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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骏阳:对“互联网+流通”的思考
来源:《中国流通经济》 第20159期 发布时间:2016-12-13 点击数:

    内容提要:“互联网+”概念一经提出,便得到了各行各业的热烈响应,流通领域亦加快行动步伐,继续大力开展与互联网的对接并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企业不断进入流通领域。随着“互联网+流通”概念的广泛使用,出现了一系列对“互联网+流通”的不同理解,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流通”是互联网与流通企业的结合;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流通”就等于电子商务;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流通”是互联网重塑或创新流通。以上观点各有各的道理,但“互联网+流通”作为一种新的理念,既应该实现模式的创新,又应该实现效率的提升,还应该实现技术的进步。与电子商务相比,“互联网+流通”的创新意义更加深远,必将推动流通业的成本革命,促进流通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破解长期困扰流通领域的一系列难题,实现流通业重塑。“互联网+”的一个重要效应就是创新,“互联网+流通”正在促成流通业的诸多变革:“互联网+流通”创造了新的商业平台;“互联网+流通”正在改变商业的空间集聚方式;“互联网+流通”导致了“四流”及其相互关系的深刻变化;“互联网+流通”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互联网+流通”改变了流通的地区格局。

    关 键 词:互联网/流通/电子商务  

  “互联网+”概念提出后,得到了各行各业的热烈响应,流通领域也不例外。然而,如何理解“互联网+流通”?“互联网+流通”的意义何在?“互联网+流通”将为流通业带来哪些方面的变革呢?对于这些问题,学术界与流通行业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答案,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展开探讨,以期推动流通领域“互联网+”研究的深入。

  一、如何理解“互联网+流通”

  流通领域是最早利用互联网的行业之一,早在21世纪初,网上零售和贸易就已经在国内外兴起,发生了互联网与流通的结合。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后,流通领域加快了这方面的行动步伐,大力开展与互联网的对接以及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企业也开始不断进入流通领域,“互联网+流通”的概念被广泛使用,进而随之出现了各种各样对“互联网+流通”的理解,归纳起来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互联网+流通”是互联网与流通企业的结合。全国大多数大型零售企业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利用互联网为企业经营服务,2014年中国连锁经营百强企业中有75家正在开展网络零售,[1]同时有不计其数的网站和网店在从事商贸流通业,线上到线下(020)模式成为了流通领域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比较有代表性的如银泰与阿里巴巴的合作、沃尔玛在我国上线的“沃尔玛速购APP”、易买得入驻天猫国际等。除此之外,互联网与流通的结合也涵盖批发行业、专业市场、物流企业等。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流通还是要以实体店、实体业态为主,只要在原有零售业态、流通企业中加入了互联网因素,就是“互联网+流通”,这属于广义层面的理解。

  第二种观点:“互联网+流通”就等于电子商务。目前,有很多文章和文件在论述“互联网+流通”时将之视同为电子商务。2015年5月,根据国务院部署,商务部发布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2]该计划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目标,如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力争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等,这些全部都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指标。根据这个行动计划,人们有充分的理由将“互联网+流通”视为电子商务。

  第三种观点:“互联网+流通”是互联网重塑或者创新流通。有些专家认为,“互联网+”不能简单理解为互联网与某个产业的结合,而应该是植入互联网基因,变为互联网思维。根据这种观点,“互联网+流通”就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线上到线下模式,而是意味着流通企业要改变原有的经营理念与传统的商业模式。这属于比较严格的定义,是狭义层面的理解,现实中主要存在两种形式:一种属于原创型。诞生于互联网上的电商企业(如天猫、京东、一号店等)成功地创新了零售业态。纯电商创建了新的流通模式,也包括线上到线下模式,如京东的网上商城+便利店,还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等。另一种属于再造型。其典型代表就是苏宁电器转型为苏宁云商。与其他流通企业不同,苏宁并不是仅仅在网上做一些增量,而是将自己转变成了一个全新的互联网流通企业,打通了线上与线下之间的通道。2015年4月,苏宁又在上海浦东开出了首家“云店”。

