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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进:萨缪尔森《经济学》价值理论述评
来源:国外财经200001 发布时间:2006-4-1 点击数:




【内容提要】萨缪尔森《经济学》价值理论渊源于在劳动价值论上展开争论的三次大浪潮,其主要内容无非是“没有劳动价值论的剥削理论”、边际效用价值论、生产费用价值论、供求价值论、均衡价格论等等的大杂烩。可以说,其价值理论几乎就是马歇尔均衡价格论的翻版。其全部目的就是要对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因此,需要从理论上深入揭露萨缪尔森《经济学》价值理论的实质,在发展中捍卫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关 键 词】劳动价值论/均衡价格论/批判

    众所周知,价值理论是经济学的基础和核心问题。换言之,无论是何种经济理论体系,都必须有一定的价值理论作为其基础。二战以后,萨缪尔森《经济学》取代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的地位而成为西方第三本流行的经济学教科书,而且,该书销路之广、重版次数之多也远远超过了西方经济学说史上的任何一部著作。那么,这本有着如此强大的影响力的教科书的理论体系(该体系先后被萨缪尔森称为“新古典综合学派”、“后凯恩斯主流经济学”和“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新综合”),又是构筑在什么价值理论之上的呢?我们又该如何正确地看待这种价值理论呢?这正是本文试图作一初步探讨的问题。

        一、萨缪尔森《经济学》价值理论的思想渊源
    萨缪尔森《经济学》是以折衷、综合而著称的;然而,在价值理论方面,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可供萨缪尔森折衷、综合之处却似乎微乎其其微。为了解开困扰人们的这个谜团,完全有必要重温一下西方价值学说史。

    我们知道,整个西方价值学说史,可以说就是围绕劳动价值论而展开的思想斗争史。
    在重商主义之后,到了十七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古典经济学派重新在价格表面现象之后寻求其基础,开始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由配第最早提出,由斯密、李嘉图所奠定。斯密一方面继承和发展了配第、布阿吉尔贝尔的劳动价值论,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注: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6页。)另一方面又错误地提出购买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等于它使他们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注: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6页。)。他甚至荒谬地主张收入价值论,把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地租三种收入,把三种收入作为价值的源泉(此即著名的“斯密教条”)。李嘉图在斯密的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他批判了斯密的购买劳动价值论和收入价值论,较好地坚持了耗费劳动价值论,指出三种收入是已经创造出来的价值实行分割的结果,而不能倒过来成为商品价值的源泉;生产出来的价值无论如何划分,都不影响劳动决定价值这一原理。他还认识到,劳动决定价值,不仅是指活劳动,而且包括物化劳动。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在古典学派的范围内达到了最高成就。但是他还不懂得劳动的二重性,不懂得新价值的创造和旧价值的转移如何能同时进行,也不懂得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内在联系。只有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的观点,始终一贯地坚持耗费劳动价值论,明确提出商品的价值由抽象劳动所创造。马克思从分析商品入手,发现了商品的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证明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价值量决定于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创建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然而,劳动价值论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最终形成为科学的过程是资产阶级万万不能满意的;又由于“古典学派没有能够把这一理论贯彻到底,他们是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同物与物的关系混同了,在许多场合背离了劳动价值理论”,(注:傅殷才:《现代西方基本经济理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7页。)所以,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庸俗经济学家“利用和发展古典学派中的庸俗成份”(注:傅殷才:《现代西方基本经济理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7页。)也就成为必然。他们挖空心思,捏造出种种庸俗的价值论来同劳动价值论相对抗,甚至还掀起了在劳动价值论上展开争论的三次大浪潮。

    第一次浪潮发生在19世纪90年代,始作俑者是奥地利经济学家庞巴维克。此人不仅因较早鼓吹边际效用论而彪炳于庸俗经济学之史册,而且因较早出来激烈地反对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而声名显赫。在《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出版之前,他断言,马克思声明要在第三卷中解决商品价格和价值不一致的问题,这只是陷入困境时的遁词、实际上这个问题是不能解决的。(注:庞巴维克:《资本与利息》,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21页。)可是1894年《资本论》第三卷问世之后, 他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竟不顾马克思已经科学地论证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从而令人信服地说服了生产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的原因的真实,矢口否认《资本论》严密的逻辑体系,硬说《资本论》第一卷与第三卷提出了两个相互对立的价值论。他在《马克思体系的终结》一文中宣称:“马克思的第三卷否定了第一卷,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理论同价值论是不可调和的”;“马克思的错误在于他的劳动价值论不是从事实出发,而是建立在不稳固的形式辩证法的基础上的”。(注:斯威齐编:《卡尔·马克思和他的体系的终结》,纽约1949年版,第101页。 )他甚至还认为,他所谓的《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的矛盾,“击中了马克思体系的核心,并且是其体系必然瓦解的根源。”(注:转引自莫里斯·多布:《马克思的〈资本论〉及其在经济思想上的地位》,美国《科学与社会》1967年第31卷,第531页。)

