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产权伦理是调节人们之间财产权利关系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和道德意识的总和,它是由产权制度伦理和产权行为伦理两个层次,产权获得伦理、产权使用伦理、产权收益伦理和产权转让伦理四个方面构成的一个伦理系统。产权伦理对社会产权制度安排及其运行效率,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摘 要 题】经济伦理
【关 键 词】伦理道德/产权安排/产权伦理
【参考文献】
[1]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 刘伟、李风圣:《产权通论》,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
[3] 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
[4] 赵文洪:《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5] [美]哈罗德·德姻塞茨:《产权制度中的道德与效率》,载《所有权·控制与企业》一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产权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一项根本性的制度安排,产权关系是人们之间最基本的经济关系。产权安排中包含着深刻的伦理规定,产权关系的协调更需要道德的调节。产权伦理作为调节人们财产权利关系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全部经济伦理的核心,是整个社会伦理的基础,它对社会经济生活,对当前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发生着深刻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一
所谓产权伦理(Ethics of property right),是调节人们之间财产权利关系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和道德意识的总和,是主体认知和处理产权关系的一种实践精神。
产权伦理是一种以权利为基础构建起来的道德体系,其实质和核心就是“尊重和维护人们正当的财产权利”,另一种表达方式也就是“正当财产权利不可侵犯”。尽管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产权伦理的内涵和形式可能有很大的差异和区别,对产权的正当性的理解甚至截然不同,但不同产权伦理必定有一个共同的规定,这就是防止人们对当时社会所确认的产权安排的侵害,提倡尊重和维护人们的财产权利。例如:奴隶社会的产权伦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维护奴隶主对所有社会财产,包括奴隶的占有权;资产阶级所竭力提倡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伦理原则,无疑也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财产权利的,它在早期是为了反对封建专制对资产阶级财产权利的侵夺;在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以后,则成为资产阶级为自己支配社会财产权利进行辩护,防止劳动阶级损害资产阶级财产权利的工具。产权伦理包括着多方面的内容和多种形式的规范,如财产获得中的正当性、产权交易中的信用、产权处分中的自主等;而尊重和维护人们的正当财产权利,则是贯穿这些产权伦理规范中的核心。产权获得的正当性是从产权获取的角度约束人们不对既定产权安排进行侵害;产权使用的适当性是为了约束人们在使用自己产权时,不能去损害他人产权;产权交易中的信用,是规范人们在产权交易中应该相互尊重彼此权利;产权处分中的自主就是尊重主体产权的完整性。
产权伦理之所以以“尊重和维护人们正当财产权利”为核心和原则,归根结底是由产权和产权伦理的特性决定的。产权的基本特性就是排他性,即一个产权上不能同时拥有一个以上的同质权利,排除他人对既定产权的干扰和侵害。产权界定的根本目的,就是明确和区分人们之间的财产权属关系,使相互之间权利互不混淆,互不侵害。产权伦理正是为了维护产权这种排他性而建立起来,是为了尊重和维护人们正当的产权的一种行为规范。产权伦理就其现实性质和功能而言,是一种维权伦理,而不是一种仁爱伦理。它不一般地要求人们去奉献和牺牲,而主要是要求人们承担不损害他人权利的义务,自觉地去尊重和维护他人的产权,保障社会产权的运行秩序,促进产权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作为约束权利主体的一种道德规范,产权伦理也注重伦理责任和义务,强调产权主体应当对自己的产权行为承担社会责任,认为产权主体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义务,应当合理地去使用自己的产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福利的增长。
作为存在于人们产权活动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产权伦理是一种依存性道德。这就是说,产权伦理活动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道德活动,像社会生活中做好事、献爱心等道德活动,而是蕴含在人们现实的产权关系和产权活动之中,体现出道德意蕴或遵循了一定伦理规范的产权活动。其活动的主体内容是经济活动,其活动的目的主要在于实现产权效用的最大化或产权资源的最优配置。伦理是依存在这一活动和目的之中的,其作用主要在于引导和规范人们以正当方式去实现产权效益,或者说实现产权资源的最优配置。
