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WTO对广州商品流通产业的影响
WTO规则中涉及到商品流通产业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关于货物贸易的有关规则,二是关于服务贸易的有关规则。中国在分销领域开放的承诺,尤其对广州商品流通产业有直接影响。
加入WTO后国内市场的开放,一是加大国内商品市场的对外开放,增加外国商品的进口;二是加大商品服务贸易活动的市场准入范围,对外国流通企业和机构以同等待遇。也就是说,在加入WTO以后的3到5年内,我国将基本解除现有对外国商品进口和对外国流通企业和机构在分销服务、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业务范围及经营区域等方面的限制和管制,这势必对广州市商品流通产业产生一定的冲击和影响。
中国加入WTO,广州商品流通市场将是外商进入和进一步拓展的首选地,从长远来看,加入WTO对广州商品流通产业的影响将是全方位、深层次的。它将加快商品流通产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彻底改变广州商品流通产业散、小、差的局面;它将推动和促进广州商品流通企业走出国内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它将促使广州按照大市场、大流通和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改革现行流通管理体制,按照市场而非行政导向原则发展广州流通产业,从而有利于新型流通体制的建立。但从短期来看我们不能低估加入WTO外商的进入对广州商品流通产业的冲击力度。
从零售业看,加入WTO对广州零售业的冲击相对较弱,是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理由如下:一是目前广州零售业开放程度较高,外商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还很低,零售市场还有比较大的开放空间;二是零售业本身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外商的进入将是渐进的,不会在短期内形成强烈的“冲击波”;三是零售业有相对固定的商圈,外商要在零售市场中扩大份额,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将大大降低他们的扩张速度;四是本土零售商在与外商的竞争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已造就了一批可与外商抗衡的本土现代化零售企业。但是,就某些业态和地区而言,可能会受到较大的冲击甚至致命的打击。从过去实践来看,外资抢滩的主要业态集中在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规范的便利店等,因此,本土的传统食品超市、中小型货仓商店、士多店、中小百货商店等将受到较大的冲击。同时,也容易出现“开了一家大卖场,死了周围一大片”的现象。
从批发代理业来看,这是广州商品流通领域中最薄弱的环节,加入WTO后将受到最为严重的冲击。现时广州批发企业的销售服务功能和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相当大,尤其是国有批发企业,许多处于经营亏损的艰难境地。从今后发展看,由于批发业的商圈半径可以无限大,批发市场发展空间和潜力十分巨大,是外商加快进入广州市场的最好方式。另外,“入世”后中外合资生产企业允许建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和网络,将使国内批发企业销售机会减少。因此,“入世”后,广州批发业将受到外资企业严峻的挑战,其竞争对手不仅是国外商业企业,而且还包括中外合资生产企业。
从物流业来看,广州物流服务需求大,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加入WTO后,必将引起大量外资物流企业的进驻。广州虽然近几年崛起了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物流企业,但物流业总体上还比较落后,物流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观念、技术、体制、资金、人才等一系列严峻的挑战。而我国物流领域扩大对外开放,将与我国加入WTO的对外承诺中有关运输服务和分销领域的开放同步进行。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广州市物流企业尤其是第三方物流企业要实现“强身健体”是有困难的。因此,加入WTO对广州市刚刚发展起来的十分幼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将形成巨大的压力和冲击。
从特许经营来看,特许经营在广州市尚处于起步阶段,加入WTO后,无疑将会有越来越多优秀的跨国特许经营母体进入广州市寻求发展。这些企业到来,将会凭借其先进的理念、成熟的模式、领先的技术、良好的后勤支援、品牌的知名度等优势,迅速影响潜在的加盟投资,抢夺现成加盟商,占领市场。这对尚不成熟的本土特许经营商来说,将会产生巨大的挤压和打击作用。另外,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是外资企业特许经营带来的间接影响。如果广州特许经营企业没有发展起来,而任凭国外特许商网罗中小企业,进而控制整个流通通道,则影响的不仅是本土流通企业,上游的生产、供应企业也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如商品价格),最终形成“挟天子(流通企业)以令诸侯(生产企业)”的态势。
二、广州商品流通企业对加入WTO的认识
广州商品流通企业对中国加入WTO的认识情况究竟如何?通过一次大范围的企业问卷调查发现,目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广州流通企业在对待WTO的态度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冷漠,大多数企业认为加入WTO对他们的经营影响不大,或是根本就不知道存在什么机遇和压力,企业普遍缺乏危机感,这种态度是极其危险的。下面是这次调查的主要结论:
企业目前不能适应WTO的方面,第一是企业制度不适应,第二是经营管理水平落后,第三是人才缺乏和人才结构不合理,第四是企业抗风险能力较低,第五是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不够,第六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跟不上,第七是企业经营观念不适应。
