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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维龙: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研究综述
来源:《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09-12-24 点击数: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与发展,零售商在整个产业链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升,原来由供应商主导的供应链逐步向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演化。本文在对大量文献检索的基础上,分别从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联盟形成的原因、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联盟的效率、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信息共享以及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联盟的利益协调等方面,对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关于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研完成果进行了介绍和评述,并对该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零售商主导;供应链联盟;信息共享
  
  近20年来,世界流通产业迎来了巨大的变革,这个变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整个产业链中的主导权发生了由生产商向零售商的转移,零售商作为供应链中最接近顾客的一环,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从而使得原来以制造商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转向了以零售商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作为一种新兴的供应链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已有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对人们重新认识零售商的地位和作用,改善及优化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零售商在供应链中的核心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形成研究
  
  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到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终端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价值增值过程,是由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直到最终消费者形成的网链结构。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就由零售商作为核心并起主导作用的供应链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实现供应链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目前,许多学者对关于零售商主导地位的形成背景及演变过程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王飞锋、李晓锦(2004)认为世界流通产业正在发生巨大的变革,零售商正在逐渐取得供应链的中心主导地位。周勤、朱有为(2005)通过分析制造业与商业的总量关系,认为我国工商关系已经进入以商业为主导的时期,表现为在大多数的产业链中商业利用市场势力对制造业形成较强的纵向渠道控制。王强、王吉吉(2005)从供应链的角度分析我国商品流通主导权的演变,指出了商品流通主导权演变的原因,即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客观要求和现代零售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他们认为我国商品流通主导权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在短缺经济时期,供应商掌握着商品流通的主导权,实行逐级批发加零售,环节多,渠道长;二是在相对过剩经济即买方市场时期,零售商开始掌握商品流通的主导权。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消费者主体整体向上移位,买方市场逐步形成,市场选择主权由生产者主权转变为消费者主权。而零售商作为启动消费需求的首要环节,必将转化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供应链的一个主导地位。陈淑英、谢贤鹏(2006)也分析了我国商品流通主导权演变的过程,但将此演变分为三个过程,即在建国初期的生产者主导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的批发商主导阶段和进入21世纪以来的零售商主导阶段,认为零售商在商品流通中主导权的形成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现代零售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也使零售商在商品流通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可能。

  许多学者还从不同的角度对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形成的原因进行了研究。晏维龙(2004)认为商品流通渠道的分层结构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在一定的环境下,这种分层结构有利于减低交易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处于流通渠道上的生产商和流通商出于对垄断利润的追求等目的,逐步建立起渠道控制力,形成一系列渠道控制方法,并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生产控制和流通控制两种渠道控制形式。在这两种形式之间,随着技术扩散和市场扩张的进程,渠道的控制权逐渐由生产企业向流通企业转移,最后渠道形式主要以流通控制为主。韩鑫、孙新章(2007)从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物流渠道不断深化两方面对零售商主导商品物流渠道控制权进行了经济学的解释,他们认为,由于新的零售业态不断涌现、连锁经营方式全面推广以及物流效率的大大改善,导致大型零售商崛起,大体呈现出一种“由制造业控制渠道、双方均势到商业控制渠道的演化轨迹”,这种演化究其原因,是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物流渠道不断深化。王丹萍(2007)则用双边谈判理论对零售商市场势力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由于目前零售商规模、零售商的“守门人”功能等使零售商的外部选择权的价值增强,供应商对零售商的依赖进一步加强,进而强化了零售商的市场势力。而赵玻、张莉(2009)认为在双边议价框架内,外部选择价值决定纵向关系中交易双方各自的议价势力,而规模以及作为产品进入市场的“守门人”角色是主导零售商自身所具备的影响外部选择价值的决定因素,是主导零售商买方势力的主要来源。郭晶晶(2008)分别从生产商、零售商和消费者三方面详细分析了我国零售市场中买方势力形成的原因,即生产商产品的性能趋同和市场饱和、零售商的积极扩张加大谈判能力、消费者需求变化和市场竞争。

  上述研究表明,由于零售商处于渠道的最末端,最能够接近和影响最终消费者,成为产品流向市场的“守门人”。零售商对商品的供货源有较多的选择,生产商对零售商的依赖程度加大,助长了零售商对渠道的权威。其次,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零售商通过扩张和兼并急剧增大自己的规模,使零售商在营销渠道系统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势头不断增强,生产商的地位相对下降。再者,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供应链主导权力的转移,最终形成了零售商主导的供应链模式。
  