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中的行为规范,产权伦理具有功利性。因为产权伦理是依存性的,而不是一种自在自为的道德,因此,它常常成为实现某种功利目的的手段,至少内涵着一定的功利性因素在其中。特别是产权关系本身就是一种利益关系,产权活动就是一种求利活动。作为调节这种利益关系的规范,产权伦理自然也会包含功利的性质。它一方面是为了尊重和保护一定主体的财产利益,维护社会经济运行秩序,促进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也是道德主体协调与他人利益关系的一种方式。遵守产权伦理是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高自己的无形之资,降低处理产权关系中交易成本的有效方式。当然,作为一种伦理形态,产权伦理也具有一定的超越性,它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人们的产权行为超越狭隘的功利目的而去追求更高的价值目标。
二
作为社会伦理体系中的一种特殊形态,产权伦理与经济伦理、一般伦理等伦理形态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有着鲜明的特征。
一般说来,产权伦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属于经济伦理范畴。因为产权和产权关系都首先是一种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是制约经济发展最根本的因素,因此,产权伦理作为调节人们产权关系的行为规范,是经济伦理的核心和根本。从一定意义上说,一切经济伦理都是围绕产权伦理来展开的,或者说是产权伦理的具体表现。因为一切经济伦理说到底都是为了调节人们之间的经济权利关系的,其实质是对经济关系所涉及的对象的权利的维护和责任的规定。如生产伦理本质上是产权使用中的伦理,交换伦理实质上是产权交易的行为规范,分配伦理则主要是一个产权收益伦理问题等。总之,离开了产权和产权伦理,就没有什么经济伦理。当然,就一般意义而言,经济伦理涉及的范围更为宽泛一些,没有必要把一切经济伦理都归结为产权伦理,但一切经济伦理都离不开产权和产权伦理,都是以产权伦理为核心基础的。
产权伦理是经济伦理的核心,这是产权伦理的一般归属和学理类型。但它又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伦理,同时,也是一种法的伦理,更准确地说,是财产法律制度的伦理基础。产权伦理所调节和规范的是人们之间的财产关系,它为财产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价值依据。产权伦理在很多方面就是通过财产法(或叫物权法)体现出来的。例如:“主体财产权利不可侵犯”是一个基本的产权伦理原则,也是物权法,甚至是宪法立法的一个根本原则。人们常说“法是低层次的道德,道德是高层次的法”,这种道德与法的内在联系在产权伦理与物权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只不过二者之间关系不能简单地用“高层次”和“低层次”来区分,二者常常是同一的。像“财产权利不可侵犯”、“产权自主”等,既是一些根本性的产权伦理原则,也是物权法或财产法的最高原则,在这里产权伦理与财产法律达到了统一。
产权伦理与一般的社会伦理或日常伦理也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一定的产权界定,区分“你”“我”的权利,是道德产生的前提,而道德首先也是为了调节人们之间的产权关系的。如“不偷盗”、“不损坏别人的东西”,这种最简单的日常道德规范实质上就是强调对他人产权的尊重,是一种基本的产权伦理。考察人类社会生活,大多数矛盾和冲突都是因财产权利而引起,因而大部分道德规范事实上也主要是在调节人们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爱尔维修说过:“保护所有权乃是各国家的道德神;因为它在这些国家里维持家庭的和睦,使人道流行;因为人们之所以联合起来,只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所有权;因为唯有公正几乎包括一切美德,而公正就是把属于谁的东西给谁,因而归结起来就是保障这种所有权”。因此,产权伦理也是整个社会伦理的核心和基础,如果产权伦理完全失范了,社会伦理大厦就必然坍塌,社会秩序就会陷入混乱;如果产权伦理得到了较好的维持,社会秩序就可以保持基本的稳定,社会伦理发展就会呈现良好的态势。
三
产权是人们的一种行为权利,它规定了人们可以采取何种行为方式去占有、使用和处置一定的财产。同时,人们这种财产权利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所确认的规则来设定的,因而产权也是一种制度安排,是人们之间如何去处理一定财产的权、责、利关系的一套规则。因此,作为调节人们财产权利关系的价值观念和伦理规范,产权伦理也体现在两个层面上,即行为层面上和制度层面上,形成产权行为伦理和产权制度伦理。
