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一种,是指一国或地区旅游从业人员运用可控制的旅游资源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旅游服务消费者提供旅游服务并获得报酬的活动。旅游服务贸易既包括外国旅游者的入境游,即国际收入游,也包括本国旅游者的出境游,即国际支出游。本文主要指前者。
中国的旅游服务贸易一直占据着中国服务贸易的很大份额,但我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和世界旅游强国相比,处于什么样的水平?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状况又如何?了解这些问题,是我们正确估计我国旅游业发展水平及正确制定参与国际服务贸易政策的必要前提。本文采取出口市场占有率指数,贸易竞争力优势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对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与世界旅游服务贸易名列前茅的9国进行比较。
一、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服务业中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生活质量提升而获得持续增长的产业;同时,旅游业的发展也带来其国际交换范围和程度的扩展,旅游服务贸易增长势头迅猛,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有愈益重要的份额。全球旅游服务贸易总收入在1980年只有 1010亿美元,到2005年已达10810亿美元。据世界旅游组织的预测显示,在未来几年里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2010年全球国际旅游人次将达到10亿人次,2015年12亿人次,2020年16亿人次,2020年全球国际旅游消费收入将达2万亿美元,届时国际旅游人口将占世界总人口的3.5%,旅游服务贸易将在全球经济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
近些年来,我国旅游服务贸易飞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根据国家旅游局统计, 1978年我国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为180万人次,到2005年我国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已经达到 12029万人次,当年接待人数比27年前增长了近 66倍;同时,我国旅游服务贸易总收入也从1978年的2.63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293亿美元,增长幅度超过110倍。如表1所示,我国的旅游服务贸易从1995年到2005年均占我国服务贸易 28%以上,也就是说中国旅游服务贸易成为中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国的旅游创汇能力也不断提高。再者,我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占世界旅游服务贸易的份额也呈逐年上升趋势,现已成为世界10大旅游贸易国之一,2005年占世界旅游服务贸易的份额将近5%。
旅游服务贸易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突出贡献得到了政府和全社会的认可,我国已把旅游业列入第三产业优先发展的第一序列。但是,我国旅游服务贸易在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石金海,2005):①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地理位置优越、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但是我国的旅游产品却主要借助于一些热点城市,属于观光游;产品类型过于单调,与国际旅游高层产品细分、多样等的特点有所差距,不能满足海外旅游多方位的需求。②旅游卫生、安全设施和条件与国际标准相比有一定的距离,旅游服务质量出现滑坡,还出现一些导游伸手要小费的不良之风,这些影响了来华游客的信心和积极性。③我国旅游局用于宣传促销的经费不足,各地方的促销积极性很高,但缺乏统一指导,所以总体效果不明显。④我国旅游法规的建设与旅游业的发展规模极不相称,法律法规严重欠缺。“旅游法”及其相关的法律,如“旅游安全法”,“饭店法”,“旅游安全管理法”至今尚未出台。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升,随着中国加入WTO和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旅游服务贸易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表1 我国旅游服务贸易总量变动情况(单位:亿美元,%)
我国旅游 世界旅游 我国旅游服务贸易量占我 我国旅游服务贸易量占 年份 我国服务贸易总量 服务贸易总量 服务贸易总量 国服务贸易量比重 世界旅游服务贸易量比重 1995 124.18 430.65 7905 28.84 1.57 1996 146.74 429.36 8214 34.18 1.79 1997 202.04 522.28 8242 38.68 2.45 1998 218.07 503.46 8262 43.31 2.64 1999 249.62 571.32 8421 43.69 2.96 2000 293.45 660.04 8606 44.46 3.41 2001 317.01 719.33 8496 44.07 3.73 2002 357.83 854.61 8717 41.87 4.10 2003 325.93 1012.27 9199 32.19 3.54 2004 448.88 1336.58 10170 33.58 4.41 2005 510.55 1582 10810 32.27 4.72 |
表2 各国旅游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占有率
