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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雷清:消费信贷与扩大内需:问题与对策
来源:消费经济 2000年11月 发布时间:2007-5-10 点击数:


   内容提要: 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有效需求不足将是制约经济增长的主要障碍,因而,扩大需求也就成为了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中心任务。扩大需求,必须刺激居民的即期消费,将居民的未来支出提前到现在,这样,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就成为推动这种即期消费的基本途径。消费信贷是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此,中国必须调整过去在抑制消费政策导向下制定的限制消费信贷、单一发展生产信贷的不合理信贷政策,以推动中国信用消费的长期稳步发展。  

    为了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刺激消费,扩大国内需求,自1997年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大量的对策,其中包括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鼓励居民消费、发展消费信贷,等等。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其中许多措施都是临时性的、短期的,但发展消费信贷则是一项长期性的重大决策,它将对整个经济的运行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发展消费信贷:买方市场条件下刺激消费的主要措施

    自1997年起,国家针对新的经济形势,加大了改革力度,除了采取“限产、压库、促销”等措施提供有效供给和扩大需求外,还启动了银行消费信贷,重点帮助解决居民购房、购车款项不足的问题,以刺激消费需求的扩张。

    所谓消费信贷,是指金融机构为使消费者能够购买商品和劳务而提供的信用贷款。它可以分为短期消费信贷、中期消费信贷、长期消费信贷。短期消费信贷一般是指消费者凭银行发放的信用凭证,到指定的商店、公司购买商品,银行依据凭证定期与消费者和销售者进行结算。中期消费信贷指允许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赊销商品,一般用于购买价值较大的耐用消费品。长期消费信贷大多以抵押贷款的方式出现,诸如购买住房或汽车等,是以所购住房或汽车为抵押向银行取得贷款。

    消费信贷是在市场经济中货币信用关系发展到一定水平时的产物,其实质是在消费者与市场之间引入银行这一中间机构,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提供方便和保障,增加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因此,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尤其是中长期消费信贷,可以有效地促进国内消费需求的扩张,通过消费的扩张带动生产和整个经济的发展。总之,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意味着中国金融业发展道路的变革,而且也是中国消费模式的变革,它将直接推动着金融业从完全为生产和流通服务逐步向也注重为消费服务的转化。

    当前,我国的消费信贷还处在起步阶段,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我国消费总额中,消费信用所占比重不足1%,而西方国家的这一比重通常都高于20%。据统计,在一些发达国家,消费贷款一般占到其贷款总额的30%-35%,其中,住房消费信贷在全部信贷中的比重占20%左右。而1998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在全国各项贷款余额中的比重仅有018%,整个消费信贷仅占银行贷款规模的4%-5%。因此,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具有广阔的空间。

    199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信贷的政策,允许所有商业银行开办个人住宅抵押贷款业务并延长贷款期限。1999年3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又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提出把消费信贷作为新的增长点,要求各商业银行试办耐用消费品贷款、教育助学金贷款、旅游贷款等业务,并将住房、汽车等消费品贷款的首期支付比例由30%降至20%,贷款比例最高可达全部贷款的80%。毫无疑问,各项消费信贷政策的推出,对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二、制约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主要因素

    从目前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来看,消费信贷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迅速地展开,与预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具体原因在于:

    1、 消费者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
    首先,受到传统消费观念的约束。中国人目前的消费观念是:今天的消费必须建立在昨日收获的基础上,即使花昨日的钱也要量入为出,有所节余,推崇勤俭持家、未雨绸缪,将其视为美德,而对随意花钱则视之为奢侈浪费,是缺德行为。与此相适应,人们认为欠债是不光彩和无能的表现,对“寅吃卯粮”则持鄙视态度。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居民对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的消费信贷方式还难以接受,要改变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消费观念并非易事。

    其次,消费者的消费信贷需求意愿不强。它的强弱受到四个因素的影响:消费者的收入预期、支出预期、金融意识和技巧、以及消费信贷成本。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因素都不尽人意,消费者的收入预期在下降而消费者的支出预期在上升,消费者的金融意识和投资技巧水平普遍比较低,消费信贷成本仍然比较高。这种情况,必然导致消费者的消费信贷需求意愿减弱,消费倾向降低,而促使其储蓄倾向增加。