  以上三种对“互联网+流通”的理解各有各的道理,在“互联网+流通”方兴未艾之际,很难给出一个特别精确的定义,但作为一种新的理念,笔者认为,“互联网+流通”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互联网+流通”应该实现模式的创新。“互联网+流通”并不是简单地进行叠加,而是要实现“1+1>2”的效果,因此它必须建立在组织改变的基础之上,成功的线上到线下模式既非纯互联网组织形式,也非传统流通组织形式,而是一种经过嫁接的新型组织形式。例如,麦德龙最近宣布升级全新电商平台,覆盖线上、线下以及移动终端等多个平台,形成无缝对接的整合购物新模式。再如,天虹商场、步步高超市等都引入了微信和微店,都在改变企业之前的组织结构,并带来了模式的创新,有的是经营模式的创新,有的是赢利模式的创新,这也是“互联网+”的魅力所在。如果组织不加以改变,线上与线下互不相干,就会导致所谓“左手搏右手”的情况,而这也正是某些流通企业应用了互联网却没有取得效果的原因。

  第二,“互联网+流通”应该实现效率的提升。百度董事长李彦宏认为,所谓“互联网+”,就是任何一个垂直行业与互联网进行结合的话,效率都会有很大的提升。李克强总理就曾经强调,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流通成本。

  第三,“互联网+流通”应该实现技术的进步。“互联网+”在很多部门都引起了技术进步,流通领域应将其作为自己的一个目标。“互联网+流通”必须进一步提高流通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将大数据、云计算等运用到流通业,提升流通业科学技术含量,推动流通业技术创新。

  二、“互联网+流通”的创新意义

  电子商务出现后,专家学者对其创新意义进行过很多论述。与电子商务相比,“互联网+流通”的创新意义更加深远,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将推动流通业的成本革命

  我国流通业成本居高不下,多年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难以解决的顽症。但是,以往的发展表明,传统的流通业(特别是零售业)自身无法进行彻底的成本革命,只能借助外界力量来进行“价格破坏”。①

  以零售业为例,我国零售业成本之所以居高不下,首先是受到了房地产价格15年来持续高涨的影响,租金成本大幅上升,抬高了经营成本;其次,人口红利的结束,导致零售业用工成本上升;再次,物流成本一直较高。我国大型零售企业在硬件方面已经与发达国家看齐,然而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仅为发达国家的1/10~1/5,我国零售业价格水平与居民收入水平很不相称。而且,我国传统零售业受路径依赖及现有经营模式所限,无法依靠自身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取得突破。面对竞争激烈的零售市场,为吸引顾客,扩大销售,零售企业力图创造更好的购物环境,如增设大卖场免费班车、提高装修档次等,但结果却导致了经营成本的进一步上升。目前,我国零售业已经进入了“零售之轮”理论的三高阶段,即高成本、高价格、高毛利,而零售业仅仅依靠自身是无法走出这样一个循环的。

  “互联网+流通”承担了“价格破坏”的功能,网络零售大幅度降低了经营成本,跨境电子商务导致了进口商品价格的下降,这对传统零售业价格体系具有很大的破坏力。京东创始人刘强东前不久就曾经这样说道:“今天的京东也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在库管理的品种是传统大型零售机构的将近100倍,我们将传统的零售行业成本降低了50%”。[3]

  互联网把流通拉上了低成本、低价格、低毛利的经营道路,最终将与日本的流通革命一样导致原有价格体系的破坏。

  2.将促进流通资源的优化配置

  互联网企业的各路资本纷纷进入流通领域,改变了长期以来流通业自我扩张、近亲繁殖的发展道路,不仅为流通业带来了新的资本,而且导致了流通资源配置的优化,阿里巴巴、京东、当当、一号店等互联网企业进入流通领域,创新了经营理念和交易模式。此外,大量跨行业资本也不断涌入流通领域,如百度上线的“百度MALL”,依托原有的百度地图位置查询及推送服务,打通线上与线下通道,顾客既可以在线上购买,到线下门店取货,也可以把线上用户转化到“百度MALL”品牌的线下门店交易。而腾讯则从电商平台、支付手段等多方位进入流通领域。快递企业也开始向零售业延伸,如2014年5月顺丰速运借助互联网开办了“嘿客”便利店,2015年5月“嘿客”升级更名为“顺丰家”。

