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是我国东部沿海的一个省份,国土面积10.6万平方公里,人口4600万,在经济发展的自然资源条件方面并不具有特别明显的优势,是一个“资源小省”,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在改革开放前长期居于国内的中游。改革开放以后,浙江省凭借其率先改革带来的体制创新优势,区域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24亿元猛增至2004年的11240亿元,连续8年位居国内各省、市、自治区的第四位。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的经济继“软着陆”后也开始遭遇通货紧缩,浙江省的经济发展却仍然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浙江模式”由此声名鹊起。
一、浙江模式的基本特征
“浙江模式”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充分尊重和发挥民众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和坚韧不拔的创业精神,将经济体制改革和区域经济发展有机地融为一体,利用制度创新所形成的改革先发优势,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浙江模式”不仅仅是区域经济的发展模式,同时也是以区域局部突破为特征的经济制度创新模式(史晋川等,2004年)。
区域经济发展本质上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动态过程,一方面它表现为资源在不同的产业部门之间的流动和优化配置——资源从以农业为主的初级产业部门向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转移,即工业化过程;另一方面,它表现为资源在不同的地区空间的流动和优化配置——资源从广大分散的农村地区向城镇及中心城市等具有区位优势的空间聚集,即城市化过程。
区域的经济制度创新本质上是社会经济活动中资源配置主体和资源配置方式的变迁过程,一方面它表现为资源配置的微观经济主体的变化——民营经济部门的企业取代国有经济部门的企业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即民营化过程;另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经济活动中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市场取代了计划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即市场化过程。
从民营化、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这四个方面的互动关系来看,“浙江模式”也可以概括为是一种内生的由民营化和市场化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区域经济制度变迁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模式(史晋川等,2004)。
浙江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的一个比较显著的特征是民营企业的起步和市场的发育较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领先一步,且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市场的扩张极为迅速,新的经济活动主体和新的经济运行方式相辅相成,互为促进。一旦当国家整体的改革目标——市场经济——确立后,在经济体制转轨进程加速的过程中,原先在计划经济体制外已成长到相当规模的民营经济部门在短时期内迅速地“反客为主”,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主要推动力量(朱家良,1998)。
由于区域经济内部的发展不平衡,浙江区域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并非存在着统一的模式,不同的区域内部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存在着比较显著的地域性差异。浙东北地区在改革开放前具有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力量和较好的社队工业基础,在相当的时期内,浙东北地区的农村工业化进程是由乡镇集体企业为主体推动的,非常接近“苏南模式”。相比较之下,浙东南地区的农村工业化进程是在改革开放后才开始启动的,资本的原始积累是在农村家庭经济基础上起步的,逐步地发展起了农村家庭工业,然后是私营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形成了具有区域自身特色的“温州模式”。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后,发展非公有经济的意识形态障碍基本消除,浙东北地区和浙东南地区的制度创新和经济发展模式扩大了交流与融合,通过大规模的乡镇企业转制和“红帽子”企业的“正名”,个体私营经济得以迅速扩张,民营企业规模进一步升级,专业市场和民营企业成了推动浙江区域经济发展的两大动力,由此开始逐渐形成了具有较大共性的浙江区域制度变迁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模式(史晋川,1999)。从制度变迁角度来看,“浙江模式”是一种“准需求诱致”的制度变迁模式(金祥荣,2000),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浙江模式”是一种新古典的工业化发展模式(赵伟,2002)。
二、“浙江模式”的启动条件
从民间的视角来考察,“浙江模式”的启动与区域内的自然禀赋和历史禀赋密切相关,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CIA)是解释“浙江模式”的启动的一个比较适用的理论框架。
区域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是由区域内经济主体的行为决定的,而所有经济主体的选择行为都会受到一组特定的约束条件的制约,因而,区域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启动一定与该区域内当时的一组初始选择条件的约束有关,在这一组初始约束条件中,区域的自然禀赋与历史禀赋是两个最重要的选择约束条件。
由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发韧于农村地区,民营经济部门的企业大多数是在农村工业化进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所以,在考察区域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初始约束条件时,重点是区域中农村地区的自然禀赋与历史禀赋。