加入WTO后,企业会采取的行为,第一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第二是加强法律保护措施,第三是增强与国内企业的合作,第四是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第五是加强人才引进力度,第六是增加技术创新投入,第七是增强与境外企业合资合作,第八是开展区域连锁经营,第九是开展电子商务。
企业最希望政府改善的内容有:第一是健全保障制度,第二是深化国企改革,第三是维持市场秩序,第四是扶持中小企业,第五是理顺政企关系,第六是完善法律体系,第七是加速人才培养,第八是举办相关知识培训,第九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第十是制定网点规划,第十一是促进企业家职业化,第十二是建立技术壁垒,第十三是扶持民间中介机构。
企业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负担过重、资金短缺、人才短缺、管理跟不上。被调查的企业没有一家资金宽裕,资金非常紧张占一半以上;有近一半企业认为负担财政税费过高,应给予减免;企业管理跟不上与企业信息系统建立后的效果不明显有较大关系;而人才短缺主要在于企业培训机制不健全,约一半以上企业会偶尔培训员工,有些企业则从来不培训员工。
三、值得借鉴的发达国家商品流通产业政策与政府的宏观管理
美国在流通产业没有特别的产业政策,政府主要靠公共政策为工商企业创造自由竞争环境和条件,维持公正,促进竞争,管理和扶持商业小企业的发展,研究制定有关商业的法令草案,帮助州和地方政府从事工商企业的登记注册。在美国的公共法律政策中,对流通产业有较大影响的主要是反垄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等。美国商务部的职能除了一般政府和行政职能,还向地方政府和私营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援助,促进小企业和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商务部对流通小企业的财政援助和经营发展指导,主要是由小企业发展管理局和经济发展局负责。经济发展局每年有一笔商业贷款资金和政府补贴资金,主要是对工商小企业在发展投资方面,按一定的法律依据,给予财政补贴和贷款。小企业管理局对小企业管理和技术发展制定协助计划,提供管理咨询、训练方案和散发管理知识的信息资料等,并收集和发表各行业的统计数字、财务分析,通过实用资料指导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帮助小企业与各大学建立联系,利用知名商学院的教授培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
日本是一个中央调控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对于经济推动的作用主要采取产业政策的方法。在流通领域,日本产业政策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政策的取向是通过限制大企业来发展小企业,如著名的《大店法》、《百货店法》。二是不断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促进流通现代化,如先后颁布的《流通系统化的基本方针》、《流通合作化设想》等。日本政府多年来把零售商业连锁化作为推进流通合理化、现代化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于1962年成立了中小商业振兴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扶持零售企业连锁化政策,通过这些政策,吸引了许多中小企业特别是占日本零售企业比重最大的“夫妻店”或“生计店”加入到连锁行业中来,从而大大提高了中小零售企业的流通效率。日本的产业政策比较接近我国的情况,其政府对流通业的管制值得我们借鉴。法国在对大型零售店的规制与日本相似,有专门的法律来规制大型店,这就是1973年制定的《商业手工业法》,大型商场的开设要向地方商业城市计划委员会提出申请批准。
法国对大型店的规制,很大程度上是从城市开发与土地利用的角度来考虑的,特别是1975年《土地政策改革法》的颁布,进一步限制了土地的私有产权,从而对大型店的规制比以前更加严格。
英国政府也十分重视小型流通企业的发展,认为小型企业可以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促进竞争,从而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小型流通企业发展的政策,同时,设立专门机构———小企业局,为小企业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培训经营者,协调政府部门间的政策,扶持联合开发等。
德国管理流通产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政府与商会的密切合作。德国有两大商会组织:德国工商大会和德国中小企业联合总会。他们都是依据联邦法律建立的公法法人。德国商会作为与国家公开对话的伙伴,几十年来被证明是有成效的。政府把某些任务委托给商会完成,同时监督它行动的合法性,这种国家与经济界机构的并行是权利分散的一种表现形式,它适应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工作和互相依赖、相互交融的现代化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负责外事及贸易部的一个组织,代表政府推广对外贸易业务。除海外办事处外,其在国内的机构构成了一个遍布全澳各地区的服务网络。澳贸委专司为企业开展海外市场调查,提供市场信息,协助选择进入市场、出口策划,物色合作伙伴等职能。澳贸委还掌握了政府鼓励对外贸易的奖励金和贷款,可获奖励金的项目包括市场调查、参加商展、投标、专利注册等。除此之外,还设有专款支持农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在海外的发展。
四、加入WTO后广州商品流通产业的政策调整