    与此同时,庞巴维克等人还竭力主张用边际效用价值论来代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渊源于巴贲、戈森的边际效用思想,在19世纪70年代初由奥地利的门格尔、英国的杰文斯、法国的瓦尔拉斯等人提出。边际效用价值论是庸俗经济学中流传最广的价值理论,它在当代仍然是许多庸俗经济学家理论的基础。这一理论以奥地利学派阐述得最为完整,而作为该学派的最主要代表,庞巴维克则集其庸俗理论之大成,在《资本实证论》(1888年)一书中对边际效用价值论作了最为系统、最为完整的阐述。庞巴维克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实质上就是以欲望为出发点、以人对商品的主观评价为中心的主观价值论。它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该商品的边际效用,即取决于消费者主观心理上所感觉到的该商品一系列的递减效用中最后一个单位的效用,即最后效用或最小效用。庞巴维克还特意举了一个孤居原始森林中的农夫为例,说明“边际效用量,从而价值量,取决于两个因素:1 )评价者对某物的需求程度,对某物的需求越广泛越强烈,那么边际效用就越大;2 )物品的稀缺性程度,如果物品愈稀少,该物的边际效用也愈大。”(注:傅殷才:《现代西方基本经济理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3页。)

    这样,以一方面提出所谓的《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的矛盾,另一方面又企图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代替劳动价值论为特征,形成了庸俗经济学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第一次浪潮。

    第二次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浪潮则直接表现为英国剑桥学派创始人马歇尔的折衷和综合。马歇尔在1890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适应当时资产阶级的需要,建立了一个以“均衡价格论”为核心的新的理论体系。均衡价格论被认为是马歇尔对庸俗经济学的“杰出贡献”。均衡价格论就是马歇尔的价值论,是他的庸俗经济理论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在马歇尔之前,除了边际效用价值论之外,值得注意的还有萨伊、马尔萨斯等人的价值理论。在萨伊那里,几乎可以找到当时所有的庸俗价值论。萨伊首先是效用价值论的代表。他认为,生产就是创造物品的效用,而效用就是物品价值的基础。他说:“所谓生产,不是创造物质,而是创造效用。”“人们所给与物品的价值,是由物品的用途而产生的,……物品的效用就是物品价值的基础。”(注: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59页。)在萨伊看来,效用的产生又归之于生产三要素即劳动、资本和土地,他说:“事实已经证明,所生产出来的价值,都是归因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者的作用和协力,其中以能耕种的土地为最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注: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5—76页。)生产三要素在提供生产性服务中支付了生产费用或代价;生产费用或代价又由工资、利息、地租构成,因此,产品的价值由生产费用即工资、利息、地租决定(回到了“斯密教条”),可决定生产费用的前提即生产三要素本身的价值又由效用来决定。这样,萨伊从效用价值论转到生产费用论,最后又回到了效用价值论。另一方面,当效用价值论无法回答商品价值大小如何测量时,萨伊又转而求助于供求价值论。他认为,价值由效用决定,可是“物品的价值又是测量物品的效用的尺度”,(注: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60页。)而“价格是测量物品的价值的尺度”,(注: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60页。)价格又由供求关系来决定,它“随着需求的增加与供给的减少而比例地上升;反过来也是一样。”(注: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63 年版,第325—326页。)可见, 萨伊的价值论不仅十分庸俗而且混乱不堪。可是,正是这些庸俗、混乱的价值论,构成了马歇尔加以折衷和综合的基础。

