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经营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本经营形式,无论是经济发达的国家,还是发展中的国家,普遍受到重视,广泛地被采用,并发挥出它强大的作用力。为确保我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研究农业发展中的联合经营问题,本文即为我们研究的一孔之见。
一、联合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联合经营是广泛存在社会劳动分工条件下,个人、经济单位或经济区域为了共同发展,相互结成联盟从事经济活动的经营形式。它广泛存在于现代各国经济发展中。我国农业发展中实施联合经营有着内在必然性。
第一,联合经营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社会化大生产是指分散的小规模的个体生产变为集中的大规模的联合生产。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生产资料由原来单个人使用变为大批人共同使用,生产过程由个人行为变为一系列的社会行为,产品成为日益扩大的社会市场需要,社会各部门、各单位相互依存关系不断加深和扩大,整个经济更具社会性。
与此同时,生产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不仅产品专业化,而且零部件专业化,工艺过程专业化,甚至技术研究也专业化,社会分工更加精细。
社会化大生产中这种日益扩大的生产社会性和不断提高的专业化程度,客观要求采用各种不同联合经营形式,实现不同企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和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协作关系,以利适应竞争共同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刚建立时涌现出来的工厂公司,资本主义垄断阶段的各种垄断组织,如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以及现代社会经济中的“跨国公司”、“欧共体”等无一不是实现社会化大生产协调发展的联合经营形式。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各种专业公司,联合(综合)公司,企业集团等等,也都无一不是实现社会化大生产协调发展的联合经营形式。
我国农业生产发展水平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很远,甚至与我国工业相比,差距也很大,但经过建国以来几十年的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整个农业生产社会化程度普遍提高。以1990年为例,全国农田机电灌溉率为27%,中国东部地区平均达46.9%;全国耕地亩均农机动力为0.24千瓦,最多的是天津市,达0.68千瓦,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省均在0.3千瓦以上; 全国机耕、机播、机收率合计达80.96%;全国农民人均用电133.14度。 其中上海市农村用电最多,农民平均达777.14度等等,均典型地说明我国农业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客观要求有相适应的联合经营的具体形式协调农业关系,实现农业正常发展,这就是必然性。
第二,联合经营是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联合经营与市场经济有着十分密切联系,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的作用,一方面是引起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矛盾。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价值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个别劳动时间,因而,同类商品生产者之间必然会出现为争取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力求获得更多盈利的竞争。另一方面,又会引起价值和价格的矛盾。商品交换以价值为基础,但市场上商品供求关系的变化,使商品的价格必然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从而促使商品生产经营者为生产和经营供不应求而价格高于价值的商品展开竞争。
竞争淘汰弱者,优化强者。在竞争中的强者能凭借经济上优势打败或吞并弱者,强者为保持经济上优势而寻求联合经营,弱者为免遭竞争失败也寻求联合经营。可见,竞争必然趋向联合经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列宁在分析帝国主义经济时曾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发展到最高阶段的时候,有一个极重要的特点,就是所谓联合制。”〔1 〕列宁所说的联合制就是当时的一种联合经营形式,它是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所引起的。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到廿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激烈的竞争使大企业排挤、战胜和吞并中小企业成为社会普遍现象,人们为寻求联合来适应竞争,从而引起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出现了“所谓联合制”的各种联合经营形式。
党的十四大明确地指出我国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尽快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应地要探索在我国农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途径,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因此,在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同样也存在着竞争趋向联合经营的必然性。因为农业生产中每一相对独立或独立的经济单位,仍然具有它自身的物质利益,当它在竞争中失利而难以维系下去时需要联合起来经营,当它在竞争中虽然得利,但联合经营能使它在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地位时,也会趋向于联合经营。可见,我国农业发展走联合经营的道路有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根源。
