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在对我国零售业取得的巨大成绩的认识中,存在着对外资作用一边倒的赞美之辞现象,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不仅要认识到外资对我国零售业发展的正面效应,更应该深刻理解外资对我国零售业发展的负面效应,取消外资在税收、市场准入、外贸经营权等方面的超国民待遇,地方政府要避免因追求政绩而导致的盲目引资,各界人士要摆脱根深,蒂固的轻商情结,并且必须认识到零售业开放虽然最先影响的是零售业,但最终必然会影响到制造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应该抓住机遇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批发零售物流配送一体化的商贸物流渠道体系网点,实施国外抢滩、国内整合的“两头扩网”战略,摆脱传统的“制造业思维”模式,树立“渠道是稀缺资源”、“渠道是经济命脉”的新理念、新思维,充分发挥商贸物流业影响力,推动流程变革和业态创新,将培育、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自主品牌、自主渠道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关键词:外资,零售业,效应,一体化
一、辩证地看待外资对我国零售业发展的作用
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之际,各行各业都在回顾、评估和盘点“入世”以来的利弊得失。在充分肯定对外开放巨大成就的同时,其间也不乏较大的分歧和争论。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年来,哪些变化主要是由国内改革带来的、哪些变化主要是由对外开放带来的是有区别的,不能一锅煮,不能都拿“入世”说事儿,需要具体分析,需要识别、甄别清楚。这是因为,三十多年间,我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无论有没有对外开放和外资介入,这都注定是不可遏止的大势所趋,外资进入只是起到了顺水推舟的作用,加速了这一进程。目前的“入世”10年回顾点评言论大都是“一边倒、简单化、一窝蜂”的赞美之辞,而少有深入务实的讨论。
幸好还有权威机构没有这么做。在巨大成就和光辉业绩“大盘点”的时刻,2011年12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我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对此作出了严谨、系统、周全的总结和点评。白皮书对服务贸易着墨不多,尤其是对其中零售业对外开放的辉煌成就只字未提,对外资进入国内零售业的丰功伟绩、利弊得失和正负面影响更是避而不谈,而对加工贸易、货物贸易的成就和贡献真可谓不厌其详。这绝不是偶然的疏忽遗漏,恰恰折射出了零售业在“开放的成就”,方面的确有些“例外”,原本就是“无话可说”,完全不必“没话找话”、“自吹自擂”。
白皮书这样处理并不意味着零售业对外开放一无是处,不容否认国内零售业对外开放也包含积极的一面。其中,“入世”前10年的“预开放”以及“入世”后10年的“全面开放”,都展示了我国零售业强大的影响力和成长力。跨国集团的大规模进入为国内零售业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也增加了新元素,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积累了经验,激活了机制,从而在整体上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促进了消费总量的增长和消费结构更新,并带动了产业结构升级。可以说,外资介入下的国内零售业变革率先促进了经济结构的市场化调整,提高了消费的贡献率和动员能力,推动了我国消费生活方式和消费资源获取方式从票证化向市场化的历史性转变。当然,“内因是变化的主要根据”。这些积极变化不能都一概算在“对外开放”的账上,更不能感恩戴德算在“外资企业”的账上,一大批内资零售企业在常常遭遇不公平待遇的困境中自强不息、发展壮大,这才是取得成绩和巨变的主导力量。
