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是实现中国—东盟农产品流通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性、服务性、组织性载体,对双边农产品进出口的影响日益增大。[1]而我国农产品出口供应链整体水平不高,这也是一个客观现实,突出表现为关系稳定性、联盟绩效等普遍较弱或偏低。[2]本文基于对中国(广西)农产品出口东盟流通的考察,阐述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作为中国出口(东盟)农产品供应链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一种途径,是中国—东盟农产品流通产业转型升级的理论基础。
事实上,在跨境经济合作特别是跨境农产品产销对接成为发展新热点的今天,有关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相关问题的研究开始受到广泛关注。[3]文献检索发现,目前有关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跨境农产品贸易[4~7]、跨境农产品电商[8~10]、跨境农产品物流[11~16]等三个既相对独立又彼此关联的领域。
综合来看,跨境农产品贸易是目的,跨境农产品电商是(促发)工具,跨境农产品物流是方式和途径;而从系统的角度看,它们的实现均交集并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稳健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因此,将供应链优化的目标导向纳入到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研究中,彰显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的开放性与应用性,有利于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研究的国际化和实践化,延伸并拓展农产品供应链理论框架有利于中国—东盟农产品流通产业转型升级的实践,值得进一步探讨。
二、文献研究综述
(一)供应链及农产品供应链
供应链(Supply Chain,SC)的提法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哈佛商学院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的价值链理论。国外比较常见的供应链定义是:物品从供应商至客户单向流动而信息为双向流动的组织系统,该组织系统包括供应商、制造者、分销者、零售商和客户等。[17]马士华、林勇[18]认为,供应链是一个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最终用户等主体组成的网链结构,它围绕核心企业对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进行管控,并按照原材料采购、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制成、物品销售并送达等流程与环节实现商品流通。国家标准GB/T18354~2006《物流术语》将供应链定义为:由生产与流通上下游企业组成、旨在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的网链结构。由此,农产品供应链(Agri-food Supply Chain,ASC)是指以农产品核心企业为依托,通过一定的合作方式,由农资供应商、农户、加工企业、流通商、批发商、零售商,直到最终消费者等联结而成,且具有整体功能的网链结构,该网链结构可通过对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等的管控,实现货畅其流与过程增值。[19~21]
(二)跨境农产品供应链
范·罗克尔(Van Roekel)等[22]提出了“跨境生鲜食品供应链”“跨境农业供应链”等概念;罗必良等[23]在《粤澳食品安全合作机制研究——基于农产品安全视角》一书中提到了“农产品跨境供应链”一词,且认为农产品跨境供应链一般较长,涉及主体较多,运作较为复杂;杨鹏强[24]提出并设计了跨境供应链及其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系统。本文在参考农产品供应链、跨境贸易(指国与国之间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换及其所对应的跨境进出口安排、跨境贸易模式、跨境结算等过程)[25]概念界定及相关学者概念提法基础上,结合中国—东盟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实际,给出了狭义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Cross-border Agri-food Supply Chains,CASCs,以下简称“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定义,即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框架下,围绕果蔬、水产、谷物等中国出口(东盟)农产品展开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的运作,将生产(种植或养殖)、加工、储运、分销等环节的参与成员连接而成的一个具有利益关系和整体功能的网络。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既是一条连接中国境内供应商(一般指核心生产商或代理商)和东盟国家客户的产品物流链,也是农产品在跨境流通过程中提高附加值的增值链,一般由核心企业(含类企业性质组织)进行协调和运行。就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类型而言,主要有物流园区主导型供应链、仓储基地主导型供应链、农产品出口企业主导型供应链、国际物流公司主导型供应链、口岸主导型供应链、批发市场主导型供应链、电商平台主导型供应链等七种。而广义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CASCs),则是两国或多国间农产品流通进出口供应链的统称,就研究价值来看,一般又以出口供应链为主,其目的在于提高供应链整体水平。
三、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理论基础
(一)农产品供应链的基本结构及其关系(理论)解释