    马歇尔的所谓均衡价格,就是指供给和需求达到均衡状态时所决定的价格,也就是供求一致时商品出售的价格。他说:“当供求均衡时,一个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商品量可以叫做均衡产量,它的售价可以叫做均衡价格。”(注: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7页。)他还认为,“价值这个名词是相对的,表示在某一地点和时间的两样东西之间的关系。……我们不是用铅、锡、木材、谷物和其他东西来互相表示价值,而是首先用货币来表示它们的价值,并称这样表示的每样东西的价值为价格。”(注: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1页。)因此,他所说的均衡价格,实际上就是指供求均衡时所决定的价值。马歇尔认为,经济学的任务就在于分析影响此种均衡价格的各种因素。他认为,以前对价值问题的分析都是片面的,或者只看到价值决定于生产,即只看到供给这一面(如生产费用论者);或者只看到价值决定于消费,即只看到需求这一面(如边际效用价值论者)。为此,马歇尔把二者加以折衷,用生产费用论来说明供给变动的规律,用边际效用价值论来说明需求变动的规律,宣称生产费用和效用的变动,供给和需求的变动,共同决定价值。他认为,生产费用是供给背后的决定力量,而效用是需求背后的决定力量,二者的关系,就象一把剪刀的上刃和下刃的关系一样。如果没有上下两刃的合力,就不能把东西剪开;而没有供给与需求两股力量,就不能决定价值即所谓均衡价格。在这里,马歇尔承袭了奥地利学派边际效用和边际效用递减的思想,认为存在一个由边际效用来决定需求的规律;他又完全从主观心理因素出发,认为供给价格由生产费用决定。在据此编造了所谓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之后,他又借助于庸俗的供求价值论,把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拼凑在一起,认为二者的交叉点,就是均衡价格,并由此而建立起他的均衡价格理论体系。由此可见,马歇尔的均衡价格论,实际上就是生产费用论、边际效用价值论和供求价值论等的大杂烩。尽管如此,但是,它却被认为足以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而也就很自然地掀起了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第二次浪潮。

    而第三次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浪潮,则是直接由萨缪尔森所掀起的。他在《经济学文献杂志》1971年6 月号所载的《理解马克思的剥削概念》一文(注:参阅《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三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5—128页。)中认为,劳动价值概念纯粹是多余的,价格可以直接由技术的生产函数导出,因而价值向价格的转化是一个完全不必要的步骤。他在文中写道:“第一卷的新奇分析,即对‘平均剩余价值率’和‘价值’的计算,是完全不必要的,而且是毫无结果的混乱。”在他看来,“当你走出代数的迷宫,要想知道所讨论的是什么,将会发现‘转形问题’很明显是下面这种形式,即:注意二个可以代替而不可能调和的体系,首先写下一个体系,然后取出橡皮把它擦去,由于擦去了它而使它转化,然后再写入另一个体系,这就行了!转形的计算程序这就完成了。”这样,萨缪尔森的这篇文章以公开歪曲和污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成为价值论论战第三次浪潮的导火线。那么,萨缪尔森究竟凭什么如此猖狂呢?

    现在我们不妨回到本文开始时的问题,即为什么在价值理论方面,可供萨缪尔森折衷和综合之处却似乎很少呢?原来,上文对西方价值学说史的简要回顾告诉我们,在萨缪尔森之前,马歇尔已经对各种庸俗价值论进行了折衷和综合,提出了均衡价格论;因此,对萨缪尔森而言,传统的折衷主义手法在价值理论方面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实际上,萨缪尔森《经济学》从1948年出版以来,就接受了到马歇尔为止已基本定型(这并不意味着马歇尔之后就没有任何发展)的价值理论。且慢!我们不妨先来看一看萨缪尔森《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究竟是何种货色,然后再来下结论不迟。

        二、萨缪尔森《经济学》价值理论概述
    萨缪尔森的猖狂绝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在他看来,马歇尔的均衡价格论已经足以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人们所要做的,只是“准确无误”地照搬马歇尔的传统经济理论并把它认同为“主流经济学”就行了。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2版在序言中毫不隐讳地宣称:“微观经济学的中心论题几十年来得到了发展,它们经受住了十一个版本的考验。”(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序》第3页。)换言之,直到第12 版“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新综合”为止,构成微观经济学中心论题(即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与和谐性)之基础的价值理论同时也“经受住了”考验。萨缪尔森坦率地承认:“我们的愿望,与其说是引人入胜,倒不如说是准确无误。”(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序》第1页。)的确, 萨缪尔森《经济学》几乎就是“准确无误”地照搬了马歇尔的价值理论,特别是在用价格偷换价值、反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这一点上,二者更是同出一辙。在萨缪尔森眼里,马歇尔均衡价格论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足以使马克思体系“瓦解”。然而事与愿违。1960年斯拉法《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出版之后,人们纷纷指出,斯拉法体系对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的论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转形问题的正确解答提供了分析工具。这无疑激起了萨缪尔森的极大“愤慨”,他发表了一系列文章,特别是长篇论文《理解马克思的剥削概念》更是对马克思提出的关于转形问题的解答进行了全面挑战。他的《经济学》第10版在评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时还特意在注解中提到该文,并声称他已在该文中对问题作了论述。在这里,萨缪尔森《经济学》祭起了从庞巴维克手中传下来的“法宝”,重提“转形问题”,编造了所谓的《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的矛盾。

