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进入深水区的户籍制度改革,随着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有了重大的突破。这意味着广东对人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制度的全面改革正在加速,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有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推进“户改”,有助于继续消除城乡差别,彻底打破二元社会结构。广东的城乡差别,在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之间,表现得尤为显著。近年来,广东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非生产性收入越来越多,在收入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甚至超过经营性收入。而在粤东西北地区,农民的非生产性收入虽然有所增加,比重偏低。这一轮的“户改”,将从根本上动摇二元社会结构依存的体制,促进过剩的农业劳动力加速从农业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这一转移既有利于增加农民的非生产性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反哺农业生产;又可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后,实现消费能力的提升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形成巨大的消费需求,为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动力,促使经济增长由过多依靠外需转向内外需协调拉动,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进一步推进“户改”,有助于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向纵深推进城镇化。进一步推进“户改”,加快促使全社会的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由此推动劳动分工合理化,劳动力要素合理配置,有利于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化解劳动力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极大地提高社会生产力。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入户,还有助于已经由农村进入城市多年的“打工族”过上与城镇市民同样的生活,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融入城市文明,从根本上实现“人的城镇化”。这一轮“户改”将有利于广东再度释放人口红利,实现从人口大省到人力资源强省的转变。
进一步推进“户改”,有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实现社会公平。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纵向流动”。这一特别专业的词汇已经走出社会学的理论范畴,进入高层决策施政的语境,成为政府回应社会关切和统筹社会发展的新理念。改革开放以来,国人虽然实现了在地理空间上的横向流动,但受到刻板的户籍制度的束缚,大规模的社会流动仅限于横向,纵向流动的缺失使得“人往高处走”的美好愿望难以实现,落后的户籍制度导致社会结构板结和阶层固化,成为束缚社会活力的桎梏。这次“户改”有效解决广东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放开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这一措施豁然打开社会纵向流动渠道,形成纵向流动机制,为所有辛勤劳动的人提供公平机会,使他们生活有希望,奋斗有回报,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
户籍制度沿袭已久,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广东针对不同层级的城市分别采取“有序”“逐步”和“严格控制”等不同的政策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并以渐进的方式稳妥推进,是十分必要的。广东的农业人口尚有3000多万,来自外省的流动人口也超过2000万。广东“户改”的目标是,到2020年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可以想见的是,上千万人大规模户籍身份的转变,必然激起更多人进入城镇并获得“市民”身份的强烈需求。如何有序地引导并实现更多人对“市民”身份的向往,势必成为有待后续解决的关键问题。
对广东来说,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是本轮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广东的城镇化走在全国的前列,全省城市化率已经超过70%。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珠三角的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已经较早地推行了“村改居”户籍改革,至今珠三角核心城市几乎全部取消了农村户口,农村成为城市社区,村委会转为居委会。当前,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农业转移人口更为关注的已经不再是户籍的转换与迁移,而是农村产权和财产等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因此,如何使户籍制度改革与农村综合改革同向而行,使更多因“户改”而“市民化”的居民享受到日益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与社会公平,拥有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发展机会,是当前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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