至于存在消极的一面,更是不容粉饰。主要表现是,恰恰从20年前“预开放”的1992年开始,我国服务贸易中零售业的逆差急剧扩大,与商品货物贸易顺差稳步扩大形成了强烈对比,陷入了“服务贸易悖论”,即壮大国内服务业是增强国际服务贸易的前提和后盾。但是,在国内服务业原本弱小的情况下,大幅度开放服务贸易势必激化与壮大国内服务业的矛盾,一段时期内陷入左右为难的窘境,出现服务业外资挤压内资、遏制成长,从而使服务贸易的逆差越来越难减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措手不及的零售业开放即刻导致了人家打上门来,在你的地盘上抢买卖,出现了零售业“国际竞争国内化”的被动局面。因此,就服务贸易中的零售业而言,我国在海外的商业存在是逆差,是赤字,国际影响力是负数;同时,零售业开放使国内零售企业发展壮大在一定程度上遇到了克星,受到了挤压。根据我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最新报告,连续多年,外资零售业势头始终强劲,百强企业中主要经营大型超市业态的外资企业已逐渐占据主导地位。“2010年,沃尔玛等主要5家外资大型超市新增店铺140家,新开店数比上年增加了22%。外资企业总体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且开店和销售增幅基本保持同步。2010年,店铺增幅超过20%的外资企业达到6家(2009年为2家)。内资企业的开店速度和销售增长普遍低于外资。”2011年,我国连锁经营协会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外资超市的市场份额已经逼近47%。
二、片面重视外资对我国零售业发展作用的原因及后果
导致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是不少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对引进外国商业资本倾注了过多的热情。鉴于零售业渠道命脉的影响力和本土化特征,按照国际惯例,任何世贸组织成员国开放零售业的态度和立场都无一例外的异常谨慎。开放零售业通常只是“承诺”,甚至只是姿态,充其量只给予国民待遇,并且还要实施种种有利于自己的技术壁垒,纳入强硬的本土法律和规划以便“严加看管”。即使是口头上大讲零售业国际化的国家,骨子里也从来都是千方百计去“化”别人,而绝不肯轻易被别人“化掉”。至于外资是否进入,能否发展,全看其自身的“造化”和运气,别指望得到任何额外的便利与好处。在这个问题上,老谋深算的资深成员国堪称典范。日本从来都承诺开放零售业,欢迎外来投资,但没有哪个国家的零售企业真正在那里长期站住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心照不宣的奥秘就在于,各成员国谁都不会拿零售业开放当作儿戏去向自己的“上级”邀功请赏,向自己的国人彰显政绩,更不会为此敲锣打鼓主动邀人入伙、大肆炫耀、四处张扬。
与国外相比,由我国特有体制病导演的“政绩彰显大赛”属于扭曲变态的一个例外。这些年来,零售业招商引资历来被当作各级官员彰显政绩立竿见影、首当其冲的热点和重点。某些地方政府比受了别人恩惠还要卖力地为外资张目,异乎寻常地热衷此道。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争先恐后任意突破零售业开放时间表,擅自扩大开放区域,对外资企业投其所好、逢迎讨巧、大献殷勤、关照有加、无微不至,拱手奉献超国民待遇,而对内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则视而不见、不闻不问,颇有“宁赠友邦,不予家奴”的晚清遗风,实在令国人侧目,让外人费解。这种部门分割、地区封锁体制和变态的政绩观,事实上造成了对外开放有余、对内开放不足的奇特反差。
突出表现,一是许多城市中心的商业地段被拱手让给外资企业,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将原来一些国有商业企业所在黄金地段的店铺拆了以后让给外资企业,从而使中央政府一再强调的商业网点规划变成了挤压国内企业、给外资“腾地方、送网点、圈地盘”的规划。
二是超国民待遇主要体现在税收、市场准入、外贸经营权的优先获取等方面。其中,税收优惠问题最为突出。税率并轨只是近年的事,而在此前的很长时期内,由于减免税优惠和费用扣除政策的不同,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大约15%,二者相差一倍多。这既导致中外企业竞争上的不平等,造成外资企业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明显有违税收最基本的平等原则,也不符合世贸组织倡导的自由贸易和平等竞争原则。对外资企业的特殊税制原本就是出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吸引外资,然而对于外资企业这种长期的“超国民待遇”留给我国的好处似乎与人们的初衷渐行渐远,它的负面效应则不断凸显出来。
对于零售行业来说,现行所得税制实际上构成了对内资企业的逆向歧视,这种歧视对于前面有狼后面有虎的我国零售企业来说无疑是致命的。超国民待遇、利益廉价让渡使外资有恃无恐地进行恶性竞争,以低价收购、占压资金等方式欺压国内众多制造商和供应商,恶化了国内竞争环境。这种态势无异于又一个“外资大跃进”。其中,内资连锁零售企业在经济存量上虽然仍占多数,但增长速度、核心份额的增长态势和可持续盈利能力,已经远远落后于在华的大型外资连锁零售企业。