第三,联合经营是有效地挖掘我国农业现有生产能力的客观需要。马克思曾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必须活的劳动把这些物品捉住”〔2〕“必须被卷入劳动的火焰中,当作劳动的肉体而被占有, 而且在过程中被鼓舞,鼓舞到发挥出与它们的概念与职务相适应的机能来。”〔3〕
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层次多,各地区之间、农业各部门之间及其内部分布和发展不平衡。这种不平衡表现出各自优势和劣势、长处和短处,构成为农业发展的潜力和生产要素。但是,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分割之下,各自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其中有些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要素。只有采取各种联合经营的形式,改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生产力诸要素分布不平衡的状况所造成的分离或结合不当的情形,合理地组织起来,潜在的生产力才会变成巨大的现实生产力,“把它们从可能的使用价值变为现实的而且有效果的使用价值。”〔4〕同时联合经营在开发出现有的农业生产潜力的过程中, 本身还将产生一种新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人们通常称作为协作生产力,即马克思所说的“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5〕这种能力使得分散的优势组合, 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形成一种迭加的综合经济优势。这种优势表现在:
(1)优化劳动组织,创造出新的生产力。 联合经营一方面使生产过程专业分工进一步发展,实现劳动程序的专业化,这样“在局部劳动独立化为一个人的专门职能之后,局部劳动的方法也就完善起来,经常重复做同一种有限的动作,并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有限的动作上,就能够从经验中学会消费少的力量达到预期的效果。”〔6〕另一方面, 参加联合的主体在采用各种方式使劳动分配比例恰当,档次组合协调,专业分工合理,机能劳动达到最优组合的同时,能有效地扩大协作范围,集合一系列优化专业劳动为综合劳动,实现整体劳动的全能化,不断提高劳动功效,开拓新的劳动功能,创造出非联合经营所不能形成的新生产力。
(2)使生产资料流通、组合和消费更加合理,形成新的生产力。 首先,联合经营能打破单位地区、行业之间分割与封锁局面,通过生产单位之间的产品对销、生产单位与销售单位之间联销以及销售单位之间的相互协销,使生产资料定向、定量的合理流通,消除生产资料在一些单位或地区积压而在另一些单位或地区奇缺的现象。在联合经营中的生产资料一般可采取三种形态的流通:一是联合契约流通,买卖双方在产前签订合同,产后按产→销→消方式流通;二是无中转流通,产品直接采取产→消方式流通;三是自产自消流通,生产资料产品在联合经营体内流通,无需流出体外,采取产←→消→←产方式。三种流通方式都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损耗,缩短流程,加快流速,降低产品的资金占用率,创造新的协作生产力。其次,联合经营有利于生产资料的优化组合。因为任何一项生产都必须是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的有机结合,但结合的情况直接关系到生产力优劣。在农业联合经营条件下,通过农业内部、农工之间、农商之间、农建(筑)之间协作关系的建立,不仅能有效地把生产与消费直接衔接,实现产消一体化,而且联合各方可根据自己需要,跨部门、行业、地区择优选择所需生产资料,实现生产资料的优化组合。尤其是在科学技术对生产有巨大作用的现代生产条件下,联合经营扩大技术、人才、信息等交流,创造更加有利机会,以便广泛实现生产资料优化组合。最后,联合经营使生产资料消费合理化。生产中生产资料消费有个别消费和公共消费两种基本形式。生产资料在个体生产或其他非联合协作生产中,绝大部分都是个别分散使用,劳动资料按单个人重复配置,基础设施利用率低。联合经营在使个体劳动转化为协作劳动的同时,生产资料也就由个体消费转化为公共消费,原来一人一工具变为一工具多人使用,基础设施公共使用,劳动对象也由单个人加工被一系列局部专业化劳动轮流加工所代替,这就节约了生产工具和基础设施的开支,提高生产资料使用效率,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合理消费,构成一种协作生产力。
(3)形成规模经济,创造高效生产力。 在生产资料个体使用和非联合协作条件下的生产,是小规模生产。这种生产的生产效率低。联合经营则“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的规模会增大”〔7 〕形成适度规模经济,创造出高效生产力。这是由于在联合经营形成的规模经济中共同使用社会基础设施,公用劳动资料,比单个分散使用这些生产资料要合算得多,亦如马克思指出的,“建造一座容纳20个人的作坊比建造10座各容纳两个人的作坊所耗费的劳动要少,因此,大量积聚的并且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一般地说,不会和这些生产资料的规模及其效果成正比例地增加。”〔8〕另外,联合经营在生产规模扩大, 总价值增多的同时,生产产量会更大,不变资本“由于许多人在劳动过程中共同消费它们”〔9 〕则转移到每件产品上的价值会比分散使用生产资料的小规模生产的少,而生产成本节约。此外,随着联合经营生产规模扩大,可以避免单个分散经营时容易出现开工不足等弊病,有利于科学管理,开发新的协作生产力。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发展中的各种农业联合体、农工联合体、城乡联合体、农工商总公司等都程度不同的起到规模经济作用,促进农业结构优化,生产规模扩大和生产水平提高,有的已经形成以生态农业为龙头的规模产业群体,创造出了高效农业生产力。
二、联合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选择
选择和确定经济发展的方案,除了懂得它的必然性外,还要十分注重其现实可行性的考察。因此在筛选我国农业发展的诸多方案时,这便绝对不能忽视。我们认为,就我国目前经济状况,选择联合经营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现实意义。
