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注册
频道首页 | 专家库 | 专家风采 | 专家动态 | 名家专栏 | 专家观点 | 院长专栏 | 专家推荐 | 专家喜报 | 专家委员会 | 商界精英
您当前位置:首页> 流通专家 > 王先庆专栏正文
王先庆:“家电以旧换新”与政策漏洞
家电以旧换新多头管成三不管
来源:2010年4月11日 信息时报A10版 发布时间:2010-4-11 点击数:


  “家电以旧换新”惊曝政策漏洞追踪

  信息时报日前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存在漏洞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从国家商务部了解到,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等九个省市试点到5月底结束,该政策6月可望推广至全国。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所所长王先庆认为,政策漏洞明显,如果推广将会使利好的政策变味,负面作用加大,呼吁对政策先行修订。商务部则表示,对于家电以旧换新的任何敏感问题暂时不予回应。

  多部门监管等于难监管?

  除了政策漏洞,以旧换新的实施监管也没有具体规定。记者翻查以旧换新政策发现,《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于2009年9月16日由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物价局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当中的第十二章“监督管理”对上述各部门的监管范围作出规定,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全省各级经贸部门建立中标家电回收、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制度”、“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节的监督管理”等。

  《细则》操作和监管由这7个部门联合完成,多部门的监督分工细化,但各部门只负责其中一个环节,有经贸部门的负责人指出,如经贸委只负责监管企业,对于二手市场或者回收环节也没有具体监督,即目前存在的多个环节存在漏洞和监管空白的问题,难免出现“三不管”现象。

  《细则》的第五十四条规定,对骗取、挪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然而,该规定没有列出违法行为的表现,对取证、查处等具体规定也没有列明。

  而在国家层面,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由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出台,其中商务部负责主要的组织实施工作。记者曾发函及致电国家商务部了解情况,但商务部方面昨日回复,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情况可参考网站官方发布的数据,但对于政策漏洞及监管等“敏感问题”,暂时不予回应。

  长久推行会有钻空子现象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试点期限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5月底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结束后,将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补贴不宜长久,越久越不利。”王先庆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初期确实对刺激消费有帮助,但时间长了钻空子的现象就多了,让政策变了味。

  他建议,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之后,通过收集反馈意见进行调整修订,否则负面作用越来越大。比如对政策适用范围、对象、方式都要重新审视,“对以旧换新的‘旧’下一个定义,‘新’如何换,都予以明确。”同时,以旧换新由商家操作还是由厂家操作,或是由政府直接操作,都应该细化规定。另外,有网友提出,这几年多项政策实施过程中变形,都是配套措施不完善造成,他呼吁政策既要让正规渠道的消费者受益,也应对一些违法贩卖旧家电的商贩规范。济南一网友强烈呼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应该启动问责程序,给纳税人一个交代。”

  相关数据

  以旧换新补贴花掉22.8亿元

  国家商务部最新一期数据显示,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由国家财政和省一级财政共同支付,据统计,政策实施以来,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22.8亿元,受惠家庭600多万户。

 

作者:赵安然  编辑:wxj
  • 本文标签: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编辑推荐
    王先庆:价值回归 新实体零售 王先庆:打造新型特色智库的
    热门资讯
    徐印州:从纽约第五大道看如 郭守亭简介


    网站简介 联系信息 专业服务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0-84096050  传真:020-84096050  Email:shichang2004@126.com  
    粤ICP备16095034号   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版权所有 ©2004-2016
    网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