年份 国家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西班牙0.0622 0.0619 0.0593 0.0657 0.0680 0.0624 0.0654 0.0652 0.0738 0.0711 0.0676 美国 0.1834 0.1865 0.1952 0.1917 0.1947 0.2049 0.1902 0.1734 0.1550 0.1482 0.1508 意大利0.0705 0.0068 0.0673 0.0672 0.0617 0.0575 0.0553 0.0550 0.0582 0.0558 0.0556 法国 0.0677 0.0646 0.0621 0.0665 0.0688 0.0648 0.0651 0.0664 0.0682 0.0642 0.0605 中国 0.0214 0.0233 0.0274 0.0284 0.0307 0.0340 0.0381 0.0417 0.0324 0.0406 0.0420 德国 0.0442 0.0402 0.0401 0.0414 0.0397 0.0390 0.0386 0.0394 0.0431 0.0435 0.0414 日本 0.0198 0.0237 0.0245 0.0211 0.0187 0.0177 0.0177 0.0179 0.0165 0.0178 0.0177 英国 0.0503 0.0488 0.0512 0.0534 0.0495 0.0456 0.0404 0.0420 0.0422 0.0445 0.0429 加拿大0.0194 0.0196 0.0200 0.0212 0.0222 0.0226 0.0228 0.0219 0.0197 0.0202 0.0195 墨西哥0.0152 0.0154 0.0167 0.0169 0.0157 0.0174 0.0180 0.0181 0.0174 0.0170 0.0169 |
二、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要从更深层次上分析我国的旅游服务贸易,首先要对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有所了解。目前一般采用出口市场占有率指数、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指标反映竞争力。为能够有所比较,正确把握我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状况,笔者选择了1995年到2005年全球旅游服务贸易进出口额都位于世界前10位的其他9个国家:美国、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德国、墨西哥、加拿大、日本和英国,与我国的旅游服务贸易进行比较。应用出口市场占有率指数、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这三个指标从不同的角度反映这10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情况。
(一)旅游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占有率指数分析
出口市场占有率指数。它是一国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例,反映一国出口的整体竞争力或竞争地位变化。一国特定产业的出口总额与世界同类产业的出口总额的比值,可以反映一国某一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或竞争地位。各国旅游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占有率如表2所示。
从总体上看,在1995到2005年的旅游服务市场上,美国的出口市场占有率一直都是最高的,均在14%以上,这与美国发达的旅游业相一致,一定程度上说明美国的旅游服务业较有竞争力。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的市场占有率均在5%以上,从中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在旅游市场上占有优势地位。英国、德国的市场占有率一直在3%到5%间徘徊,也显示了一定的实力。日本、加拿大的市场占有率在2%上下波动,只有墨西哥从1995年来一直都处于2%以下,显示了较弱的竞争力。而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处于2%到5%之间,并呈上升趋势,有一定的竞争力。从年度变动趋势来看,美国的市场占有率在1995到2000年保持相对平稳状态,2001年开始一直呈下降趋势,这与美国的“911”事件有一定的关联。与此同时,意大利与美国的变动趋势有一定的相似性。西班牙、法国、德国、墨西哥、加拿大、日本的市场占有率相对保持平稳状态,而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则处于稳中有升的态势。
表3 各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年份 国家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西班牙 0.6964 0.6862 0.6967 0.6926 0.6838 0.6684 0.6478 0.6276 0.6275 0.5752 0.5108 美国 0.2356 0.2455 0.2324 0.1862 0.1884 0.1873 0.1712 0.1571 0.1545 0.1493 0.1763 意大利 0.3192 0.3102 0.2823 0.2581 0.2533 0.2735 0.2715 0.2272 0.2056 0.2672 0.2334 法国 0.2555 0.2300 0.2208 0.1558 0.2550 0.2675 0.2528 0.2487 0.2203 0.1755 0.1515 中国 0.4061 0.3902 0.1952 0.1558 0.1296 0.1062 0.1225 0.1394 0.0681 0.1468 0.1476 德国 -0.5393 -0.5403 -0.5039 -0.4954 -0.5080 -0.4789 -0.4837 -0.4640 -0.4730 -0.4380 -0.4330 日本 -0.6403 -0.5682 -0.5062 -0.5096 -0.5851 -0.5817 -0.5249 -0.5060 -0.5319 -0.5450 -0.5050 英国 -0.0978 -0.0966 -0.1163 -0.1709 -0.2397 -0.2748 -0.3357 -0.3403 -0.3571 -0.3337 -0.3289 加拿大-0.1289 -0.1333 -0.1311 -0.0708 -0.0598 -0.0715 -0.0592 -0.0442 -0.1163 -0.1010 -0.1405 墨西哥 0.3218 0.3321 0.3092 0.2806 0.2280 0.2026 0.1914 0.1876 0.1991 0.2142 0.2159 |