农产品作为具有高度自然属性和后经验特性的物品,使得农产品供应链和其他供应链(如工业制品供应链)存在很大区别。从农产品供应链的定义和实践看,农产品供应链包括从苗种培育到田间(养殖)管理、产品加工、保鲜,直至流通、市场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的所有环节和整个流程,即“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涉及农资供应商、种养户或生产基地、加工商、物流商、销售商等农产品供应链主体。农产品供应链的一般结构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农产品供应链的高效、稳健运行有赖于供应链成员(或联盟伙伴)良好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即有赖于农产品供应链耦合机制、联动机制、无缝连接机制的持续完善。当前,农产品供应链关系形态已从一般的交易关系、契约关系、合资关系转变为伙伴关系或联盟关系,其背后的驱动因素是交易成本削减、交易风险降低及合作效率提升。许多理论被用来解释供应链关系的动因和形成机理,被引用较多的有交易成本理论、资源依赖理论、社会交换理论等。其中,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农产品供应链即所谓的农产品流通中的中间组织形态,其合作关系的建立基于影响交易成本的三个因素(即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专用性资产),由于是长期合作,彼此间信任度提升,合作关系趋于稳定,交易风险(不确定性)较低,但容易形成“锁定效应”(Lock-in);资源依赖理论认为,农产品核心企业为了能够持续获得某种外部资源(如原材料、优质货源、销售渠道等),将寻求合作伙伴并形成相互依赖关系直至合作伙伴关系,并对供应链结构和流程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社会交换理论认为,农产品供应链组织间的合作关系是一种合作型交换关系,交换各方无法单独获得收益,只有通过彼此间建立公平、信任的互利互信机制和信息共享的互联互动关系,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绩效,才能实现共赢。
图1 农产品供应链的一般结构
(二)跨境视角的农产品供应链结构、流程及其代表性企业
农产品供应链的地理(空间)界限如果跨越了边境或国界,便成为跨境视角的农产品供应链,即本文所讨论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一般而言,跨境(出口)农产品的境内生产、跨境流通由田间种植及管理、初级产品购备、产品标准化处理或食品加工、产品境内物流与通关、跨境运输(以陆路、水路为主)和东盟市场销售等不同环节和组织载体构成。根据环节和组织载体的不同,结合农产品供应链的一般结构和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主要类型,可将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结构划分为五种形式,即物流园区或仓储基地主导型供应链结构、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主导型供应链结构、国际物流公司或批发市场主导型供应链结构、口岸主导型供应链结构以及电商平台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1.物流园区或仓储基地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物流园区或仓储基地主导型供应链结构如图2所示。该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流程为:(物流园区或仓储基地)原料进购(通过订单农业、非订单农业、市场等形式)—(内部)功能发挥(包括产品运输、信息处理、产品加工、订单处理、储存配送、场地租赁、仓储保鲜等)—(交付)口岸或保税基地—(委托)本国或外方外贸公司—(出口)东盟市场。其主要优点为集散能力强。广西境内的代表性企业(含类企业性质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广西(北海)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旗下的玉洞冷库、广西(梧州)农产品物流集散或配送中心等。
图2 物流园区或仓储基地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图3 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2.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主导型供应链结构如图3所示。该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流程为:农户、农业经纪人、合作组织—(前向联结)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后向联结)—托运部及国际货代公司—(交付)口岸或保税基地—(委托)本国或外方外贸公司—(出口)东盟市场。其主要优点为:供应链运作联盟化,集散地点客户可自选。广西境内的代表性企业为:广西(南宁)申加桂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海)在田农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九联食品有限公司等。
3.国际物流公司或批发市场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国际物流公司或批发市场主导型供应链结构如图4所示。该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流程为:(农产品国际物流公司或批发市场)原料进购(通过本地交易市场、外地交易市场等形式)—(内部)功能发挥(包括产品运输、信息处理、产品加工、储存配送及仓储保鲜等)—(在口岸或保税基地)通过协调本国或外方外贸公司进行通关—农产品国际物流公司跨境运输(其中,批发市场主导型还可选择外贸公司进行跨境流通)—(出口)东盟市场。其主要优点为:供应链方案系一体化设计且流通效率高。广西境内的代表性企业为: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南方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
4.口岸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口岸主导型供应链结构如图5所示。该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流程为:(口岸借力)本地交易市场—(口岸)功能发挥(如受理东盟国家中转换票业务、各站点平板车、集装箱等整车发运、代理对外贸易运输、承接仓储保管等业务、车流信息跟踪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农产品及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各类农产品报送报检业务等)—(委托)本国或外方外贸公司—(出口)东盟市场。其主要优点为:供应链环节少,效率高。广西境内的代表性企业为:友谊关与东兴(公路陆路)口岸、凭祥(铁路陆路)口岸、北海(空港)口岸及防城港、北海港、钦州港(海港)口岸等。
5.电商平台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电商平台主导型供应链结构如图6所示。该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流程为:客户(本文指东盟国家顾客,分企业客户、个人客户)—(通过与本国海关联网的)跨境电商平台(下订单)—中国农产品企业(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实时传输给双边海关,随后在中国将商品打包)—(通过)中国海关和国际物流公司(进行农产品配送)—东盟国家(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场所并清关)。其主要优点为:供应链信息对称,农产品品种丰富。目前,进军广西的代表性跨境农产品电商企业为:淘宝、京东商城、我买网等。