导致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是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在国内经济中“重生产,轻流通”,在对外贸易中“重货物贸易,轻服务贸易”。在讨价还价的对外谈判中轻易出卖了零售业,导致不平等的单向开放,致使外资长驱直入,造成了无法治愈的深层伤害。直接后果是,外资挤压使国内始终没有形成高效、强大、像样的零售业,从而拉大了各种差距,自主渠道、自主品牌始终健全、强大不起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高效畅通的商贸流通体系始终难以形成,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始终是流通领域的顽疾,以至于我国不得不在“十二五”规划时期加紧“补课”、加紧补救。应该说,三十多年来,我国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成就始终是主流。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传统业态资源过剩,新型业态发展虽快但规模过小,大型企业过少,国际化企业空缺。国内零售业难以壮大,“走出去”更是天方夜谭、凤毛麟角。本国零售业拼数量,少创新,落后局面远未根本改变。
三、零售业对外开放必须确定合理的目标与标准
总体而言,我国零售业的对外开放实在算不上圆满,不应估计过高。这就要求,一是对外资在零售业的情况进行全面准确评估,仅仅凭借10年的实践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更大历史跨度的检验。二是必须明确对外开放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终极目的和标准应当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生成和巩固,有利于国内流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成长,有利于零售业资源以市场化为基础高效合理配置,有利于我国网络状自主渠道资源的不断壮大,有利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流程优化、交易成本降低和就业增长,有利于国家经济安全和城乡居民得到实惠。这些年,由于种种原因,距离这些目标还有很大差距,有时甚至背道而驰。三是尤其要关注伴随零售业影响力提升而出现的“影响力滥用”这一国际化新情况、新动向。外资企业在我国骄横、霸道的案例数不胜数,公众有目共睹。
特别需要指出,这些年来,外资在中国零售业“事实上不设防”的奇特状况在全世界独一无二,外资在中国最具成长性的主流业态的超速扩张在全世界绝无仅有。对于零售业的开放,许多事情还需要冷静客观地具体分析,而某些关于“越开放就越有利、就越安全”的观点失之笼统,“外资无忧论”、“欢迎并购论”显然盲目乐观,十分危险。“入世”前后直至当前,外资在零售业的超速扩张已经越来越偏离对外开放的初衷和期望,不少苗头和动向没有引起高度警惕,后续应该及时作出与时俱进的政策调整,至少要把国内外企业公平竞争、公平对待的政策真正落在实处。
四、外资进入零售业的直接影响是国内零售业,但最终影响的却是制造业
外资进入零售业,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当然是国内零售业,但最终是制造业。由于忽视现代零售业的强大功能,人们对外商进入我国零售业的后果缺乏应有的警觉,认为这不过是零售业内部的事情,最多不过丢失一部分零售业的市场份额,倒闭一批经营不善的商业企业,无伤大局。其实不然。目前的实际情况显示,外资企业拥有的巨额订单、大规模采购优势虽有促进外贸出口的短期作用,但也存在“影响力滥用的垄断”,即凭借网状流通渠道优势和定价优势向制造业终端,甚至向中上游产业链实施纵深控制。外商所给出的批量和价格“订单”事关众多制造商的销路与存亡。外商已经发起的大规模进入,决不仅仅是我国零售业的自身命运问题,更将主要牵涉到和控制到我国大大小小制造商们的产供销命脉,直至向产业链的上游延伸。因此,壮大国内零售业十分迫切,战略意义深远。对外开放的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但我国在对外开放、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理应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就国内零售业和制造业的后续发展以及网状渠道资源配置作出独立自主的政策安排,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彻底抛弃轻商情节,改变外资进入零售业“事实上不设防”的状况