(二)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分析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即TC指数,也称为贸易专业化系数,表示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TC指数又称比较优势指数(Comparative Advantage lndex,CAl)或可比净出口指数(Normalized Trade Balance,NBT),是行业结构国际竞争力分析的一种有力工具,总体上能够反映出计算对象的比较优势状况。因为它是一个剔除了各国通货膨胀等宏观总量方面波动的影响,也排除了因国家大小不同而使得国际间数据的不可比较性,因此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之间比较优势指数具有相当的可比性。
其计算公式为:CAI=(X[,ij]-M[,ij])/(X[,ij]+M[,ij])
其中,CAI为比较优势指数,X[,ij]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出口,M[,ij]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进口。
通常比较优势指数取值范围为[-1,1],当比较优势指数接近0时,说明比较优势接近平均水平,进出口交叉明显;当比较优势指数取值大于0时,说明比较优势大;而且越接近1越大,行业竞争力也越强;反之,则说明比较优势小,行业竞争力小。如果CAI=-I,意味着该国第j种商品只有进口;如果CAI=I,意味着该国第j种商品只有出口。
用10国的旅游服务贸易进出口数据计算CAI指数,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中可以看出,西班牙、中国、意大利、法国、美国和墨西哥的CAI指数在1995年到2005年均为正值,表明这5个国家在此期间都是旅游服务贸易的净出口国,因而其出口竞争力很强,具有比较优势。其中,西班牙的竞争力最强,1995年到2003年间CAI指数均高于0.6,虽然在2004和2005年有所下滑,但仍在0.5以上,具有极强的竞争力;美国、意大利、法国、墨西哥的CAI指数一直处于0.1到0.4之间,说明这些国家的旅游服务贸易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中国的CAI指数曾在1995年达到0.4,1996年开始有所回落,一直在0-0.2间浮动,说明中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具有相对微弱的出口竞争力;而在这11年间CAI指数一直为负的国家有日本、加拿大、英国和德国,都是旅游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因而出口竞争力处于劣势地位(其中,德国和日本的CAI指数均在-0.4以下,而日本是10国中最低的,旅游服务贸易的出口竞争力最弱)。此外,从这10国11年间CAI指数的整体变化趋势来看,西班牙、和英国处于下降趋势,美国、意大利、法国、墨西哥和加拿大保持稳定态势,日本和德国有上升趋势,中国在下降中呈回升状态,中国要成为旅游贸易强国还有一段距离,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发展旅游业。
表4 各国旅游服务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国家 西班牙 2.8645 2.7308 2.7154 2.8066 2.8552 2.8699 2.8123 2.7401 2.8829 2.9442 3.1209 美国 1.4865 1.4781 1.4373 1.3999 1.4282 1.5091 1.4490 1.4295 1.4235 1.4620 1.5359 意大利 1.5165 1.4395 1.4706 1.4669 1.4565 1.5078 1.3913 1.3873 1.4655 1.4526 1.5465 法国 1.1176 1.1113 1.1365 1.1512 1.2433 1.3295 1.3185 1.3371 1.3635 1.3468 1.3515 中国 0.8128 0.9041 0.8938 0.9214 0.9701 0.9412 0.9586 0.9025 0.6161 0.6906 0.6329 德国 0.4703 0.4449 0.4625 0.4513 0.4418 0.4779 0.4469 0.4357 0.4584 0.4646 0.4760 日本 0.2451 0.3211 0.3394 0.3163 0.2773 0.2584 0.2979 0.3071 0.2921 0.3122 0.3227 英国 1.0141 0.9415 0.9439 0.9646 0.9235 0.9195 0.7914 0.8260 0.8647 0.9513 0.9798 加拿大 0.5663 0.5687 0.5551 0.5850 0.5525 0.5483 0.5630 0.5758 0.5548 0.5959 0.6099 墨西哥 1.0792 1.0124 0.9604 0.8802 0.7272 0.7455 0.7914 0.8274 0.9079 0.9355 0.9442 |
(三)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s,RCA)是美国经济学家Bela. Balassa于1976年提出的一个具有较高经济学价值的竞争力测度指标,它可用来衡量一国某类产品的出口量占世界该类产品出口量的比重;将其用于服务贸易,则反映一国服务贸易出口量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量的比重,表明一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其公式为:RCA=(Xij/Yi)/(Xwj/Yw),其中Xij表示i国j类产品出口额;Yi表示i国全部产品出口额,即包括商品出口额与服务贸易出口额;Xwi表示世界j类产品出口额;Yw表示全世界产品出口额。在服务贸易中,Xij则为i国服务贸易出口额;Xwj为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其他符号的含义不变。这个指数反映了一个国家某一产业的出口与世界平均出口水平比较来看的相对优势,剔除了国家总量波动和世界总量波动的影响,较好地反映了该产业的相对优势。如果RCA指数大于2.5,则表明该国服务贸易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介于2.5-1.25之间,表明该国服务贸易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介于1.25-0.8之间,则认为该国服务贸易具有中度的国际竞争力;倘若RCA<0.8,则表明该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比较弱。
用各国进出口数据计算RCA指数,结果如表4所示。