从现在到2010年,是广州商品流通产业发展的关键十年。在这十年中,广州商品流通产业不仅要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信息化,还要承受加入WTO所带来的冲击,继续承担促进广州经济快速增长、提供高就业机会、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需要等各项职能。根据世界各国经验和广州市多年实践表明,流通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政府的功能和作用举足轻重。在加入WTO之际,当前政府的主要任务是:
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流通管理体制和协调机构。中国加入WTO,首先必须得到规范的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一是按照国际惯例,结合广州市具体情况,理顺商品分销领域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管理内外贸、统一协调分销领域各种问题的政府管理体制;二是继续认真做好商业规划工作,使流通产业在政府的引导下能有序有步骤地稳步发展;同时依法行政,净化环境,整顿商品流通秩序,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三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政企分开、强化服务”为着眼点,将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中心转移到做好全社会商业的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发布产业发展信息,以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上来。
尽快建立和完善有关市场准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要应对加入WTO带来的巨大冲击,关键要研究制定规范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有关行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修改完善《广州市商品市场管理条例》,以增强对大型商业设施如购物中心、百货商店、批发市场、物流基地、大型物流配送中心等建设开发的调控能力,防止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尽快制定商业网点的设置规划,并通过立法形式予以确认。要加强研究制定广州市流通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和包括商业网点、物流业等在内的分行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流通产业特别是连锁商业、技术改造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对各个地区、各种行业、各种业态特别是国际流通业发展情况、趋势和经验的跟踪、研究与分析,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广州市实际,及时发布有关产业发展信息,引导社会资金投向。
制定各项相关政策,积极推动流通产业结构平衡和优化,推动新一轮流通企业资产重组。加入WTO必将对广州市流通产业结构产生较大冲击,只有预先积极调整行业结构,才能争取主动。政府部门可以运用各种经济、法律、行政和信息手段,促进一些行业的发展,维持一些行业的规模,放弃一些无前途行业的经营,使省内商品流通的行业结构不断优化。
抓紧建立各行业中介组织,通过中介组织协调和指导广州流通产业健康协调发展。加入WTO之后,政府直接行政性干预将要大幅减少,而强化行业性管理机构的协调与控制能力就显得更为迫切。政府应大力扶持、发展商品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加强对它们的指导和管理,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增强其服务功能和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它们真正成为行业进步的推动者、行业利益的维护者、政府实施对全社会行业管理的依托者。
大力宣传加入WTO的相关知识,加强人才培养。广州流通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是缺乏懂得在WTO框架下运行规则和运行知识的现代商业人才。政府应充分发挥在人才培养中的组织、指导和推动作用,以高校、行业中介组织为载体,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知识型、专业型年轻业务骨干的培训,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人才保证。
五、广州商品流通企业面对加入WTO应采取的对策
加快国有商品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其所有制结构合理化。广州商品流通产业必须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流通企业。对粮食、石油、食盐、食糖、农资、烟草、医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少数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强的大集团、大公司,要继续抓好主导性经营。在这些行业或企业,国有资本可不占主体地位,但必须通过战略性调整,用较少的国有资本控制较多的社会资本,以实现经营的主导性。除此之处,其余都要通过有效的多种形式促进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即要以股份合作制、出售、拍卖等形式,使资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彻底转制;要通过内部员工持股、股份制、嫁接外资、并购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减持国有股份,使净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实现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造;对资不抵债、经营困难、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坚决实行关闭、破产。同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把引进外资工作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改造传统流通产业紧密地结合起来,为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资金环境。