    2、银行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
    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消费信贷的供给能力不成问题,但从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供给意愿来看,则仍然存在问题。首先,商业银行同样存在一个转变观念的紧迫问题。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信贷业务基本上是面向国有企业,面对生产和流通,而现在开办消费信贷则是面对个人,而且是面对消费环节,有相当一部分银行职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对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意义、特点以及作用等认识不足的问题,重生产信用,轻消费信用,而不能认识到这是金融发展和深化的一种必然趋势。

    其次,银行对拓展消费信贷业务重视不够。现代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有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其中资产业务主要包括放款业务、投资业务和其它业务,而放款业务中又包括工商业贷款、不动产贷款、消费信贷及其它贷款。目前,我国银行放款的重点仍然主要是商业贷款方面,而对消费贷款则不够重视。1997年,我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74914亿元,工商业贷款占6219%,而住房贷款余额仅占317%,其中,对个人发放的住房贷款仅为330亿元,仅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0144 %。这与外国相比明显过低。

     再次,银行消费信贷范围和品种十分有限。目前发达国家的银行消费信贷业务范围相当广泛,上至购买飞机、住房、车辆,下至各种家电生活用品、教育费用、婚丧嫁娶、家具、医疗、农用商品。在消费信贷品种方面,有财产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存单抵押贷款、个人借用贷款、分期分批贷款、非抵押付款、非分期付款信贷、循环信贷、大小额搭配贷款、信用卡信贷等。而我国目前仅开办了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品种也只有抵押贷款方式和信用卡服务。

    再其次,消费贷款办理手续繁琐,环节过多对消费者的贷款条件不平等,有时充满不信任感,容易引起消费者反感。由于我国开办消费信贷尚处于探索阶段,贷款银行为了确保贷款安全,一般都要求借款人办理复杂的贷款手续。如申请贷款时,借款人要提供其经济收入稳定的证明,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抵押物或质物的权属证明和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和资信证明等。取得贷款资格后,还要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产保险,申请公积金贷款还要取得住房管理中心的批准等。这些繁琐的手续让消费者不愿轻易触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信贷的发展。

    最后,利益机制的约束。我国商业银行法明文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因此,追求利润是商业银行的重要目标。目前国家出台的促进消费信贷的政策几乎都是行政性的,并没有从利益机制上真正调动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的积极性。从目前的情况看,银行从事消费信贷业务显然没有从事生产信贷业务获利丰厚,甚至不少商业银行看不起这种以千千万万的小额贷款客户为服务对象的小买卖。

    3、市场与宏观经济环境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

     当前我国仍然存在着众多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的市场与宏观经济环境方面的因素,例如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缺乏保险和担保制度,使消费者不敢轻易花钱;缺乏健全、规范的二级市场;消费政策不配套;缺乏消费信贷的相关法规,法律制度不健全,而且传统的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的扩大。

三、在中国发展消费信贷大有可为

    随着中国国民的消费水平和结构从低级到高级阶段递进,从生存消费向发展消费和享受消费转变,中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具备广阔的空间。

    1、 居民家电和耐用消费品需求仍然较大。

     1998年,就城镇而言,居民的部分家用电器和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正处于成长期,普及率并不高。如空调器的普及为23%,吸尘器为13%,录放像机25%,组合音响13%,家用电脑2%,健身器材2%。而农村的“新四件”中,除电风扇的普及率达9513%外,彩电、冰箱、洗衣机的普及率仅有3414%、1519%和4115%。空调器、抽油烟机等的普及率更低。因此,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电器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将大幅度提高,这将对启动消费构成巨大的推动作用。

    2、居民对扩大住房需求要求强烈。

    调查资料表明,现在居民储蓄的主要动机之一是买房。国家住房政策的目标是到2000年使每个城市家庭都拥有自己的住房,70%的家庭拥有成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增加到12-14平方米,到2010年,人均居住面积进一步增加到15 - 18 平方米。

    从目前大量商品房空置的情况看,若能通过市场调节,住房消费需求将大幅扩张,若能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贷款制度,住宅潜在需求大多难以实现的状况将极大缓解。而且,住房消费还可以引发汽车、通讯工具的消费,一些家庭在购买了较好的住房后,就会考虑购买汽车、家庭影院、电脑、多部电话等。