这些年,引进外资的正面效应主导时期已经结束,负面效应开始上升到了值得高度警觉的主导方面,应对外资进入零售业的基本判断进行相应调整。从20世纪后期连锁超市(最初被称作“自选商场”)诞生算起,我国大体用了15年的短暂时间,历经了发达国家零售业态150年的沧桑变迁,新兴零售业态如便利店、折扣店、超市、专卖店、大卖场、购物中心、网上商店等等,均已在我国出现。我国国民经济和消费增长由此受益匪浅。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原来迫切需要的经验、方式和技术,目前在我国已经不再是“问题”,我国自己的商贸零售业虽然还有诸多前进中的困难,但毕竟今非昔比,获得了跨越式发展,尽可以一显身手、大有作为了。而与此同时,跨国集团基于我国举世罕见的特殊政策背景和过度宽松环境下的超常规发展,已经对我国零售业、制造业的后续发展和扩大就业产生了日益明显的消极影响。这个客观存在的重要转折意味着,作为对外开放“硬币”正面,其政策初衷或正面效应已经基本实现,完成使命。而作为这枚硬币自始至终都存在的另一方面,即负面效应则已经上升为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从改革开放初期直至世纪之交,商贸零售业集中大面积引进、模仿和消化吸收国外管理经验、流通方式和实用技术的阶段已基本完成,用市场、空间换技术、换管理、换经验的正面效应已经出现拐点并加速衰减。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不应改变,但具体政策必须与时俱进、合理调整。
进一步清除“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影响。种种失误的总根源在于根深蒂固的计划经济思维和重化工业思维,在于骨子里改不掉的“重生产,轻流通”情结。改革之初,最早放开的是国有商贸零售业而不是国有制造业,骨子里的缘由是轻商;20世纪80年代“多渠道,少环节”的误导使市场经济的要害批发业迅速萎缩,骨子里的缘由是轻商;20世纪90年代培育市场重点转向要素市场后,便以为商贸零售业再无话可说、无事可做,再次导致零售业发展滞后,骨子里的缘由是轻商;“入关”、“入世”谈判让步最多的是零售业,用零售业的让步换取别的谈判筹码,骨子里的缘由是轻商;新世纪“入世”过渡期零售业主动提前领先于制造业的大幅度开放,骨子里的缘由还是轻商;而直至近期,外资并购装备制造业立即备受关注,高度警觉敏感,这与面对零售业外资并购的迟钝麻木,形成了鲜明对照,骨子里的缘由还是轻商。轻商在我国真可谓是习惯成自然地一脉相承。
因此,研究和制定政策要对外资进入零售业给予高度警惕,调整政策思路,摒弃根深蒂固、潜移默化、与时俱进的“轻商”传统,引进外资一定要充分考虑首先给我国本土企业一个公平待遇,一定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氛围,彻底改变对外资进入零售业“事实上不设防”的世界罕见做法。
六、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批发零售物流配送一体化的商贸物流渠道体系网点,实施国外抢滩、国内整合的“两头扩网”战略
我国需要彻底改变“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被动局面,自下而上、做强做大国内一批企业,单向开放要转变为双向开放,必须走出去一批企业,主动出击才有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可言。
总结经验教训可以发现,利润是一切可持续发展的现实基础。持续的经济危机来临才使人们深切感到,自主渠道就是收入,自主品牌就是利润,渠道安全才有经济安全。纵观世界,“有本事的人赚别人钱,没本事的人送别人钱”。在国际市场上,我国为什么总是“买啥啥贵,卖啥啥贱”?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海外的自主购销渠道,采购分销网络渠道这个命脉掌握在别人手里,零售业的海外影响力是负数。重工轻商,结果就是十分利我国只有其一,90%利润跑冒滴漏流失海外。因此,从战略规划角度看,我国需要倒过来思维,以渠道品牌为中心,以现代服务业为基础,在下一个30年,应努力“颠倒乾坤”,实现由传统工业资本主导向由商业资本主导转变,实现“肥水不流外人田”,利润从1:9向9:1转变。从近期实战角度看,我国必须拥有内外贸一体化的自主购销渠道,才能灵活运用国内外两个市场,才能拥有自主品牌,掌握自己的命运,实现就业和利润最大化。我国要走向世界、实现“自主品牌万里行”,迫切需要“自主渠道万里长”。若要自主品牌商品销往世界各地,首先要自主分销网点渠道遍布世界各地。
持续的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有可能给我国带来转机。实际上,目前国外越是困难,对我国物美价廉商品的依赖就越强。我国此刻商品出口受阻、订单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原来外资主导的资金链、供应链和购销渠道损毁所致。而外资主导的流通渠道损毁正是我国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抓紧培育自主分销网点来取而代之的重要契机。从长远看,我国巨大的商品输出必须同巨额的商业资本输出相匹配。只有这样的外贸战略和政策才是完整的,服务贸易逆差才有望扭转,有效益的商品出口才可望回升。