作为一种制度伦理,产权伦理是一定产权制度确立的价值依据和有效运行的伦理尺度。一个社会确立一种什么样的产权制度,一种产权安排采取何种制度形式来实现,一方面受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制约,受一定产权运作方式和条件所规定;另一方面也受着一定的产权价值观的引导和规定。人们总是基于一定的价值理念和伦理依据来选择和构建一定的产权制度,正是产权价值观的不同或差异,成为不同产权制度区别的内在依据之一,也是产权运行机制特殊性的原因之一。例如:奴隶制产权安排的显著特点就是把奴隶作为奴隶主的一种可任意支配的财产来对待,奴隶则无任何财产权、人身权可言。显然,这种产权安排确立的内在依据就是奴隶主最高贵,奴隶最卑贱的价值观;依据封建宗法等级分封土地权的封建产权制度,就是基于“不同宗法等级的人享有不同财产权”的等级产权价值观确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制度则是以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价值原则为依据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则是人人应该拥有合理、平等的财产权利这一伦理原则的实现形式。也正是不同的产权价值观为不同的产权制度提供了合理性的论证或伦理辩护,证明其存在的正当性。
同时,产权制度伦理是产权制度运行的价值尺度,规范着产权运作的方式,调节着产权运行的秩序,促成产权资源的优化配置。产权制度的运行实质上就是调节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权责利关系。如何去进行调节,首先必须确立一个调节的尺度或标准,这一标准或尺度的确立所依据的无非两方面的原则:一是技术原则,即如何调节更有效率;二是伦理原则,即如何调节更公正合理。因此,任何产权制度的运作和产权关系的调节,都离不开一定的伦理尺度。由于伦理尺度调节的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与人们联系更为密切,因此,相对于技术原则而言常常更为根本,规定着产权调节的基本方向,而技术原则往往是为更有效地贯彻伦理原则服务的。同时,产权制度运行中的伦理规定还包含在产权运行程序的设计、产权交易、产权使用、产权收益等具体制度的设计中。如物权法中有关财产权的限制条款,税收制度中的所得税、遗产税,产权交易法规等,都包含着一定的伦理和价值尺度在其中。
作为一种制度伦理,产权伦理的核心问题就是产权安排的公正性问题。即什么样的产权制度是公正的,产权运作规范如何保障社会产权活动、产权交易的公平问题。当然,对于什么是产权制度的公正,不同时代、不同阶级和利益集团会有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理解,但就形式上而言,不论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也好,被统治的阶级也好,“公正”始终是他们对产权制度的基本要求。统治者以公正的名义为已有的产权制度辩护;被统治者也以公正的尺度来批判和否定现有产权制度。
作为一种制度伦理,产权伦理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其主体是产权制度的制定者和实施者。一般说来,国家是产权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因而国家和政府是产权制度伦理的主要主体,当然,其他与制度相关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以成为制度伦理的主体。二是产权制度伦理是以正式制度作为载体体现出来的,因而更为规范和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一般说来,伦理道德是一种非强制性规范,也具有一般化和普适性的特征,不需要也不可能很具体。而体现在具体的产权制度之中的产权伦理,则变得很具体和规范了,也具有了强制性。体现在制度中的伦理原则,或者说转换成正式制度的伦理原则,成为一种相关主体必须遵循,否则将受到罚处的硬性约束。三是作为制度伦理,产权伦理是一种公德,它涉及到的不是个别人的行为和利益,而是社会制度和相关人群的利益,它的运行机制也主要不是个别人的德行和良心,而是产权制度安排及其实施机制的公正和公平。
产权既是一种制度安排,又是通过人们的行为来实现的。因此,产权伦理也体现在人们的行为活动中,形成产权行为伦理。产权行为伦理是调节人们产权行为的伦理规范和道德意识,它体现在人们获取产权、使用产权、交易产权等具体的产权行为活动中,是规范和约束人们之间产权关系的自律性机制。一般说来,人们的产权行为首先是受一定的法律、契约等正式规则制约的,但由于受有限理性和不完全信息等因素的制约,任何法律所能调节的范围总是有限的,任何契约都是不完全的,因此,不可能对人们的产权行为进行完全有效的约束。同时,不论法律还是正式契约,其实施和调节成本都是很高的。因此,要有效地对人们的产权关系和产权行为进行调节,就必须在法律、契约等正式规则之外,培育和形成主体内在的自律机制,即产权行为伦理或产权道德,使相关主体能够自觉地遵守产权的法律和契约,尊重他人财产权利,承担自己的产权责任,促进产权制度的协调运行和产权资源的优化配置。
相对于产权制度伦理而言,产权行为伦理的主体是个人或其他微观单位,其调节方式是非强制性的,主要依靠主体的内在自律。它的调节力度可能不如制度伦理大,但更为广泛和深入,它可以渗透到主体产权行为活动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中,是产权伦理最为直接的表达方式。
产权制度伦理和产权行为伦理作为产权伦理的两个层次和方面,各有其特点和功能,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产权制度伦理规范着产权行为伦理,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及其伦理规定,就会有什么样的产权行为伦理的产生和存在;产权制度伦理培育着人们产权行为的伦理意识和习惯,并可以将行为伦理的“软性”约束在一定程度上硬化、强化,提高产权行为伦理的约束功能;另一方面,产权行为伦理是产权制度伦理得以实现或落实的基本条件,离开了人们一定的行为自律,产权制度伦理很可能变成一纸空文。任何制度伦理只有转化为人们内在的道德意识和行为习惯时,才可能有效地实现其价值和功能。同时,人们有什么样的产权行为伦理、观念和意识,也就会据此去选择相应的产权制度,形成产权制度伦理。