从1995年到2005年,西班牙的RCA指数一枝独秀,一直处于遥遥领先的位置,11年均在2.5以上,显现了极强的国际竞争力。可见,西班牙是旅游服务贸易最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这种优势甚至超过旅游服务贸易总量排第一的美国。美国、意大利的RCA指数不相上下,均在1.5浮动,介于2.5-1.25之间,表明这两国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法国的RCA指数略低于美、意两国,在11年里RCA指数大部分介于2.5-1.25之间,也表现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墨西哥、英国、中国在11年里RCA指数大部分介于1.25-0.8之间,旅游服务贸易具有中度国际竞争力。而加拿大、日本和德国在11年里RCA指数一直在0.8以下,是旅游服务贸易较弱的国家。另一方面,从11年来10国RCA指数整体变化趋势来看,西班牙处于稳中有升的状态,表明其比较优势进一步提升,也与其旅游大国地位相匹配。美国、意大利、英国、日本、德国、加拿大的RCA指数相对平稳,这几个国家的旅游服务贸易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法国、墨西哥的RCA指数有小幅波动,法国呈逐年小幅度上升趋势,墨西哥则围绕1.5上下轻微波动。中国的RCA指数1995年到03年均处于稳中有升的状态,但2003年开始大幅下降,显示性比较优势从中度变到了微弱。与传统的欧洲发达国家西、意、法相比,中国的旅游服务贸易还略低一筹。中国的旅游服务贸易一直占中国服务贸易的很大比重,也是中国出口创汇的主要来源。从总量上看中国的旅游服务贸易是逐年上升的,但旅游大国并不意味着就是旅游强国。中国要扭转服务贸易的长期逆差状态,旅游服务贸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结论
通过对10国的旅游服务贸易的竞争力相比较得出结论:西班牙的贸易竞争力最强,美国、意大利、法国等国竞争力较强。而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处于中度偏下的地位,与传统的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些差距。旅游业是旅游贸易的基础,中国要成为旅游强国,就要大力发展旅游业,进一步促进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提升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策略
旅游业是旅游服务贸易的基础,要提升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就要大力发展旅游业。根据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一国的产业国际竞争力取决于四个基本因素:生产要素、需求状况、相关和辅助产业状况、企业的竞争条件和两个辅助因素:政府和机遇。只有围绕这几个要素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才能提升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1.充分利用和整合我国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进一步提高人才素质,实现资源集约优化利用。对旅游业而言,最重要的资源禀赋在于自然资源与人文(历史与文化)资源,这些资源如果比较独特,则形成了天然的垄断性;在这个意义上,“越有民族性就越有世界性”的论断在旅游业中是有意义的。我国是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文明古国,而且是地形地貌与生态类型最丰富的大国,所以我们有着发展旅游业和旅游服务贸易的良好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条件。从数量上看,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0年世界遗产名录上所列的690个世界遗产中,我国就占72个,位居世界第三;从结构上看,我国发展旅游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又具有明显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还具有浓厚的历史积淀性。这些都反映了我国在国际旅游市场上拥有的巨大竞争潜力,我们应该很好地挖掘和整合这些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主张旅游资源过分分割管理,而主张应该比较集约化管理。此外,鉴于旅游业离不开人与人的关系,无论是旅游机构的服务人员与游客的关系,还是游客之间关系的协调,都需要旅游业从业人员有良好的素质,业者的素质构成了除自然、人文历史因素之外的第三个基本要素。提高人才素质,在一定意义上是我国国际旅游服务贸易进一步提高竞争力的关键。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包括提高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服务人员的素质,因为决策者素质的高低会影响产业发展方向,管理者素质的好坏会影响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服务者素质的好坏会影响国家和民族的形象。
2.发展旅游服务贸易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国际旅游服务业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旅游业属于自然资源和历史资源依赖型服务,游客希望体验到的是“原汁原味”的自然和文化风貌,而一切仿制的或“狗尾续貂”式的设施都难以引起游客的浓厚兴趣。从某种程度上讲,旅游资源的开发是对旅游资源的破坏,因为这种开发往往会影响资源的原生态的风貌;所以开发与维护的矛盾是发展旅游业的长期性的矛盾。在处理这一矛盾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旅游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旅游资源一旦遭破坏就不可复得,因此我国发展国际旅游服务业应坚持可持续性和以人为本的统一,按照旅游景区接待承载能力开展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值得注意的是,除旅游景点存在着防止过度开发的需要外,我们在城市建设方面也应该注意发现和保护有历史文物价值的亮点,近几十年我们对旧城的拆除已经造成了不少历史性遗憾;反观欧洲的不少城市,其风貌在几百年来仍然能够保护得较好,形成了许多有浓厚观光价值的旧城区和建筑物,这里面有文化品位的因素,也有体制的因素值得我们思考。