  3.有助于破解长期困扰流通领域的一系列难题,重塑流通业

  长期以来,流通业一直面临很多难题,如零售商与供应商关系不协调、城乡流通业发展不平衡、内外贸分隔、百货商店不能自营等,而“互联网+流通”带来了流通流域的许多创新,如打造新的供应链,促使制造商和零售商可能由长期以来的博弈对抗关系转变为伙伴关系,更好地共同致力于为消费者服务;城乡一体化流通体系建设问题正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寻求破解;内外贸一体化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机遇,跨境电子商务的商家对消费者(B2C)平台使得零售业与国际贸易结合在一起;银泰百货与阿里巴巴合作后,尝试利用网络扩大百货商店自营比例,已经取得了初步进展。

  三、“互联网+流通”带来的变革

  “互联网+”的效应就是创新,“互联网+流通”已经带来了流通业的诸多变革。

  1.“互联网+流通”创造了新的商业平台

  以往的商业革命都是基于传统平台的更新,“互联网+流通”就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贸易平台——虚拟贸易平台。当前,在零售业,形成了网上商城、网店、虚拟超市等,而跨境电子商务的B2C平台使得消费者可以面对全世界的零售市场;在批发业,行业性批发网站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在国际贸易方面,形成了许多高效率的国际贸易网站,如阿里巴巴、兰亭集势、敦煌网等。虚拟贸易平台扩大了交易的范围,提高了交易的频次,促进了国内外贸易的发展。

  2.“互联网+流通”正在改变商业的空间集聚方式

  “互联网+流通”导致实体商业中心的作用和地位不断下降。网购的蓬勃发展导致实体零售商业光顾客流减少,出现了去中心化的趋势,一些商业中心趋于萧条,甚至有些被迫关闭。

  批发市场在交易不断向网上转移的情况下,出现了去实体化的趋势,有形市场成千上万经营者集聚一地的经营模式日渐式微,批发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将迫使有形市场去实体化。

  虚拟国际贸易平台的形成,使国际贸易交易者以及各种贸易服务机构在网上集聚,使得实体国际贸易中心的地位受到影响。国际贸易网络平台不受实体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体量和资源的局限,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大都市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唯一载体的模式受到挑战,国际贸易也有可能出现去都市化的趋势。

  以上去中心化、去实体化、去都市化的“三化”使得贸易从单一的地理上的空间集聚转变为同时在网上的虚拟集聚,商业的空间集聚方式发生了变化。

  3.“互联网+流通”导致“四流”及其相互关系发生深刻变化

  一是大量的商流在网上发生。过去是以商场、商业街、批发市场为中心,“互联网+流通”出现后,是以消费者、客户为中心。互联网渗入流通使得商流发生了变化,以往是消费者向商业中心流动,而网购盛行后则变为商品向千家万户流动,而零售商由“坐商”变为“行商”,商流与人流分离,快递物流代替了商场客流。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一项有关上海居民网购消费的调查,受访的网购者2013年人均网购次数为19.4次,而在存在网购行为的受访者中,有47.8%的人在网购后减少了外出购物的次数。[4]

  二是物流业大发展和升级。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天猫、淘宝产生的包裹占我国快递市场的份额达到65%。[5]互联网打造了新的电商物流企业,“四通一达”(申通快递、圆通速递、中通速递、百世汇通、韵达快递五家民营快递公司合称“四通一达”)、顺丰等电商B2C物流企业年均以超过50%的速度增长。[6]“互联网+流通”还促使全国新建了物流大动脉。