    当然,与此同时,萨缪尔森《经济学》并没有忘记马歇尔均衡价格论的老传统,它从庸俗经济学的理论武库中搬出了所有被认为有用的武器:供求论、效用论、生产费用论、基数论、序数论、边际成本论、均衡论,等等,企图从根本上抹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实际上,萨缪尔森《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先后就被他本人称为“新古典学派的综合”、“后凯恩斯主流经济学”和“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新综合”。其实,无论安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萨缪尔森《经济学》归根结底都不外乎是以马歇尔为代表的传统经济学与凯恩斯主义的混合物。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所评论的一样,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体系有两个“祖师爷”,其中一个便是马歇尔。而萨缪尔森本人的“伟大贡献”则在于,他把马歇尔的供求分析进一步推广到了宏观经济学,从而使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之间有了一条“沟通”的渠道,使失业和通货膨胀这些宏观经济问题有了“微观经济学基础”。尽管萨缪尔森或许是有意识地想回避这一点,例如,他似乎是煞费苦心地把微观经济学部分安排在宏观经济学部分之后,并且还在注解中特意提醒:“读过第二编和第三编宏观经济学部分的读者必须注意:微观经济学的供给与需求曲线与前几章所用的总供给与总需求曲线并没有什么密切的关系。”(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34页。)但是, 纸终究包不住火,我们仍可看出,他的整个理论体系其实就是构筑在其价值论即均衡价格论基础之上的,他用来解释失业和通货膨胀的生产要素供给和价格分析,其实正是这种均衡价格论的发展。萨缪尔森自己也承认:“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之间存在相互作用。正像不懂得一点心理学我们就无法理解人们的行为一样,要理解经济中的宏观运动也需要懂得微观的供求分析工具。”(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29页。)在这里, 为了进一步看清楚萨缪尔森《经济学》与马歇尔的传统经济学之间的血缘关系,我们不妨再进一步揭示它们二者之间惊人的相似之处。
    萨缪尔森写道:“马克思想在劳动上找到一个表示价值的共同标准。现代的观点是:在解释两种物品——例如亚当·斯密所举的著名例子:鹿和海狸——的相对价值或相对价格时,只要指出下面一点就够了:‘供给(取决于生产的困难程度)和需求(取决于爱好和财富)相互发生作用来决定我们在市场上所观察到的交换或价格比例’。”(注:萨缪尔森:《经济学》分上中下三册,由商务印书馆分别于1979、1981和1982年出版,下册第317页。)在这里, 萨缪尔森所说的“现代的观点”,显然就是指马歇尔的供给和需求两条曲线的交点决定均衡价格的观点。的确,在搬出供求分析这一法宝之后,萨缪尔森洋洋自得地认为自己找到了一把解决一切经济问题的万能钥匙。他甚至在进行“供给与需求的初步论述”时一开始便引用“无名氏”的话说:“你甚至于可以使鹦鹉成为一个博学的经济学者——它所必须学的就是‘供给’与‘需求’这两个名词。”(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00页。)在他看来, 供求理论可以“说明,在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后面如何存在着消费者偏好,企业成本又是如何构成商品供给的基础。……物品的价格是如何使供给和需求这两个中心力量达到平衡的。”(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01页。 )他甚至认为:“供给和需求的交点有助于解决经济计划人员所企求的边际效用和边际成本的最优福利点。”(注:萨缪尔森:《经济学》分上中下三册,由商务印书馆分别于1979、1981和1982年出版,中册第109页。 )他在阐述完所谓“需求向上倾斜规律”及其原因之后,明确指出:“均衡价格,或平衡价格,出现于这种水平,在这种水平下,愿意供给的数量和愿意需求的数量相等。在竞争的市场上,这个均衡价格必然位于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上。”(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12页。 )为什么会这样呢?乃是因为“在高于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均衡交点的任何价格,生产者愿意继续供给的数量超过消费者愿意继续需求的数量。过多的售卖者的减价会对价格形成使价值下降的压力。与此相似,低于均衡的价格将会造成不足,并且碰到过多的购买者出高价的使价格上升的压力。”(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23页。)在这里, 萨缪尔森不仅确认了马歇尔的所谓“均衡价格”,而且使其表述更趋于完整。与马歇尔一样,萨缪尔森的“均衡价格”理论也是为论证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合理性服务的。他公然声称:“分配之谜——即市场如何在两个(或更多的)相互协作的生产要素之间分配它们共同生产的总产品——可以用边际产品的概念而得到解决。”(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965页。 )他断言:“在每一条DD曲线(指需求曲线,引者注。)与其生产要素的供给曲线SS相交的地方,我们得到:工资=劳动的边际产品 地租=土地的边际产品 其他生产要素以此类推。这个办法把百分之百的Q(指总产品,引者注。 )分配给所有的生产要素,不多也不少。”(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971页。 )在这里,撇开“边际产品的概念”不说,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相交”显然又是问题的关键。