农村地区的自然禀赋中最重要的因素应当是农村的人口与农村的土地,农村的人口关乎到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农村的土地关乎到可利用的耕地面积。1978年以农户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展开后,浙江省的大部分农村地区都较早地实施了农户联产承包责任制,尤其是温州和台州等不发达地区又相对地先行一步。农户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从某种意义上近似于欧洲经济史上从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的转变,农民的生产活动不再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民公社所属的生产大队及生产小队的统一调配,农民自己开始拥有了一定程度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这就为农民从单纯的农业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史晋川、钱滔,2005)。但是,农民是否真正地能作出从农业生产活动转移到非农生产活动的选择,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就是区域中的人均耕地面积。浙江省的自然地理条件被概括为“七山二水一分田”,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这一自然禀赋条件就决定了在实行农户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后,一方面农民的农业生产劳动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了,农业迅速增产;另一方面在农业生产技术短期内无法有较大改进的条件下,土地的边际产出及相应的农民的边际收益递减也开始明显地反映出来了。作为追求经济收益最大化的农民,在面临着由于区域自然禀赋所产生的土地边际收益递减的约束条件下,自然就开始逐步地从单纯的农业生产部门转移出来,从事农产品的加工及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非农生产活动。
农民开始转向从事非农生产活动后,这种非农生产活动在一个区域能大规模迅速扩展开来,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区域的历史禀赋,具体地说,这种历史禀赋就是该区域居(农)民从事手工业制造和商业贸易活动的历史传统及相应的区域商业文化传统。农民的非农生产活动,与单纯的农业生产劳动相比较,前者与市场交换的关系远比后者要密切得多。由于非农生产活动的经济收益大于单纯的农业生产活动的收益。加上在改革开放初期严重的短缺经济条件下,简单的制造业消费品生产和商贸流通就能带来较高的收益,这种现实的经济利益能够极为有效地激活区域的经商传统。毕竟这些区域中的经商传统在人民公社制度中仅只中断了20余年,况且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实际上也没有完全中断,事实上断断续续地仍旧存在,许多有手艺,懂制造、善经商的人力资源仍在区域中保留下来了(例如永嘉县的弹棉花,义乌县的“鸡毛换糖”和永康县的补锅碗等);此外,作为区域经商传统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金融同样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这些历史禀赋因素一旦条件成熟,人们的区域商业文化传统意识就被激活了,大规模的非农生产活动就在区域中迅速扩张,农村工业化的进程由此启动,区域的制度变迁由此发生。因此,从比较历史制度分析的理论视角观察,浙江区域经济中特定的自然禀赋和历史禀赋是启动浙江区域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三、“浙江模式”的演变进程
同样的,从民间的视角来考察,“浙江模式”的演变进程与浙江区域内专业市场的发展和专业化产业区的发展及两者的互动有着密切的关系。专业市场与专业化产业区的关系本质上是市场与企业的关系,这两者之间的互动最终是由不同改革发展阶段的政策条件及由此形成的“交易费用”的变化决定的(史晋川、钱滔等,2004)。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中,用“交易费用”概念来研究企业的性质及企业与市场的边界时,一般并不以社会经济制度的大规模变迁为背景,侧重用比较静态的方法来研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但是,从动态的视角来观察,在存在大规模的社会制度变迁的条件下,同样也可以运用交易费用理论来解释企业与市场的互动关系。浙江区域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从一个侧面证实了这一点。
在浙江南部的温州和台州等区域中,最早出现的非农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商业活动(例如“百万销售大军”现象),由此产生了浙江经济中享有盛名的专业市场现象(例如永嘉的桥头纽扣市场和义乌的小商品市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专业市场的功能是不完全相同的。在最初的专业市场发展阶段,专业市场主要地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场所,仅仅充当了区域经济发展中商品流通主要载体的功能。在专业市场的扩张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商贸活动促进了制造业的发展,区域内各种家庭工业和各种规模较小的制造业企业开始发展起来了,专业市场一方面开始发挥其作为一种“共享式”的销售网络的作用,成了家庭工业和中小企业共同依赖的市场;同时,在另一方面,专业市场也开始发挥着“中间品市场”的作用,协调着区域中个体私营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大致上在90年代中期之前,在浙江区域经济发展中,可以看到的是高度发展的专业市场和遍地开花的家庭工业及中小企业。
专业市场的高度发展与中国改革开放的阶段有关。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国家的经济政策最先是有利于鼓励流通领域的体制外因素的成长,而在生产领域中体制外因素的成长所受到的政策限制相对比较多。所以,对于个体私营经济而言,利用专业市场的发展来从事商贸流通经营活动,从制度角度来看的交易费用比较低。同样地,在90年代中期之前,个体私营经济在制造业领域的企业,无论是在工业用地、工业设备、工业原材料的购买和劳动力雇佣方面,存在颇多的限制,使得民营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过程中,从制度角度来看的交易费用相对较高。由此可见,在当时的经济体制和政策环境中,从制度角度来看的交易费用起到了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专业市场这种“中间品市场”来实行专业化分工和协调生产的作用。