四
产权伦理依其存在的形式可分为产权制度伦理和产权行为伦理两个层次,同时,依其调节内容可分为产权获得伦理、产权使用伦理、产权收益伦理和产权转让伦理。
产权获得伦理是指人们在财产权利获得和对待他人占有财产的态度中的伦理准则。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产权获得的正当性。即产权制度应该确立人们通过正当的途径去获得对财产的占有权。所谓产权获得的正当性,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去获得对财产的占有权就是正当的、合乎道德的,或者说凡是通过自己拥有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在法律允许的规范内,通过市场自由、公平的交易所获得的财产,都是正当的。靠非法行为、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去获取财产的行为,靠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腐败去获得财产的行为,以及靠特权垄断去获取超额利润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作为一种产权制度来说,当它能够鼓励和保障前者,遏制和消除后者时,就是合乎道德的、正义的;否则,就是非正义、不道德的。二是对人们正当占有产权的尊重和维护。一种合乎道德的、正义的产权制度,应该确立对每一个公民正当财产和公共财产的保护,反对任何人、任何组织,以任何形式对他人和公共财产进行侵害。这种对公共和公民财产的尊重和维护,理所当然也是任何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为主体必须确立的一种基本的伦理意识。
产权使用伦理是人们在使用产权过程中处理相互之间权责利关系的伦理准则,主要是要求人们在使用自己的产权时,不应该造成对他人权利或公共权利的侵害。如人们在家里演奏自己的钢琴不应造成对邻居生活的干扰;工厂生产时,不应该造成对环境的污染等。作为一种制度伦理,就是要求产权制度安排应该对人们的产权使用加以合理的界定和有效规范,约束主体在使用自己的产权时不能去损害他人的权益。同时,产权使用伦理也包括对主体使用产权的自主权利的尊重与维护,产权制度安排应该确立和保障主体对产权使用的自主权;人们在产权活动中,应该相互尊重彼此对各自产权的自主支配权,不以强制或欺诈方式来干涉或损害他人的产权行为选择。
产权收益伦理是调节人们产权收益分配的价值取向和伦理准则。主要包括产权收益方式的正当性和产权收益分配的公平性问题。它要求经济主体应该以正当的方式去获得产权收益,不能以欺诈、贿赂、巧取豪夺等不道德的方式去追求暴利,不能以损害其他相关主体利益去获取自己的收益。同时,产权收益应该是公平的。这首先是要求产权制度安排应该使人们的资源投入与财产收益相协调,应该保障人们的资源和财产的投入有均等的机会去获得利益,应该以公平的规则来规范所有财产的收益,而不应该给某些人或某种资源投入以特殊权利和特殊回报,而抑制另外一些人或资源获得合理收益。同时,应该合理地调节社会的收益分配,使社会的收益分配保持应有的公平性和均衡性,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产权转让伦理是人们在转让产权过程中应该遵循的伦理准则,其中主要是产权交易伦理,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转让主要是通过不同形式的交易来实现的。产权交易伦理作为协调交易各方权益关系的行为准则,主要体现在:一是产权交易的自主性。这首先是从制度伦理的角度来看,产权制度应该保障人们产权交易的自主性,给正当的产权交易以充分的自由,确立规范、公平、公正的产权交易规则,促进产权交易的有效进行。其次,从主体行为方面看,是指交易双方应该相互尊重彼此的自主权,不能强卖强买,或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迫使对方进行交易。二是产权交易的真实性。用于交易的产权权属关系必须明确,属谁所有,谁占多少;产权性质必须真实,是公有、共有,还是私有,内含多少权利束等,都应该是明确真实的,这也就是产权交易中的诚信问题。三是产权交易的互利性。交易双方都应该考虑对方的利益要求,通过交易使彼此都能实现各自的利益目标,达到双赢,而不应该追求通过损害对方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的超额利润。
产权伦理四个方面的构成,既是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的。一般说来,产权获得伦理是产权伦理的基础和前提,它从根本上规定了产权制度的公正性和人们产权行为的正当性,产权使用伦理和产权交易伦理是调节产权行为的基本规范,在产权关系的调节中发生着最普遍的作用。产权收益伦理则是产权伦理的核心,人们占有产权、使用产权的基本目的都是为了获得收益,因此,如何来规范和调节人们的收益活动和收益分配,也就成了产权伦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同时,四者作为产权伦理的不同方面,又是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共同承担着尊重和保护人们的财产权利、促进产权运行秩序和经济健康发展的伦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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