    为了说明需求背后的决定力量,萨缪尔森与马歇尔一样,陷入了边际效用论。他说:“一个世纪以前,经济学家偶然发现了效用这一基本概念;而根据对效用的分析,他们第一次能够推导需求曲线并且解释它的特点。”(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75页。)而“效用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在经济学中被用来表示从消费物品中所得到的主观上的享受,用处,或满足。”(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75页。 )“边际效用”则是指“从某商品消费增加的一单位中得到的额外的或增加的效用”。(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91页。 )可是,究竟“如何把效用应用于需求理论”(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75页。)呢? 萨缪尔森只好“宣布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这条规律宣称,随着一个人消费某物品数量的增加,增加的或边际的效用量是减少的。”(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75页。)萨缪尔森还认可了所谓“均衡条件”, 即“为了达到效用最大化,消费者必须使他用于每种物品的最后1元的边际效用相等”; (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91页。)他认为, 这一所谓“每元的边际效用相等的规律”、“不仅仅是经济学的规律”;(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81页。 )而且“是超越需求理论之上的逻辑的基本规律”。(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91页。 )他还认为,“市场价格取决于边际效用而非总效用这一事实可以通过消费者剩余的概念而突出地表现出来。”(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92页。 )他声称:“正象一个学生所说的那样:经济学的价值论并不难懂,只要你记住:是狗尾巴摇动狗身子;摇动价格和数量这个狗身子的是边际效用这条狗尾巴。”(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85页。)就这样,萨缪尔森和马歇尔一样, 从边际效用价值论那里承袭了几乎一切有用的东西。
    另一方面,为了解释供给背后的决定力量,萨缪尔森同样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生产费用论。他在《经济学》第12版第22章一开始就引用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话说:“如果生产成本对供给没有影响,那末,它就不会影响竞争的价格。”(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783页。)在他看来, “供给取决于增加的或‘边际’的成本。供给决策取决于成本,这不仅在完全竞争下是正确的,而且,对垄断、寡头和不完全竞争等各种条件下的厂商也是正确的。 ”(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 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757页。 )在确认了“最大利润原则”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之后,他又得出结论说:“另一完全相似的生产要素的均衡条件如下:边际收益产品等于生产要素的价格。”(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982页。)据此他认为, 总产品应该“按照生产要素的价格等于它的边际产品的方式来在生产要素之间分配。这会把100 %的产品完全分配掉。”(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981页。)换言之, 各生产要素的价格即工资、地租等等不多不少构成了产品的全部价值。由此,萨缪尔森不知不觉地回到了“斯密教条”,滑入了生产费用论。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萨缪尔森《经济学》除了在“转形问题”上所做的文章之外,其价值理论几乎就是马歇尔均衡价格论的翻版,因而也就不外乎是边际效用论、生产费用论、供求论等等的大杂烩。当然,这还远不足以揭示其价值理论的本质,因此,进一步的分析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三、萨缪尔森《经济学》价值理论批判
    首先不妨来看看萨缪尔森《经济学》第10版在注解中提及的《理解马克思的剥削概念》一文,即萨缪尔森在转形问题上所做的文章。在该文中他提出了所谓“没有劳动价值论的剥削理论”。于是他认为,如果马克思“生活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的斯拉法时代,那末,即使没有剩余价值的概念,他也可以简单地假设低工资和高利润,从而,再一次不需要相等的剩余价值率的概念以及这个概念的帮助。”(注:萨缪尔森:《经济学》分上中下三册,由商务印书馆分别于1979、1981和1982年出版,下册第324页。)殊不知, 萨缪尔森的这一“理论”恰恰只能暴露出他根本不懂得劳动的二重性,不懂得在价值计量中应当舍弃具体劳动的形式,不懂得复杂劳动应当还原为简单劳动。不仅如此,它还反映出萨缪尔森所满足的只是市场上所表现出来的价格现象(这正是马克思所称的“市侩”或“庸俗”),因而根本不可能理解马克思在分析市场价格现象背后的实质性问题时所运用的科学的抽象方法。在混淆“价值”和“价格”(进而抽掉“剩余价值”和“利润”的差别),歪曲马克思的“剥削”概念方面,萨缪尔森更是不打自招。他说:“‘解释’剥削,哪一种公式更好些?是‘价值’还是‘价格’呢?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者的回答是‘价格’,而马克思主义者不同意。”(注:萨缪尔森:《经济学》分上中下三册,由商务印书馆分别于1979、1981和1982年出版,下册第322页。)由此可见, 他的“没有劳动价值论的剥削理论”完全撇开了生产过程,掩盖了资本的增殖过程、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从而根本不可能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赖以生存的剥削的本质。他的“剥削”概念实际上并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剥削,而充其量也只是早就被马克思批判过的庸俗经济学关于剥削来自流通过程或来自收入分配“不公平”的论调的翻版而已。