大力推进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首先,要着重抓好大型零售、代理配送、专业物流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少而精为原则,培育、发展30家广州市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可以依托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组织连锁化集团化、商贸核心业务突出、业种和业态多样化、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其次,要把“抓大连小”、“抓大带小”作为“抓大放小”、“抓大扶小”在商品流通领域的具体运用。鼓励中小企业加盟大企业。鼓励传统批发、仓储企业充分利用连锁经营对批发、物流配送业的整合和推动作用,加快业务模式转换,积极引进物流供应链技术,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推进自由连锁的发展,发展广州商品流通业的“联合舰队”,促进中小企业更好地发展。
大力推进商品流通信息化,促进产业技术水平不断升级。第一阶段,通过建立以信息主管制度为核心的政府和企业信息化工作体系,加强商品条码和分类编码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流通标准化工作,加快计算机在商品流通企业的普及应用。第二阶段,以开发应用为主,在全面普及计算机应用的基础上,提高信息处理能力,普及单品管理,积极推进流通企业供应链管理。鼓励企业开发电子商务,在大中城市建成一批配置电子商务终端的服务网点,使电子商务深入社区,方便群众生活。
促进零售规模结构、业态业种结构和功能结构的优化,规划建设好广州城乡零售商业网络。规模结构优化是指大中小零售网点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真正做到优势互补,根据准确定位找到各自良好发展空间。为了避免恶性竞争与投资浪费,为中小零售企业创造一定的生存空间,必须严格控制大型商场的建设。业态业种结构优化指零售业态的种类、经营商品的种类、业态业种的数量以及布局要做到总量合理,分布均衡,各种业态有机结合,既满足消费者需要又有整体的经济效益。功能结构优化是指根据区域经济和资源的特点,把商业、旅游、餐饮、娱乐、健身等连结起来,互相促进,全方位地满足消费者物质精神享受和经济发展的各种需求。
完善和提升批发市场功能,增强批发企业的辐射能力,进一步构筑广东大市场格局。“十五”期间,广州批发市场要由量的扩张向完善功能调整。严格控制新增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在现有批发市场范围内,规范发展一批具有示范作用、连接城乡、辐射全国的重点工业品批发市场,着力扶持省30家重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努力把它们建设成商品集散中心、流通加工中心、交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处理中心。鼓励批发市场开发网上交易和联合、重组,把资源集中到有品牌、经营管理和网络等优势的企业(市场),走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品牌化经营的路子。
加快物流产业化、现代化步伐,促进物流业结构调整。广州市应充分发挥海陆空运输和口岸等综合优势,到2005年加快建立30个集公路、铁路、海运、航空等多种不同运输方式,集市场信息、仓储、配送、多式联运及展示、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省重点现代物流园区。同时,大力推进各种类型物流企业的分工合作,突出抓好为生产企业服务的管理型和为中小企业流通企业服务的经营型物流企业的发展。在商品流通领域,要优先发展以下三种类型的物流配送中心:一是大型连锁企业的物流配送中心;二是结合对国有批发、仓储运输企业经营机制和功能的转换,对现有仓库、车辆等设施、设备的改造和充分利用,发展以社会化配送为主要任务的物流配送中心;三是专门对生鲜商品进行加工、配送的物流配送中心。
积极推广特许经营模式,为实现流通企业的快速成长提供良好的土壤。特许经营是提高流通企业组织化程度、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和安排就业的一项有效途径,国外一些大型流通组织正是借助特许经营方式快速发展起来的。市政府应在破除体制障碍、加强管理条例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协调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等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给特许经营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市政府在采取各种优惠措施推动特许经营的发展时,要注意将发展特许经营与中小流通企业改造和广州市商业名牌战略结合起来。
加入WTO之后,商品流通领域竞争将越来越激烈,企业能否生存完全取决于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目前,广州商品流通企业面临入世的一个最大挑战是观念的转变,充分了解WTO规则,才能把握中国加入WTO的良好机遇,避免因准备不足对企业造成的冲击。在正确认识中国加入WTO重要性的基础上,广州商品流通企业还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核心竞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才能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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