90年代中期之后,一方面由于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专业市场仍在发挥着“共享式”销售网络和“中间品市场”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对生产领域的体制外因素成长的限制不断地放松,甚至开始更多地鼓励制造业领域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例如逐步取消了民营企业工业用地的限制,加强了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劳动力跨区域大规模流动的机制也逐步形成,缓解了民营企业的招工用工约束。同时,国有企业的改革也进一步深入推进。在这种条件下,从制度角度来看,民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交易费用大幅下降,民营企业开始迅速成长,并且部分地开始逐渐地减少了对专业市场的依赖。
在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当一部分企业逐渐减少对专业市场这一“中间品市场”和“共享式”销售网络所特有的市场外部性依赖后,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开始自然形成了新的专业化分工和生产协调的机制,由此产生了浙江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另一明显的特色,即以专业化产业区为代表的区域内产业的聚集,或者说,制造业领域中的中小企业集群。专业化产业区的形成要求某种同类的制造业企业在一个特定空间中集聚,这一条件的产生与完善与地方政府推行城市化战略关系极大。90年代中期以后,浙江区域经济发展中各级地方政府的主动作用愈来愈大,地方政府推动城市化进程需要相当的财政支出,地方政府推动工业化进程(招商引资等)也需要相当的财力,因此通过建立工业园区的方法用土地来换取资金,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手段。由于企业在依赖专业市场的专业化分工生产阶段,已经初步形成了区域内不同地区的专业化生产特色,现在这种专业化生产的发展趋势进一步通过同类行业企业在工业园区的大规模聚集得到了强化;而专业化产业区由于能够为企业带来一种类似马歇尔所说的行业外部经济性,又进一步加速了企业的集聚(金祥荣、朱希伟,2002)。专业市场的发展和专业化产业区的发展以及两者间的互动是剖析“浙江模式”演变进程的一条重要的主线,这条主线反映了不同的改革发展阶段中经济环境和政策所形成的制度方面的交易费用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方式选择的影响。
四、“浙江模式”的战略选择
从地方政府的视角来观察,政府和民间的良性互动是浙江区域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地方政府的发展战略选择对区域体制变迁和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姚先国,1998;史晋川、钱滔,2004)。(注: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说的“发展战略”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第×个五年计划与远景规划”中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而是指政府对区域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的判断和确定。) 当然,毋庸讳言,在浙江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程中,地方政府的发展战略选择有时是主动的,也有时是被动的,有时是清晰和坚定的,有时也会出现含混和动摇的情形。但是,从整个改革开放的发展阶段来看,浙江区域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在发展战略的选择和实施方面在总体上是相当成功的。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战略通常可以被归纳为六大类型,即:货币主义战略、外向型发展战略、工业化发展战略、绿色革命战略、再分配战略和社会主义战略(计划经济及国有部门主导的发展战略)(格里芬,1992)。尽管地方政府从未选择单一的发展战略来引导区域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发展战略的选择常常处于变动与交替和交融的过程中,可是,从最本质的方面来判断,“浙江模式”的发展战略可以用货币主义战略来解释。货币主义战略的精髓是充分调动经济活动中个人的主动性和激发企业家精神来推动经济的进步。具体地说,货币主义战略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一是创造出运转完好的市场,建立起经济成长所需要的相对价格结构,来改善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产出和收入水平;二是为私人企业部门的成长与运行提供充分的空间,把私营经济部门作为经济发展的重点和重要的推动力量(格里芬,1992)。但是,问题在于是何种原因使得地方政府做出了有利于顺利推进区域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
中央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大调整是影响地方政府发展战略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考虑到1978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建设开始成为全党和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影响和改变了地方政府的偏好,发展经济可以被视为是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具有的偏好。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些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较早地和较好地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默许、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与民营经济两者形成了良性的互动,而同时在另一些地区却没有发生相同的情形。
首先,地方政府的行为显然与区域的自然禀赋与历史禀赋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前所述,在具备特定的自然禀赋和历史禀赋的区域中,计划经济体制外的民间经济活动从未真正地中断过,即使在计划经济及相应的意识形态高压下,人们仍在从事着与区域商业传统相关的民间经济活动。地方政府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对这些“资本主义尾巴”心知肚明,也曾经花费气力去限制和打击过这一类民间经济活动,可事实证明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努力大多是徒劳无益。地方政府清楚,区域商业传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况且,在自然禀赋条件较差的地区,地方政府同样清楚这一类民间经济活动是当地老百姓(尤其是农民)维持生存必需的手段,故实际上已多多少少开始逐渐地默许这一类民间经济活动的存在。一旦条件成熟,这一类民间经济活动伴随着农村工业化进程开始成规模地发展起来后,地方政府持有的宽容(部分地也许是无奈)的态度及相应的行为方式,就会形成一种比较有利于民营经济在区域中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宽松环境。