    其实,萨缪尔森之所以要这样歪曲马克思的剥削概念,无非是因为他“敏锐”地觉察到此举“一箭双雕”之功效:一方面,他可以借此“架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而否定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体系的科学性;“证明”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性与自然性;另一方面,他又可以为后文埋下“伏笔”:在他看来,既然“剥削”与生产领域无关,那么变革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自然就不必要了,只要由资产阶级政府对利润率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并设法使工资有所上升,工资与利润之间的比率就会比较“合理”了,收入分配状况也就会比较“公平”了,于是“剥削”也就会逐步趋于消失。显然,这一论点与他关于“混合经济”制度或“现代福利国家”的论点是完全吻合的,因而也就成为后者的理论依据之一。

    而至于那让萨缪尔森自鸣得意了好一阵子的所谓“擦抹和替换法”,则在他“发明”之初就被鲍莫尔等人“泼了冷水”,后来又被森岛通夫通过数学推导加以否定,因而也就用不着在此多费笔墨了。值得注意的是,早在萨缪尔森之前,著名的修正主义者伯恩施坦就认为:“马克思的价值学说正确与否的问题,对于剩余劳动的证明是完全无关的。”(注:伯恩施坦:《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 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44页。)对此列宁曾指出:“在价值理论的问题上要说明的只是一点,就是除了一些柏姆—巴维克式的异常模糊的暗示和叹息,修正主义者在这方面绝对没有拿出什么东西来,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在科学思想的发展上留下任何痕迹。”(注:《列宁选集》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页。)显然, 列宁的这段论述对自称为“庞巴维克的孙子”的萨缪尔森在所谓“转形问题”上所作的文章来说,也是再合适不过的。

    其次,既然前文的分析表明,萨缪尔森《经济学》价值理论不外乎是边际效用论、生产费用论、供求论等等的大杂烩,是均衡价格论的翻版,那么,为了进一步看清萨缪尔森《经济学》价值理论的实质,这里不妨先一一对它们加以剖析。

    (1)边际效用论。前文的分析已经表明, 边际效用论实际上肩负着对需求理论的辅助作用。用萨缪尔森的话来说,只是在有了边际效用论之后,经济学家们才“第一次能够推导需求曲线并且解释它的特点。”(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75页。)他承认, 他们是“用总效用的概念和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来解释消费者的需求。”(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91页。)可是, 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萨缪尔森拼命强调需求理论“既不需要对个人间增加的效用进行比较,也不需要对不同心理的效用进行比较”(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年版, 第679页。), 但是这丝毫也不能掩盖住就连他自己都似乎对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缺乏信心的事实。他说:“当较早的经济学者得知:声音、光线和其他感觉似乎呈现类似的韦伯——费克纳边际影响递减规律时,这就使得人们对经济学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具有甚至更大的信心。”(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77—679页。)他的无奈在此暴露无遗。

