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信"鞋业到太原落户以来,以大幅度的降价吸引了大量的属于工薪阶层的客户,在省城引起了一股不小的风波。有人认为这是"低价倾销",违反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加以处罚等等。我认为需要澄清在这一事情上的糊涂观念和错误做法。
第一、"百信"的做法逼迫我们每一个经营者都要搞清楚什么叫"低价倾销"和"不正当竞争"。《价格法》第14条第2款讲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也就是说,是否低于成本是这里的关键问题。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也做了类似的规定。还有作为国际反倾销法的《关贸总协定》对"倾销"概念解释的第1条就是"产品出口价低于正常值"。所谓的正常值,归根结底还是落脚到成本问题。从我国目前的生产资料的总体价格水平看。目前"百信"鞋业规定的价格水平来看,显然不存在这一问题。
第二、"百信"的做法促使人们要确立一个正确的竞争观念和竞争习惯。用竞争的手段来完成调整产业结构这一重大任务。多年来,我们处于计划经济的氛围中,企业只生不死,生产效率低下,成本偏高 ,产业结构严重不合理。这一切都要通过竞争,才能最有效的解决问题。这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手段。价格竞争又是市场竞争的首选武器。即使在市场经济相对发达成熟的美国、日本等国家,价格竞争仍然是小轿车、计算机、民用航空等行业的一个主要办法。只有竞争,才能淘汰落后,摔掉不经济的生产方式和方法,造成率领我们整个民族经济前进的"航空母舰"。不客气的说,以"行业亏损"或"行业自律"为借口限制在一些大众化的消费品上限制降价、限制竞争,说穿了就是在保护落后!
第三、要知道"百信"的降价促销行为对消费者是有利的。在保证企业能够收回成本价格并有适当利润的前提下,低价位的商品显然对普通百姓是有好处的。大家知道,我们山西的经济水平在全国处于落后水平,人均工资水平去年只有5641元,人均消费刚过2000元,这些指标均低于全国水平,不到京、津、扈及广东等发达地区的一半。在这种大的经济收入的背景下,出现一些有价格竞争优势的企业,给老百姓带来更实惠的商品或服务消费,有什么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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