第一,联合经营有利于逐步实现我国农业大面积规范化经营。在寻求我国农业有效发展的探索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变小面积分散经营为土地集中基础上规范化经营。规范化经营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现代化改造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况看,不具备现实可行性。首先是实行大面积规范化经营所需基本条件尚未具备,以我国农业发展较为平稳的1990年为例,农业生产条件和现代化水平大致情况是,全国除涝面积占全国总耕地面积53.9%,治碱面积占62.9%,耕地灌溉率占50%,机电灌溉率仅占27.4%,耕地亩均施化肥16.4公斤,耕地亩均农机动力0.24千瓦,农民人均用电133度。 农业劳动生产率以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2275元,而耕地、园地亩产值为286.6元。农业总产值及主要农产品产量以总人口平均, 表示农业生产的供给水平,是观察农业生产的重要指标。我国1990年全国农业总产值人均为655元,粮食人均为387公斤,棉花为3.76公斤,油料为14.1 公斤,糖料为59.8公斤,水果为15.6公斤,肉类为22.7公斤,水产品为9.13公斤。 此外能说明农业生产现状的另一指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评价,这一指标包括农业生产水平、农业生产效益,农业生产条件、农业劳动者素质四方面。以全国1990年各业生产平均综合指标为标准,在农业中选择19个指标进行加权平均计分所得数据为:农业生产水平29.4%,农业生产效益23.4%,农业生产条件30.8%,农村劳动者素质14.5%。上述资料充分表明,我国农业发展在短时期内实行大面积规范化经营的生产力水平、技术条件并没有形成。而且还应看到,在目前情况下大面积规范化经营会导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更加突出。因为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已达1.2亿,到本世纪末, 即使把我国农村劳动力降低到世界平均水平40%,还有2亿多劳动力需要转移出去, 如果按我国适度规模规范化经营,以人均25亩耕地集中,将有5 亿多农民要转移出去,这在现实中不仅不可能,而且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廉价劳动力成本优势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如果我们因地制宜采用联合经营,使那些条件成熟地区和单位率先规范化规模经营,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或单位仍以小面积分散经营为主,坚持家庭承包制,并逐步创造条件走联合经营之路,这有利于调动我国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经营积极性,以适应我国农业多种现实条件下不同发展的多种需要。只有当我们联合经营取得更好经验,各方面条件基本具备时,才能推广大面积规范化规模经营。
第二,联合经营是克服我国目前农业投资不足困难的最佳选择。我国农业发展缓慢,农业投资不足不能说不是重要原因。例如我国近几年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比重是,1991年为4%,1992年为3.7%,1993年为2.8%,呈连续下降趋势;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1991年为9.11%,1992年为8.7%,1993年为8.6%。造成对农业投资不足,除人们认识上的因素外,国家财力不足是主要的,根据有些专家对国外的经验分析,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进入到对农业大规模投入阶段,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即“一是在国内生产增殖中,农业比重下降15%以下,在工农业增加值结构中,工业比重为农业的3 倍以上;二是农业部门的就业人数在社会总就业人数中所占比重下降到30%左右;三是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四是人均 GNP按照1980年美元汇价计算达到1500美元以上。”〔10〕我们认为这个分析是科学的、是有现实指导价值的。按照这一标准,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与之还相差很远。为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投资不足问题,必须从长计议,把加快工业化进程和提高经济发展总水平作为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现阶段必须做的是要找到一个既不影响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又能使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得到巩固的结合点。联合经营可以说正是实现这种结合的较为理想的形式。这是因为联合经营有效地挖掘着社会内部已有资金、技术、资源逐步使非农业投资有效转入农业投资,以提高农业水平、优化产业结构,也为加快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一定基础,为将来大规模农业投入创造条件。
第三,联合经营是消除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较为理想的模式。二元经济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区域内同时并存着现代化和传统两种经营形式的经济领域,在两个领域之间并存着相当大的断层。二元经济结构是经济落后国家和地区的基本特征之一。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加之长期以来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时,偏重于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把资源绝大部分都投向工业,对农业发展相对说来,有所忽视。尤其是我国西部地区,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受到冷遇,解放后,党和政府给予西部地区高度重视,实施了“嵌入式”强行工业化战略,把沿海地区某些大型企业迁入大西北,同时也集中相当财力在那里建立某些现代化工业企业。但这些现代化工业与西部原有经济基础差距太大,亲和力差,形成相当严重的二元经济结构。
二元经济结构对改变整个经济落后面貌,使经济走上稳定发展轨道十分不利,应当尽量淡化和消除。要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从根本上说是发展市场经济,尽快实现工农业现代化,破除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经济条件。日本在这方面取得成功经验。日本是长期存在二元经济结构的国家,50年代二元结构十分严重,进入80年代基本消除,它们采取的重要措施是实施“融合”。即为了获得适度规模经济效益和充分发挥专门化优势,鼓励大企业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同自己经营方向有联系的中小企业、个体农户、小农场等进行扶植和改造,使它们成为大企业零部件厂、加工厂、协作厂,让中小企业也利用其与大企业建立的各种协作关系,扩大生产、提高技术、增强竞争能力。通过这种叫做“融合”的联合经营,使现有中小企业迅速改造成为不同于过去手工工场和家庭工业的,具有小而精,小而专,小而活特征的现代化企业。