    其实,边际效用论的谬误是极其明显的。马歇尔式的把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转变为价格语言”的努力其结果必然把它与“需求向下倾斜规律”等同起来,而事实上,后者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边际效用递减,而在于购买力的下降。(注:参见马克·林德:《反萨缪尔森论》下册,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113—118页。)至于由戈森第二定律(即享乐均等定律)导出的所谓“每元的边际效用相等的规律”就连比较现实一点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如汉斯·迈耶等都没有忽略其不现实性。(注:参见马克·林德:《反萨缪尔森论》下册,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113—118页。)而“通过消费者剩余的概念而突出地表现出来”的也不是什么“市场价格取决于边际效用而非总效用这一事实”,(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92页。)而是萨缪尔森《经济学》彻底的辩护性:他认为, 由于存在着“消费者剩余”,所以“一切交易者的福利都可以增长”,(注:萨缪尔森:《经济学》(英文版)第9版,第437页。)因此,萨缪尔森告诫人们说:“对那种有能力以低价购买各种各样商品的特权不能估计过高。这是一种让人低三下四的想法。”(注:萨缪尔森:《经济学》(英文版)第9版,第437页。)至于对效用理论基础的批判,则已由马克·林德非常出色地完成,(注:参见马克·林德:《反萨缪尔森论》下册,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121—138页。)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值得指出的只有两点:一是边际效用论以人们对物品的主观评价为依据,以人的主观心理作用说明价值,这就把价值看作是主观的东西,而不是客观的东西;看作是永恒的自然范畴而非历史的经济范畴;看作是人与物的关系,即主观心理因素与客观物品效用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人们相互之间的生产关系。因此,它不仅比之萨伊的效用价值论还要庸俗,而且从根本上否定了衡量价值大小之可能。二是边际效用论本身在许多问题上因为缺乏科学根据而陷入困境。例如,它认为商品的价值还取决于其稀缺性,可是稀缺与否又总是相对于有购买力的需求而言的;再如,在生产资料价值如何决定的问题上,它往往无法自圆其说;又如,它与现实生活也背道而驰:不同的人对同一商品、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条件下对同一商品都可能有不同的主观评价;而且,由于交换发生在作出主观评价之前,所以,它又无法解释新商品价值的决定问题。总之,边际效用论所寻求的,无非是要给使用价值概念一种数量的表示,并用这种表示来解释价值范畴及关系——这实质上又回到了古典经济学之前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上的那种混淆。

    (2)生产费用论。 生产费用论被萨缪尔森用于解释“供给背后的影响因素”,从而肩负着供给理论的辅助作用。从理论根源上看,生产费用论无疑渊源于斯密教条,即斯密的收入价值论。然而,斯密的收入价值论本身就存在以下错误:其一,它混淆了价值决定和价值分配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它把价值分配上从价值全部归劳动者所有到必须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变化看成了价值决定上由劳动决定价值到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变化,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其二,它混淆了商品价值和由劳动所新创造的价值。所谓三种收入,只是商品中由工人劳动所新创造的价值即v+m,而不是价值的全部即c+v+m。因此, 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说法,显然就把商品价值中的不变资本部分c丢掉了。 斯密之所以会产生这个错误,是因为他还不懂得劳动的二重性,因而也就看不到工人的劳动在创造新价值的同时又转移了旧价值。其三,它把价值看作由收入决定,可收入本身也是价值,因而也就势必陷入价值由价值决定的循环论证这中。其四,它又必然发展为庸俗的生产费用论。

    至于生产费用论本身,更是不值一驳。这里只需引用马克思在批判马尔萨斯的生产费用论时的一段精彩论述就足够了。马克思指出:“把费用价格(即生产费用——引者注)和价值等同起来,——这种混同,在亚·斯密著作中,尤其是在李嘉图著作中是和他们的实际分析相矛盾的,而马尔萨斯却把它奉为规律。因此,这是沉湎于竞争、只看到竞争造成的表面现象的市侩所特有的价值观。费用价格究竟是由什么决定呢?由预付资本的量加利润决定。……预付资本的价值又由什么决定呢?马尔萨斯说,是由预付资本中包含的劳动的价值决定的。劳动的价值又由什么决定呢?是由花费工资购买的商品的价值决定的。而这些商品的价值又由什么决定呢?由劳动的价值加利润。这样,我们只好不断地在循环论证里兜圈子。”(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26页。)