  二、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市场效率研究
  
  零售商主导供应链是现代流通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关于零售商主导供应链的福利效应的研究存在很大的争议。部分学者认为,零售商主导供应链有利于效率的增进,即存在“边缘竞争”条件下(存在或潜在存在着其他零售商想与之竞争),零售商终端控制有利于社会资源配置,增进效率。杨文兵(2004)认为主导零售商的效率关键取决于该主导零售商所在的零售业态的进入壁垒高低。如果不存在进入壁垒,由于主导零售商担心其他零售商的大规模进入并引起激烈的竞争,所以其价格必然有所下降。由于零售业本身的进入壁垒比一些产业低,因此不必担心主导零售商会轻易使用市场力量。王再平(2007)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分析零售商的买方势力,认为零售商集中度提高会带来社会成本的节约,零售商买方势力的存在有效地降低了供应商垄断势力,并将节约的成本与消费者分享,零售商规模的扩大还可以提高零售市场效率,为消费者带来便捷的生活方式。此外,零售商主导供应链还会带来组织效率和社会效率的增加,如产生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节约交易成本、提高零售市场绩效、抵御外资入侵等。

  也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则认为,零售商市场势力的增大会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因而需要对零售商滥用买方势力的行为加以规制。陈阿兴(2003)认为目前国内外零售产业的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一方面有利于大型零售商获得规模经济性,但另一方面又容易生成市场力量,损害生产商、供应商、同行零售商以及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客观上需要构建一种较为合理的零售产业组织规模结构,而竞争性中小零售商的主导零售商模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均具有较好的福利效果。赵玻(2005)通过分析表明,在一定的条件范围内,无论零售商单个行动还是集体实施针对完全竞争供应商的买方势力,在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都具有消极的福利影响,如果零售商还具有卖方势力的话,社会福利将进一步恶化。冯海华(2007)从消费者福利出发,对商品流通渠道主导权所产生冲突关系进行分析,认为零售商利用优势地位,转移经营成本,克扣生产商利润,而生产商也会想方设法降低或转嫁这部分不合理负担,这将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李燕君(2008)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企业行为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在零售商主导的供应链中,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关系显示为非合作的低效率均衡。

  由此可见,目前关于零售商主导供应链的效率问题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而赵玻,张莉(2009)则对上述两方面分别进行了界定,认为在对称性寡头竞争的零售市场,主导零售商的买方势力产生有益的“抵消效应”;而在非对称性寡头竞争的零售市场,主导零售商的买方势力可能产生有害的“水床效应”,既可能会加剧零售市场垄断化趋势,又可能损害消费者权利,因而需要加以区别,制定相应的规制措施以合理引导,提高流通渠道效率。
  
  三、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信息共享研究
  
  信息共享是供应链管理的基础,可以使供应链企业更好地协调生产、销售、库存和物流配送计划,降低供应链的总成本,加快供应链整体及各个成员企业对市场变化的响应速度。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信息共享主要指零售商将销售、市场等信息与供应商实现共享。由于在现实经济中信息成本广泛存在,信息不充分条件下的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信息匹配所产生的福利水平肯定会小于信息充分条件下的福利水平。

  我国零售商的供应链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零售商和供货商之间没有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协作关系,在商品的供求信息上相互封锁,在资源上缺乏共享,企业内部的高效率与供应链整体的低效率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必然会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宋俊、李帮义(2006)以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两级供应链为背景,分析了零售商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批发价和零售商的订货量的博弈问题。结果表明,在需求不确定时,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供应链的低效。而陈欣(2006)认为以大型零售商为核心的信息共享可以弱化供应链中的“牛鞭效应”,同时可以解决信息共享中存在的激励机制和信息安全问题。刘北林、倪娟(2008)通过建立契约激励的信息共享模型阐述了效率性供应链生产功能性产品实行价格歧视策略可以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也可以使供应链获利更多。零售商处于供应链的主导地位,但是零售商会利用自身的优势向供应链上游企业传达正确真实的信息,这样可以减少返销,无论对于供应链整体还是制造商、零售商都有很大的好处。