日本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可以根据国情采取具有自己特点的联合经营形式淡化二元经济结构。如发展中央企业与地方经济横向联合,把不发达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办成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长极;又如在抓好广大农村经济结构总体调整前提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并把乡镇企业发展同小城镇建设结合,建好农村城镇;把国营农场办成大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的基地;高度重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同加快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相结合,逐步消除二元经济结构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把我国目前农村广泛存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步骤有计划多样化的发展为联合经营。可见,联合经营应当是实现我国农村社会结构、产业结构高级化,改变传统农业,实现现代化农业,淡化二元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
三、农业联合经营的基本模式和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世界上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农村经济现状,我国农业联合经营可考虑两种基本模式。
第一,以农业区位特点为基础,组建农业地域生产综合体。地域生产综合体是区域经济学中的基本范畴。它是一个国家为解决国民经济一个或若干个重大问题,对于拥有解决这些重大问题的必要资源,而且地域相对紧凑的区域,在统一使用基础设施的情况下,筹建起来的联合经营的生产组织。我国是泱泱农业大国,具有许多发展大农业的基地,这些基地在自然经济占主体地位条件下,不能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在相当长时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也没有得到综合开发而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今天在我国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大发展中,应借助于世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办成若干个农业区域生产综合体,以带动我国农业全面大发展。
第二,跨时空组建各种联合经营实体。我国地广人众,资源丰富并各具特色和优势,加上现代科技、交通通讯的广泛发展,各地区跨越时空组建各种经济联合实体完全具有可行性。如从我国联合发展工商业中得到启示,农业发展中也可以大胆引进技术,利用外资,兴办三资农业企业;借鉴工业生产专业化协作的成功经验,组建专业性农业生产公司;根据现代资本主义组建各种联合企业的可取经验,按专业化协作原则,建立跨地区、跨省市、跨行业、跨部门联合公司或联合企业,也可以突破不同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组建各种综合性的以开发农业为主体的实业性、股份制公司,充分发挥各种不同联合经营形式的特点和优势,调动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切潜力,把一切可利用资金、资源、技术、人才调动起来,变成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力量。
为了使联合经营在我国农业中健康发展,并给我国农业发展带来更好效益,在具体实施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联合经营中一般有两种力量起推动作用, 即内在动力和竞争压力。由于联合能形成协作力,产生经济效果,联合各方出于对各自经济利益追求而要求联合经营。同时各方都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各种竞争,为了改善自身条件,提高竞争地位需要寻求联合。无论是哪种力量推动而形成联合经营,都必须坚持自愿互利原则,这是实施联合经营的前提,也是使联合经营能巩固发展的关键。
(2)在联合经营的各方都有优势和劣势, 联合经营必须要以联事各方优势为基础,实现优劣互补,一方劣势通过联合得到另一方优势补充。这样才能带来聚集经济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有利于合理分工,减少重复所带来浪费,形成强大综合生产力,促进各方协调发展。
(3)在联合经营中十分引人瞩目的是平等问题, 平等必须在联合经营中实施协同发展来实现。这里所谓协同是指联合经营各方在联合经营活动中分工协作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将是协同主要形式。因为市场调节以不同生产成本为基础,使分工协作关系在绝对利益和比较利益及动态比较利益不断运动和转化中维系。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日益成熟,经济开放性更加扩大,来自国外资源补偿、技术补偿、市场补偿大量出现时,分工协作关系更加扩大,各联合方有可能在更大范围内找到合作者,那时利益最大化可能扩张到国际竞争上,市场调节作为协同主要形式更加突出。
(4)重视经济体制改革,因为联合经营与体制改革有密切关系。 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归根到底取决於经济发展状况,但它本身作为一种独立因素又反作用於经济发展。经济体制是反映社会经济制度和某些上层建筑的具体形式,因此它对经济发展作用集中体现在生产关系及部分上层建筑对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上,体制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各种资源能否合理配置,经济单位活力、科学技术进步、宏观管理协调及经济发展环境好坏,因此,要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使之为联合经营创造良好环境。
注:
〔1〕《列宁全集》第22卷,第190页。
〔2〕、〔3〕、〔4〕、〔5〕、〔6〕、〔7〕、〔8〕、〔9〕《资本论》第一卷,第208、208、209、366、376、361、361、361页。
〔10〕《经济研究》1995年第4期,第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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