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们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增加而是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治理通货膨胀,往往容易忽略财政货币政策的重要性,而对批发商和零售商痛加指责。大家认为无商不奸,都是批发商惹的祸,层层加价销售牟取了暴利、侵害了用户和消费者利益。这个巨大误解不澄清,商人们将永无宁日。
道理很简单。商人在为全社会提供周到服务,并最大限度为所有的人节省时间和分散支出的费用。同时,商人从这种“社会大节约”中得到自己应得的一份,并据此周而复始地继续为社会服务。经济学和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专门由商贸流通领域引起的商品加价,是符合市场规律的经济性加价。其本质是提供了竞争性、低成本、高效率资源配置的免费搭车式的服务。而为企业提供省时省钱的信息和订单、降低交易成本,为消费者提高生活质量,提供省时省钱、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是商贸流通业的天然宗旨和生存发展之本。商贸企业得到的利润是社会对其所提供服务的“奖励”。
在分工社会,如果真拒绝商人和社会必要的环节,生产者和消费者将要付出难以想象的高昂代价和无尽的“寻找成本”,社会将全面倒退,社会分工将不会发生,人类文明将不复存在。
在竞争比较充分的前提下,某商品交易市场能否存在和成长、交易量大小,某商品购销差价额度、水平(批量差价、季节差价、地区差价、质量差价等等),本质上是由生产成本、流通成本、市场竞争和供求状况决定的,最终都要由市场裁决。在这个利润率平均化的过程中,“任何社会,从来都不可能由着任何人随意加价和恶意加价来维持”。这是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关于商业资本与剩余价值分配问题中反复论述的最核心的论点。
从这个意义上说:流通环节的多与少是相对的、动态的、有缘由的,要由市场竞争来裁决;扼制商人们的正常发展可导致交易成本上升、市场秩序混乱、资源配置恶化和经济效率下降;倒买倒卖、炒作加价、获取暴利现象的根源绝对不在于环节的多与少,而是权钱交易、垄断等阻止了正当竞争;务农者要想得到生产环节以外的更多收益,只能千方百计推动服务项目前移,分享种植、养殖环节以外更多的好处。
总之,在反通胀期间,尤其要强调尊重自然规律和市场规律,社会各界和政府部门应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尊重商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个别商人的不当行为,减轻商贸业不合理的税费负担、剔除体制性各项成本。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国内市场的分割、封闭、垄断、无序依然十分严重,阻碍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形成,对此至今却仍然很少有效的解决办法。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
- 本文标签:
|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 |
- 相关内容
- 更多
- 宋则:我国流通领域重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进 [2013-9-18 16:58:26]
- 宋则:流通领域管理新模式将逐步建立 [2013-8-19 11:22:07]
- 宋则:收入倍增、消费变革与流通体制改革 [2013-7-4 17:12:24]
- 宋则:中高档餐饮应抓住转型新商机 [2013-5-17 11:10:05]
- 宋则:流通领域公共产品的界定及供给方式 [2013-2-18 10:52:12]
- 宋则:摊位制个体工商户 亟待向现代批发企业 [2012-12-11 16:07:33]
- 图片资讯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