综上,无论哪种形式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结构,都涉及供应链的核心主体,即对外流通或贸易性质的涉农企业(含类企业性质组织),这些统称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都涉及供应链的形式,即基于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完整的网链系统,或称联盟系统;都涉及供应链的客体与活动,即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以及对三者的控制。
(三)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总体特征
图4 国际物流公司或批发市场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图5 口岸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图6 电商平台主导型供应链结构
跨境农产品的生物属性、参与主体的复杂性以及跨境流通的服务性决定了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特殊性。
1.从生产角度看
从生产角度看,跨境(出口)农产品生产具有季节性、易腐性、标准性。尤其是果蔬类、水产类、谷物类等跨境农产品,具有一定的生长周期,且果蔬类、水产类等更需要特殊的物流设施、设备及措施以保障其“生鲜”程度。此外,跨境农产品还具有可加工性和标准性,一方面使之符合检验检疫和通关要求,另一方面也使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结构和流程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农产品可能是原始产品,即简单包装品、初级加工品或精深加工品)。
2.从参与主体看
较多的参与主体导致了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组织结构的不稳定性和松散性。大量独立的农业生产者——农户呈分散种植(养殖)状态,规模普遍偏小,且经济、文化差异明显,行为模式存在诸多非理性决策,在整个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中处于弱势地位。同时,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各节点的联盟关系也大多处于半松散状态,信任度不够,合作关系比较脆弱。
3.从流程看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流程的动态性和复杂性。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流程一般是本国区域市场即从产地直接到销地的过程,无须海关商检等部门介入。而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行,由于结构多样,所对应的流程一般是动态的、复杂的,且出口农产品均须经海关商检才能跨境流通,程序严格而烦琐,特别是对那些对通关时效要求非常高的农产品(如果蔬、水产等)影响较大。
以上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基本特性是建构其理论(逻辑)框架时所要考量的主要内容。
(四)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的逻辑框架
1.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理论框架(建构)的前提假设
事实上,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所涉及的外部环境因素较多,如交易双方国家政治、交通规则、通关(检验检疫)环境以及资源禀赋、需求供给等。为较为纯粹地研究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本身,本文假设了一个前提条件,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在该框架下,双边农产品流通、贸易、投资等更趋于便利化、自由化,也就是说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外部因素忽略不计,这样就可以较为系统地探讨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关系稳定性、联盟绩效、优化(设计)及其内在逻辑、关联机理等供应链本身的内在因素问题。
2.“关系稳定性—联盟绩效—供应链优化”的逻辑关系
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26]认为,21世纪农产品国际市场的竞争将演变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即整个产业链条、整个运作体系的全面和整体竞争,它将超越企业与企业之间、产品与产品之间的竞争,而不再是某个生产组织、运营环节及具体产品的“单一实体”的竞争。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步伐不断加快,但随着农产品买方市场的形成,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日益复杂,我国农产品出口以及相关行业的生存与壮大越来越取决于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整体素质与综合实力。[27]这些变化促使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在管理模式、经营理念、资源整合等方面进行战略转变。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逐渐认识到,要有意识地去联合上下游合作伙伴,促进合作关系稳定并有效整合供应链资源,进而提高联盟绩效,以整体力量来应对国际市场竞争。联盟绩效(评价)是对一定时间内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行情况的综合考察,对联盟绩效进行分析可以有效监督整个供应链(管理)的实施情况。通过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联盟绩效进行及时评价,能够实时发现现行供应链运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及时对其结构和流程进行优化,从而提升整个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水平和柔性,使之更具国际竞争力。