  三是信息流对商流的先导作用加强。“互联网+流通”形成了各种引导人们消费和购物的网站,如点评网、团购网、比价网、签到网等,这些网站对消费者购物与消费选择具有导向作用,由于信息对称能够导致更多的选择和较低的价格,商贸服务业受此类网站信息流影响很大,信息流对商流的先导作用加强。小米手机建立了大众创意平台,消费者在这个平台上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设计、生产、定价,信息对称导致小米手机销售火爆,成为典型的信息流引导商流的范例。信息流主导商流体现了消费者的主权,降低了消费的盲目性,增强了消费的目的性,降低了消费的时间成本。

  四是资金流与商流形成合作机制。“互联网+流通”创造了新的贸易支付手段,支付宝、移动支付、移动钱包成为线上支付的重要手段。这些新型支付手段不仅为网购提供了安全保障,推动了网购的快速发展,而且通过诱使消费者使用而扩大了使用的范围,倒逼线下零售企业成为新型支付手段的接受者,电商企业依靠所掌握的支付手段与零售商分享利润,资金流与商流形成了合作赢利的模式。

  4.“互联网+流通”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

  互联网介入流通业导致一系列新的业态和经营模式应运而生,各种各样的虚拟超市、体验店、智能商店、代购店层出不穷。例如,京东与爱奇艺合作,在2015京东春夏时尚发布会上携手打造“视链购买”,实现了“所见即所得”的全新购物体验;上海农工商超市与天猫、淘宝、亚马逊、一号店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开展“网订店取”合作。

  在零售业,线上到线下模式是最具代表性的模式。当前,零售业的许多产品面临着体验需要与降低成本的矛盾,比如服装、家具等,不开实体店没有体验不行,没有网络平台也不行,而线上到线下模式提供了最好的解决方案。线上到线下模式已经成为线上与线下零售企业的共识,线上与线下企业一起发力搞线上到线下模式,这个模式正在重塑零售商业。此外,全渠道零售也在成为一种新的经营理念。

  未来,在零售业占统治地位的将是网上网下一体化的线上到线下模式,其形式多样,商店呈现出小型化、专业化、智能化的趋势。

  5.“互联网+流通”改变了流通的地区格局

  随着“互联网+流通”的不断深入,形成了网购统一的国内大市场,打破了之前根据行政区划分割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地区格局。

  各省市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不再完全与当地人口成正比,而是与当地电商企业发展的状况有关。网购导致零售格局发生了变化,一些著名网站所在地或者电子商务发达的省市区卖出商品,这些地区的销售额就会增加;电子商务落后的省市区,其居民从外地买入商品,这些地区的销售额就会下降。未来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上,各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失真的程度会加大,省市区之间的不平衡会加剧,中小城市的某些业态会萎缩。“互联网+流通”将重塑流通业与商业的地区格局,互联网时代全国流通业的竞争会更加激烈。

  ①“价格破坏”是日本20世纪60年代和90年代流通革命中出现的一个专用名词,意指新业态对原有价格体系的破坏。

原文参考文献:
[1]2014年中国连锁百强发展状况[EB/OL].(2015-04-22).http://www.askci.com/chanye/2015/04/22/135829jilu.shtml.
[2]商务部制定发布《“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EB/OL].(2015-05-16).http://www.gov.cn/xinwen/2015-05/16/content2863204.htm.
[3]刘强东:零售业的秘密在沃尔玛的货架上[EB/OL].(2015-06-03).http://politics.rmlt.com.cn/2015/0603/389641.shtml.
[4]上海市统计局:中高收入群体成网购主力军[EB/OL].(2014-08-12).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13news/auto/news/finance/u7ai2255754_K4.html.
[5]2014年天猫、淘宝产生包裹占中国快递65%[EB/OL].(2015-03-24).http://b2b.toocle.com/detail--6238977.html.

作者:李骏阳  编辑:wuha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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