住两个创新实现科学发展
1.讲求科学发展,商业企业业绩评价方法应有新的转变
讲求科学发展,要运用竞争力系数方法,建立以相对指标为主导的流通行业、商业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商业企业业绩评价方法的转变。
竞争力系数是一个一般性的综合分析方法或分析工具,它可以显示某种所有制、某个行业、某种业态或某个企业在某经济领域竞争力的大小强弱。它是业绩贡献系数和资源占用系数之比,一般表现为该主体在某领域所占有的市场份额、销售收入份额、利润份额(业绩贡献,例如30%),与其在该领域的资产份额(稀缺资源的占用量比例,例如25%或35%)之间的对比关系。这个系数大于1,则说明该主体在该领域有足够的竞争力;系数等于1或略小于1(例如0.96),说明比较有竞争力;系数明显小于1(例如0.81或0.71甚至更低),则说明该主体在该领域所作出的业绩贡献和它所占用的稀缺资源是远不成比例的(例如严重亏损),其经济效率是极低的。
按照竞争力系数,很容易判断究竟谁是“主渠道”,谁是主流业态,谁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后劲。这是由市场竞争硬指标来裁决、由实践来检验的,而不能由歧视和偏见来先入为主地“自封”。在各种经济成分和商业业态的企业中,不分远近亲疏,不分规模大小,谁的竞争力系数高,也就是谁对社会的贡献大,它就有能力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就会因其周转快、效率高、成本价格低、服务周到而受到消费者、用户的信赖和欢迎。按照竞争力系数,“大而强”、“小而强”都是可能的。竞争力系数可以分解为一系列相对指标,而相对指标才是具有可比性的硬指标,它好比“照妖镜”,可以把外强中干、大而虚弱、大而无当的企业暴露无遗。
转变发展方式,评价指标要先行。为此,对流通业要从以“绝对量”论业绩转变为以“相对量”论业绩。以相对量业绩指标为主导不是否定绝对量,而是对以绝对量为基础指标的跨越和提升。这种转变意味着不仅要看企业规模、销售额、利润额等绝对量的增长,更要看利润率、人均销售额、单位面积销售额、费用率等相对指标的改善。目前国民经济包括流通业的统计框架都是绝对量主导型,延续这一现状势必会继续强化外延式的增长模式,不利于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2.讲求科学发展应抓住两个创新
前不久在杭州召开的2008年中国零售商大会传递了值得关注的前沿问题和动态信息。一是新环境——商业企业需要应对新的市场变局。如中国宏观经济带来的变数,奥运年带来的商业地产演变,等等。二是新战略——商业企业决策人必须掌握的战略思维。包括商业企业的资本运营战略,商业企业与地产、金融的协同运作,商业企业的区域性发展战略,等等。三是新模式——商业企业营销的新模式。包括网络销售与常规销售的协同,品类管理和品牌建设,卖场设计新思维,等等。尽管形势千变万化,有两个创新必须抓紧抓好。
一是流程创新。经济流程创新的核心,是按照前述的竞争力系数评价方法,推动流通业从外延式增长转变为内涵式增长。目前企业流程粗放、跑冒滴漏、周转缓慢、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情况十分普遍。为此,要做好“流程创新”这件具体事。如凭借信息技术,开展精确化采购,降低库存、科学促销、加快周转、降低成本,实现优化流程、加快周转、控制库存、降低费用、净化采购渠道的目的。
二是细节创新。即认真地全天候地跟踪研究所有顾客群购物消费的行为、心理和缘由,每一个细节都不要放过,包括每一个举动、每一个询问、每一个抱怨,等等。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改进每一个细节,切实把“转变服务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技能,讲求服务效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在此基础上讲求特色、实现差异化经营。从换位思考中找到灵感,从高中低收入群体中找准定位,对不同居民、不同消费者群体的需求特点进行分析,等等。
此外还需要关注的问题有:一是商业企业要总结中国商贸流通服务业中的原创性做法和经验。要纠正言必称西方的思维定式,注重中国式的智慧,界定原创、发现原创、培育原创,研究原创的成分、因素和萌芽,研究商业文化及其现代表现形式,研究原创性对流通创新的重要影响和现实意义。二是要推动商业资本输出。推动中国从商品输出向商业资本输出的转变,从输出商品向输出自主流通渠道的转变,使利润能留住而不再流失。“走出去”战略要切实改变商品输出巨大而资本输出极小的反差局面。三是商业企业要讲求社会责任。包括善待员工,善待顾客,善待社会。
作者:宋则 编辑: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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