相对于传统农产品供应链(特指研究范围局限于某个国家、省及以下区域或某种、某类同属性农产品的供应链)而言,基于出口导向或目标的战略协同是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核心特征,而关系稳定性是战略协同的基础,联盟绩效是战略协同的结果,关系稳定性因素(基础)通过供应链实践对联盟绩效(结果)产生影响。[28~32]同时,供应链关系稳定性和联盟绩效及优化(设计)又是一环扣一环、一层进一层的问题链。[33~34]换句话说,可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入手,层层递进,将“关系稳定性—联盟绩效—供应链优化”的内在逻辑及关联机理表述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优化有赖于联盟绩效的测评与监督,而联盟绩效的优劣又受到关系稳定性因素的影响。另外,跨境农产品供应链通过结构与流程优化,反过来又可能进一步促进其关系稳定,并提升联盟绩效水平。由此,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的逻辑框架如图7所示。
四、中国—东盟跨境农产品供应链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伴随中国—东盟双边农产品贸易需求而产生,伴随中国—东盟跨境农业经济合作而发展,但同时面临迫切的整合(或优化)困境和强大的竞争压力。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以其提供的系统化、专业化、集成化供应链服务,促进农产品出口有序发展,是中国—东盟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的理论基石。
关系稳定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表明,供应链组成要素(节点企业)之间的联盟关系要相对稳定,也就是建立在信任与承诺、合作预期、关系资本及利益分配等关系网络上的节点企业相对稳定。[35~38]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关系稳定性,一方面取决于东盟市场需求的稳定性,即在东盟市场的一切需求相对稳定的环境下所形成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关系稳定性较强(这一点已经被作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的前提假设之一);另一方面,若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对其他成员企业具有很强的辐射和吸引能力,且经过长期运作(如调整、优化)形成了较强的系统性、一致性和竞争优势,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关系稳定性也就比较强。
联盟绩效(评价)是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理论内核的关键问题,前向联结关系稳定性、后向关乎供应链优化(设计)。综观国内外文献,联盟绩效的评价维度主要涉及财务绩效、运营绩效、环境绩效等方面,其中成本和效益是考察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财务绩效的基本指标,运营绩效主要衡量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营效率,环境绩效主要涉及资源节约的非财务绩效和废物排放减少的绩效等。[39~42]而在中国—东盟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理论分析和运作实践中,一般认为核心企业绩效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联盟绩效起关键作用。[43~45]因此,可通过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绩效(主要包括财务绩效、运营绩效、环境绩效)评价来大致描述和反映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联盟绩效。
图7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的逻辑框架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设计)作为该理论的目标导向,有利于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研究的国际化和实践化,同时也是“关系稳定性—联盟绩效—供应链优化”逻辑框架的终端环节。检索文献发现,农产品供应链优化(设计)的重要维度或层面为结构与流程。[46~49]目前,中国—东盟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仍然存在环节多、效率低、资源浪费、整体水平不高等诸多问题,特别是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又是复杂的网状结构,除核心企业外,还包括众多其他环节和组织载体。因此,如何通过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绩效测评结果,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结构及流程进行优化并建立动态合作(联盟)关系,是核心企业降低供应链成本、持续改进运营质量的一条重要途径。
五、结论
第一,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目标价值在于提升其整体水平即提高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绩效。
第二,交易成本、资源依赖、社会交换等理论可以解释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关系”问题。
第三,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结构有多种形式,但有些企业是交叉的,其相应的流程是多样化的,个别节点也是交叉的,优化(设计)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是可操作的。
第四,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是中国—东盟农产品流通产业有序化的有效组织载体,具有不稳定性、松散性、动态性、复杂性等基本特征。
第五,“关系稳定性—联盟绩效—供应链优化”作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的分析框架,具有内在逻辑和关联机理,可服务于中国—东盟农产品流通产业运作实践。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是中国—东盟农产品流通产业转型升级研究的最新趋势之一,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逻辑框架是进行理论阐释、变量构造等更深入研究的重要内容,有待实证的进一步探索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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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中国流通经济》(京)2016年第2016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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