将商贸物流渠道建设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是:抓住机遇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批发零售物流配送一体化的商贸物流渠道体系网点,实施国外抢滩、国内整合的“两头扩网”战略。
国外抢滩。目前,我国商人在海外大多数属于小散差,不成气候。近年来浙江商人摊位制小商品批发市场模式是我国模式在海外的简单延伸,国际化、现代化大型零售、批发企业的海外探索几乎为零。针对这种状况,“十二五”规划期间,商贸物流领域的对外开放重心要从吸引外资“请进来”转变为推动内资“走出去”,从委托代理出口为主转变为自营出口为主,促使国内大型商贸物流企业按照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思路向外延伸,实施渠道接管、销售终端前移,用我国企业的全程自主分销取代外商主导的低价采购,逐步用自主品牌取代加工贴牌,打一场持久的、系统化的产业链、供应链、渠道、价格和品牌的争夺战,逐步掌控海外的主动权、主导权。
为此,(1)国内涉外企业要停止在海外的内斗自残,改变“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消极被动局面,联手抱团“走出去”,增加海外投入,在国外抢滩登陆、开辟大规模由供应链支撑的采购分销窗口和基地网点;(2)要重视软实力,深入研究各个目标国的投资环境和文化背景,借鉴外国公司在华投资及其本土化的经验,借助海外华人、华商形成的商贸物流增长点和影响力,广泛联络在海外已经站住脚、本土化的运输服务贸易场站、批发市场、工商企业、商务办事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商贸物流据点和大批浙商、粤商及海外华商等工商、金融界人脉,在海外直接投资、收购兼并、代理转自营。(3)要打破内外贸分割的局面,促进原来体制分治造成的内贸企业和外贸企业之间的合资合作,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企业集团,追踪国际动态,引导产业方向,促进国内商贸物流企业走向世界。(4)为促进商品内销和外销之间的灵活转换,降低购销风险,要推动目前权宜之计的“外贸大集”常态化,积极探索外贸企业建立内销机制和内销风险基金。与此对应,内贸批发、零售企业也要建立针对出口转内销的采购机制和采购风险基金。(5)主管机构要具体研究“走出去”的商贸物流企业所应具备的条件、潜质、方式和鼓励政策,积极创造企业走出去的国际环境。即使走出去有具体困难,大格局暂时难以改变,也要逐步提高商贸物流领域的市场集中度,千方百计强化我国工商企业自主定价能力,强化在价格、品牌、利润、标准等方面的话语权,为日后走向世界创造条件。
国内整合。国内企业做大做强是走出去的重要基础。“十二五”规划期间,要结合已经出台的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整合结构,提升国内商贸物流资源的质量。要加强对内开放、深化改革,彻底改变“流通渠道行政化”的传统隶属格局,打破条条块块的部门分隔、地区封锁,推动商贸物流资源和企业的横向性、市场化流动,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高效重组。(1)从大宗分类产品看,要根据工业生产资料、工业消费品和农产品生产、消费和流通的特点,切实建立以大型骨干领军企业为主导,以中小企业加盟、联盟、标准化、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为基础的工业品批发流通体系、消费品零售服务体系和农产品畅销体系。(2)从空间布局看,要构建城乡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批发零售物流配送一体化的商贸物流渠道网点。为此,要借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等契机,重点组织实施针对广大农村网点缺失的“覆盖战略”;针对二三线城市商业资源小散差的局面,重点组织实施提高市场集中度的“补强战略”;针对国内外影响力巨大的特大城市,重点组织实施能够引领商贸物流业未来与发展方向的“创新战略”。
总之,我国应当走出陈旧的“传统制造业思维”,牢固树立“渠道是稀缺资源”、“渠道是经济命脉”的新理念、新思维,充分发挥商贸物流业影响力,推动流程变革和业态创新,将培育、构建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自主品牌、自主渠道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而由出口方式转变、适度内需替代和消费支撑,有望率先在我国催生新一轮自主渠道变革,并进而影响世界。
作者简介:宋则(1951-),男,辽宁省凤城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商务部专家,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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