    (3)供求论。如果说, 边际效用论和生产费用论只是辅助工具的话,那么,它们所要完成的任务最终是通过供求论这一基础实现的。然而,正是在供求论上,萨缪尔森再次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混乱之中。他一方面认为,“竞争的价格和数量取决于供给和需求”;(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642 页。)另一方面又把价格“当作使供给和需求力量趋于均衡的因素”,(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 版), 中国发展出版社 1992年版,第106页。)认为价格“是决定需求的最重要的因素”,(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 版), 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06页。)并且“可以影响供给曲线”。 (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09页。)不仅如此,他还认为,价格“也取决于其他的因素, 如政府发行货币的数量以及是否有通货膨胀的存在”;(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 642页。)同时他又极其“严肃”地指出:“这些因素并不处于供给和需求之内,而是被算作为通过供给和需求而发生作用的各种因素之中。”(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 642页。)然而,当人们寄希望于萨缪尔森去寻找这些因素与供给和需求之间的本质联系时,他却告诉人们说:“供给和需求并不是解释价格的最终因素。它们不过是有用的总结性的范畴,以便使我们能分析和说明大量的影响价格的各种力量、原因和因素。”(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 643页。)换言之,供给和需求不过是形式上的并不精确的工具罢了。萨缪尔森自己也意识到,这种工具也“仅仅适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23页。)可是“现代的经济现实的很大部分, 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竞争模式”,(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23页。)因此, 连他自己也只能寄希望于这种工具能够对现实“作出相当近似的描述”。(注: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23 页。)

    实际上,供求论是不值一驳的。它所玩弄的无非是把价格和价值混为一谈的老把戏,因而也就必然导致价值决定价值的循环论证。须知,所谓供求关系,实际上就是指二者的价值关系。而供求关系的变化也是通过由它引起的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变化来发生影响的。从需求来看,“‘社会需要’,也就是说,调节需求原则的东西,本质上是由不同阶级的互相关系和它们各自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因而也就是,第一是由全部剩余价值和工资的比率决定的,第二是由剩余价值所分成的不同部分(利润、利息、地租、赋税等等)的比率决定的”。(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03页。)从供给来看,由生产者提供的商品也是由分配到各生产部门的社会劳动所生产的具有价值的商品。因此,“在供求关系借以发生作用的基础(指供求二者的价值关系——引者注)得到说明以前,供求关系绝对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03页。)事实上, 供求变动只能说明商品的市场价格如何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而根本不能说明价值本身。恰恰相反,由于价值关系是供求变动的基础,所以只有在解决价值问题之后,供求关系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对此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你们如果以为劳动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归根到底仿佛是由供给和需求决定的,那你们就完全错了。供给和需求只调节着市场价格一时的变动。供给和需求可以说明为什么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会涨到它的价值以上或降到它的价值以下,但绝不能说明这个价值本身。假定说,供给和需求是相互平衡,或如经济学者所说,是相互抵销的。当这两个相反的力量相等的时候,它们就互相抑制而停止发生任何一方面的作用。当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而停止发生作用的时候,商品的市场价格就会同它的实在价值一致,就会同它的市场价格绕之变动的标准价格一致。所以在研究这个价值的本质时,我们完全不用谈供给和需求对市场价格发生的那种一时的影响。”(注:马克思:《工资、价格与利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31页。)换言之,“如果供求一致, 它们就不再说明任何事物,就不会对市场价值发生影响,并且使我们完全无从了解,为什么市场价值正好表现为这样一个货币额,而不表现为另外一个货币额。”(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 第211—212页。)因此,无论是供求论,还是对边际效用论、生产费用论和供求论等等进行了“综合”的均衡价格论,由于它们都把价值混同于价格,认为价值由供求关系所决定,所以它们都不可能说明价值的本质,而必然走进什么问题也不能说明的死胡同。

    最后必须指出的是,历史和现实都已经表明,无论是“没有劳动价值论的剥削理论”,还是边际效用论、生产费用论、供求论和均衡价格论等等,萨缪尔森《经济学》价值理论的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反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进而推翻马克思以铁的逻辑所做出的全部结论,其中特别是剩余价值理论,“证明”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性与自然性。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萨缪尔森的手法仍不外乎是抽掉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性,抽掉生产关系,混同价值与价格,并由此而“理直气壮”地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肆意歪曲和诽谤。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一样,见到统一就忘记本质的差别,即见到了各种制度下生产的共性就忘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的个性,正是萨缪尔森这些企图证明现有社会关系永存与和谐的经济学家们的全部智慧所在。可以预见,随着时代的发展,萨缪尔森及其后继者们的手法还会不断翻新,他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歪曲和攻击也会更加公开化,因此,从理论上深入揭露萨缪尔森《经济学》价值理论的实质,在发展中捍卫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战斗任务。
 

作者:唐文进  编辑:janncy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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