其次,地方政府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行为也与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计划经济的遗产有着很大的关系。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及相关的经济部委在不同区域中推行国家主导的工业化战略时,在各个区域中国家有关部门投资的差异性极大,由此导致了不同区域中地方对于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主导工业化战略的认同相当地不同。具体地说,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投资相对较少的区域,地方政府就相应地很少会期望通过“跑步(部)前(钱)进”的方式来争取上级部门的投资,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由于地方政府对国家主导工业化战略的认同程度低,地方政府在改革开放后实施类似于联邦财税制度的“分税制”条件下,就会比较容易摆脱对国家主导的工业化战略的路径依赖,倾向于探索非国家主导的工业化新道路,从而更有积极性重视、鼓励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中民营经济的发展。
最后,地方政府对意识形态或政治风险的评估及回避政治风险的能力,也是影响地方政府行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税制”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在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会权衡民营经济及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地方财政收入与民营经济发展可能诱发的政治风险成本两者孰大孰小。在两者的权衡中,地方政府倘若能够通过各种方式(例如“带红帽子”、“股份合作制”、“挂户经营”等等)将个体私营经济“包装”成符合一定意识形态标准的“公有制经济”或“集体经济”,那么,地方政府就可能有效地降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所诱发的政治风险,更为大胆地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简言之,根据公共选择理论,约束条件下的最优选择行为这一经济分析框架,不仅适用于微观经济主体,同样也适用于地方政府的行为,只要必需的约束条件成立,地方政府支持本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行为就是一种合乎逻辑的选择。事实上,浙江区域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就是一个较好的证明。
五、“浙江模式”的发展前景
作为一种至今来看仍属相当成功的区域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的模式,“浙江模式”的发展前景同样也必须从改革和发展两个视角来观察和判断。具体地说,“浙江模式”的发展前景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浙江区域改革和发展的双重阶段转换的进程。
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视角来看,浙江经济已率先基本上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初级市场经济的转换,制度变迁的新历史任务是推进区域经济体制从初级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换,即改革的阶段转换。为了顺利地推进从初级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换,浙江区域经济面临三大艰巨的任务:一是完成从传统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方式向现代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方式的转换,在更大范围内建立起现代的企业制度;二是完成从传统的市场组织形式和市场交易方式向现代的市场组织形式和市场交易方式的转换,在更大范围内用法制为基础的非人格化交易来取代以地缘、血缘、亲缘为纽带的人格化交易方式;三是完成政府的职能转变,把区域中发展型的强势政府转变为服务型的高效率政府。
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视角来看,浙江经济已率先基本上完成了从农业经济向工业化中期经济的经济发展阶段转换,经济发展的新的历史任务是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从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的转变,即发展的阶段转换。为了顺利地推进区域经济从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的转换,浙江区域经济同样面临着三大艰巨的任务:一是完成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起经济与自然及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二是完成从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变,建立起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三是完成从“强县战略”向“都市战略”的空间发展格局的转变,通过加速城市化进程来提升工业化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
总而言之,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要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要在国内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完成区域改革和发展的双重阶段转换,其中的关键又在于,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构建出区域内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互动的新机制,从而继续利用制度创新来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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