  信息共享虽然对主导零售商及其供应商都有好处,但零售商是否愿意与供应商实施信息共享还取决于多种因素。毛文晋、江林(2008)以对北京市消费类IT产品零售商进行访谈与问卷调查为基础,对影响零售商与供应商信息共享意愿的行为因素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和量化分析,认为信任、渠道权力、私人关系、供应商地位和零售商感知等行为因素对零售商信息共享意愿具有明显影响。目前导致零售商与供应商信息共享意愿降低的原因既有商业理念、利益等经济方面的因素,更有信任、渠道权利、零售商感受等行为方面的因素。信息共享意愿的提高有赖于上述各方面的全面改善。
  总之,信息共享对主导零售商至关重要,供应链上伙伴间在信息上互相共享会降低供应链的信息成本,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因此应加强以大型零售商为核心的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联系,消除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信息障碍,减少内耗,提高信息共享程度,以形成由顾客需求驱动的无缝供应链,实现整个供应链的良好协调,降低供应链各环节信息沟通的时间延迟,消除信息波动的放大效应,最终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
  
  四、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协调研究
  
  零售商要巩固自己在流通供应链上的主导地位,必须与各个环节保持稳定的协作伙伴关系,实现整体福利的最大化。关于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协调问题的研究在国际上发表的文献相对较多,而且主要是通过数理模型来对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内部协调问题进行分析。Kebing Chen、Tiaojun Xiao构建了针对由一个制造商、一个主导零售商和众多的边缘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的协调模型,并观察当需求受到冲击时供应链的协调问题,结果表明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在战略上的协调合作对零售商的订货量有重大影响。Chung-Chi Hsieh、Cheng-Han Wu(2009)通过构建相关模型,研究了在需求不确定条件下,由两个供应商和若干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其内部协调机制,表明这种协调机制在不恒等的供应商和恒定的供应商间运作效率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只要供应链之间相互合作、协调运作,就算零售商和供应商们的势力不均衡,供应链一样有效率。Zhongsheng Hua、Sijie Li(2006)通过博弈分析,研究了在需求不确定的条件下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问题,分析的结论是零售商与供应商可以通过讨价还价在零售价格上进行合作。分析结果还表明,当零售商的订货量对批发价格敏感度提高时,零售商的主导性增强,而当零售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增大时,零售商的主导性下降。

  在国内,聂佳佳、熊中凯(2006)研究了制造商和零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的两周期收益分享合同,通过收益分享比例来协调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关系。邹爱平、吴清烈(2007)讨论了在完全信息条件下,独立决策和集中决策的均衡解,并指出集中决策比独立决策更有利。由此引出,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供应商有虚报成本以增加其利润的倾向,并从成本估计和契约设计两方面提出解决此问题的途径,旨在提高整条供应链的协调性。王芳、吴祈宗(2008)则把供应链契约理论用于研究零售商占主导地位供应链的协调问题,建立了一个基于惩罚契约的供应链协调模型。在模型中假设零售商采用二次订货方式,对于生产商的缺货产品给予惩罚,从而激励生产商的生产数量同集中决策时最优生产数量相同。研究表明,通过设置不同的契约参数,供应链利润在生产商和零售商之间可以任意分配,零售商和生产商均可获得帕累托最优,供应链实现了完全协调。

  通过上述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在由零售商与供应商组成的供应链关系中,能否实现相互之间协调与有效合作,决定了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效率,从而也决定了这种供应链关系能否维系并得到不断加强。主导零售商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协调合作机制来促进整个供应链的协调,从而给双方都带来协同收益,并使相互之间的供应链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
  
  五、总结与展望
  
  本文对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关于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概括和总结。通过分析可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发展,零售商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并在供应链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这体现了在信息网络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但目前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在实际运作上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如零售商滥用市场势力、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究其原因,主要是主导零售商没能认清当前市场环境变化,没能摆正自己在市场中的位置,没能和供应商形成相应的协调合作机制。因此,应寻求和建立起主导零售商和其供应商之间新型的合作机制。而作为一种中间性组织,零售商主导下的供应链联盟是分工深化和信息化条件下产生的,是以紧密和谐的网络关系替代先前松散的市场交易关系、以合作型竞争替代先前的单一排他型竞争,通过激励相容的利益分配契约的设计、流通效率化和产品差别化形成竞争优势。
  
  注释:
  ①水床效应是借助于在水床上将一边按下去,由于水的挤压而使另一边凸出来的例子,用以说明大型零售商在采购市场上获得较高的价格折扣,而使零售商在市场竞争中的价格优势更加凸显,从而可能导致零售垄断出现的现象。
  ②牛鞭效应指的是供应链上的一种需求变异放大现象,是信息流从最终客户端向原始供应商端传递时,因无法有效地实现信息的共享,使得信息扭曲而逐级放大,导致了需求信息出现越来越大的波动,此信息扭曲的放大作用在图形上很像很一根甩起牛鞭,因此被形象地称为牛鞭效应。 
 

作者:韩耀 晏…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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