    由此可见,我国的住房、汽车、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的市场前景十分诱人,我们应该积极推动消费信贷来促进这些市场的发展。此外,还有中国居民的教育、文化、医疗、旅游等发展性和享受性消费的比重也正逐步提高,这一市场的开发也大有前景。

四、推动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主要措施

    在中国发展消费信贷,是一项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同等重要的经济大变革,是对中国几千年传统消费观念和行为模式的一场革命,因此,也是十分复杂的工程。

    1、彻底转变观念。能否真正转变观念是推动我国信贷消费发展的关键所在。转变观念不仅是对消费者而言,而且要求商业银行和商家都要转变观念。转变观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首先要纠正对信贷消费认识上的偏差,不要以为消费信贷就是超前消费。其实,消费信贷是一种建立在消费者自身偿还能力和一定的物质保障的基础的经济信用行为,而超前消费则是指在经济发展中社会消费增长速度超过了国民收入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显而易见,消费信贷与超前消费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其次,改以往重工商业贷款轻消费贷款的观念为工商业贷款与消费贷款并重甚至部分向后者倾斜的观念。在供不应求的时代,金融机构主要支持生产,限制消费,以平衡供求;而在供过于求的时代,金融机构的工作重心应逐步转移到调整生产结构,突出刺激消费,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上来。这是经济进步和市场发展的客观趋势使然。

    2、完善和加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从西方发达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经验来看,主要通过建立个人资信评估制度和信用担保制度避免和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这一点值得我国借鉴。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完备的和统一的个人资信评估制度。现阶段可考虑建立个人资信评估事务所,接受商业银行的委托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调查和评估。同时,为了推动信用消费,应加大实行存款实名制的力度。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制度。由政府部门出面筹建担保基金公司,专门为消费信贷、尤其是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是一些发达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

     再次,将消费信贷与保险结合起来。国外在这些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例如,法国早就将消费信贷与人寿保险结合起来。在客户进行消费信贷时,强制性要求其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风险。我国有必要借鉴此类做法,将消费信贷与保险结合起来运作,不仅使借款人、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都能够从中受益,而且也可以降低风险。

    3、创造和完善金融工具。要根据不同商品消费者阶层的特点,创造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增加消费信贷品种,满足不同消费者多样化的选择要求。

    由于住房消费在整个消费信贷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住房消费信贷工具的创新对于促进消费信贷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在这方面,中国银行已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在住房信贷方面已经或将要推出的金融产品有:住房组合贷款、期房抵押贷款、本外币组合贷款、“二手楼”按揭贷款等,并推出与这些产品相配套的金融服务,如住房综合保险、定向住房存款业务、购房“一条龙”服务等。

     实际上,各商业银行可以住房信贷和汽车贷款为“切入口”,逐步推出可办消费信贷的商品种类,如家电、学生上学费用、房屋修缮、家庭装潢、家具、医疗保险、婚丧嫁娶等。

     4、建立中小型消费信贷金融机构。由于消费信贷的借款者的平均单笔金额远远小于工商企业贷款,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小金融机构或专业消费信贷银行开展消费信贷较为有利。现阶段,我国可考虑允许城市商业银行和一部分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开展消费信贷,以后逐步扩大到全部中小型企业金融机构,对一些经营规范和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可转变为专门的消费信贷金融机构,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

     5、改善我国消费信贷的环境。我国的消费政策已由过去短缺经济时代的限制性政策开始转向鼓励性消费政策。1998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但是一些限制性政策措施的调整仍然显得滞后,不利于消费信贷的发展,制约了消费需求的扩大,对此亟待解决。当前除了应继续落实启动消费的各项措施外,应尽快排除阻碍消费的一些不合理因素。

     此外,为了给消费信贷制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还应注意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步伐,健全和完善保险和担保制度,使消费信贷既无近忧,又无远虑;二是加快消费信贷相关法律的制定,完善法律制度; 三是简化贷款手续, 规范和合理收费, 放开对消费信贷的利率管制。

 

作者:彭雷清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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