3.提高旅游信息化水平,延长旅游服务贸易的产业链,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旅游产业的产业链较长,关联度较大,其相关产业包括交通、通讯、娱乐、购物、住宿等,辅助产业则包括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基础产业等。在信息化时代,旅游体系已不仅仅是旅游景点、旅游交通、旅游宾馆饭店等空间个体的简单组合,而是一个以信息为核心,由众多旅游资源、旅行社、宾馆旅游设施、交通部门、金融部门参与,集食、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由旅游产品信息传递引起的旅游者流动。信息传递成为游客、旅游资源供给者和旅游代理商三要素动态交流的桥梁,加快以信息化为核心的国际旅游服务产业链建设是提升我国国际旅游业竞争力的捷径(刘维英、宋涛,2005)。同时,在体制上要为旅游资源整合及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提供便利,如我国旅游业中的宾馆饭店的连锁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已经影响到旅游服务贸易的规模化经营。其次,要加强对旅游产品开发的力度,要着重解决研发投入问题,并且要辅之以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争取尽快有更多更有特色的旅游产品问世,改变各地旅游纪念品普遍雷同的乏味状态。再者,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如在我国一些旅游区,行路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这些方面都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同时应该通过股份化的方式,集中社会资本,包括引进外资,解决好投入不足的问题。
4.增强企业竞争力,改善服务质量,增强开拓海外市场的能力。随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开放,国内 的旅游企业将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竞相压价使得众多企业无利可图,陷入“囚徒困境”。当前,中国旅游企业要以建立共同市场为目标,以资产重组为导向,组建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通过强强联手、编队起航、兵团作战,形成管理优势和人才优势,创造一批国际名牌,从而打好中国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基础(金雯飞,刁化功,2001)。此外,要不断改善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旅游产品的供应。优质的服务质量和旅游产品是企业的品牌。再者,中国企业应多参加关于国际旅游的交易会,主动出击,开拓海外市场。参加交易会不仅能使企业增强营销意识,而且还增加了联系客户特别是大客户的机会,有利于开拓销售渠道和新的市场。我们要把国际旅游服务竞争首先看成是国家形象的竞争、国家实力的竞争,中国目前的国际旅游促销费一年只有数百万元人民币,因此我们在国际市场促销方面还必须加大投入。
5.熟知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则和我国旅游业的入世承诺,充分把握加入WTO后给中国旅游服务贸易提供的机遇。随着中国对外开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我们与其他国家在商品、技术、管理、金融等方面的交流更加方便顺畅,无疑会大大促进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这就要求熟知GATS规则。GATS中旅游服务原则分为两类:一是规定一般性义务,即每一个缔约方均需遵守的纪律,如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原则、国内法原则;二是规定每个缔约方都需经谈判作出具体承诺,如市场准入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此外,旅游服务业是WTO组织中服务业开放承诺最多的一个部门,各成员方的承诺包括:不对到国外旅游设置新的限制;不对由国外业者拥有的或者经营的旅游机构实施限制;不对本国国民到国外旅游设立最高随带金额或兑换外币的限制,等等(王瑞萍,2002)。因此,我国政府和企业应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只有熟知规则和承诺,认识我国国际旅游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才能提升我国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6.加强政府的引导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国家的旅游政策以及有关制度是发展旅游业的保障。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它的地位也在不断地提高。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旅游业确定为第三产业“积极发展”的新兴产业序列中的第一位。旅游业并非是单纯的经济事业,也是一种文化事业、资源保护事业等,故更不能简单地套用市场经济的做法,政府应该在旅游业发展中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采取一定的政策、法律措施等,规范旅游市场,并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的宏观管理。我国旅游事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应就我国入境旅游业的长期发展制定适宜的旅游战略,并运用好宏观管理手段,保证旅游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旅游贸易的发展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行业的具体运作特别是企业的微观行为已难以直接管理,所以“第三方力量”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就应该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当前要着重克服行业协会组织形式不健全、自主管理意识不强、横向协调能力不足、信息整合能力欠缺和行业自律精神体现不够等弱点,让行业组织在规范企业行为、组织开拓市场、协调整合资源和塑造行业形象等方面真正成为市场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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