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于2003年初启动了农贸市场改为生鲜超市的试点活动(简称“农改超”),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不少问题,褒贬不一。为此,大中城市农贸市场改为生鲜超市研究课题组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对杭州市“农改超”试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推动杭州市“农改超”的进一步发展。
一、杭州市“农改超”的基本现状
1.政府牵头、提出目标
杭州市“农改超”试点工作始于2003年初,政府方面由杭州市贸易局具体牵头实施。实施前,通过广泛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企业、街道、农贸市场、社区群众和农贸市场摊主等方面的意见,并组团赴福州、广州等地进行了考察。在此基础上,杭州市贸易局牵头起草了《杭州市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区净菜超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标准规范》,成立了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提出了2003和2004年实施“农改超”的目标,其中,要求2003年完成15家“农改超”试点。
2.企业操作、市场运行
截止2003年底,杭州市已有3家公司率先开办生鲜超市。2003年7月,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联华家友超市投资1000万元改建的“文苑净菜超市”开张;同年8月,福州来杭投资的绿叶生鲜超市出资改造的“流水苑生鲜超市”开业;同年10月,华润万佳文一路生鲜超市开业;同年12月,解百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投资改造的“惠民路生鲜超市”和“南星桥生鲜超市”面市。一年来,家友、绿叶、解百等投资企业都在积极寻找合适的“农改超”网点。仅绿叶生鲜超市公司就先后与中江、清波、小河、新华路等农贸市场进行了洽谈。还有许多投资企业在等待观望。
3.消费者反应热烈、褒贬不一
据杭州《都市快报》的一次社会调查显示,有76.7%的消费者赞成我市实施“农改超”。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的社会问卷调查更为具体:消费者认为“农改超”的购物环境比农贸市场好的占74%,差的占8%认为“农改超”的菜篮子商品比农贸市场质量更安全的占57%,差不多的占38%;认为“农改超”购物方便的占54%,不方便的占26%;消费者意见最大的是价格、生鲜度和服务问题,认为价格比农贸市场高的占52%,对生鲜度不满意的占42%,服务方面集中表现在高峰期付款等待时间过长,超市员工的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和便民服务措施不够完善等。
4.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
2003年6月,在杭州市贸易局召开的“农改超”推荐会上,有70余位农业方面的代表对农产品进入超市十分感兴趣,其中最积极的是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值大户,纷纷为调整品种结构做准备,以便增加超市的菜篮子商品;小鸭电器、德宝电器、茂达环境生化公司等企业,看好“农改超”将带来的机遇,十分关心“农改超”后生鲜食品经营所需要的货架、制冷等相关设备的特点,以便抢先研制、生产。环保可降解塑料袋也因“农改超”而得以推广,至2003年10月,已有13家超市、商场使用可降解塑料袋,推动了“白色污染”治理工作。2003年,有7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把原配建的农贸市场改为净菜超市,以提高商品房的整体环境和含金量。
5.改善了购物环境、提高了商品质量
据调查,农贸市场每平方米产生垃圾1.12公斤,2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日产垃圾2240公斤。各级政府为改变农贸市场的脏、乱、差,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收效不明显。可是,完成了“农改超”的5家生鲜超市,彻底改变了农贸市场的这一状况。
2003年,杭州市有关部门对市区超市、农贸市场菜篮子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超市的合格率普遍高于农贸市场。这是因为超市建立的检测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得到保障。
6.进展缓慢、竞争力差
由于种种原因,杭州市的“农改超”试点工作中还存在着进展缓慢、价格高、连锁经营规模小、新鲜度差和竞争力差等问题,这就必然会影响“农改超”的进一步发展。如至2003年底杭州市只完成了惠民路、南星桥、流水苑、卖鱼桥、文苑等5家“农改超”工作,与原确定的要完成15家“农改超”试点任务差距较大。且5家已开业的生鲜超市,也还存在着价格优势低、新鲜度差、品种结构欠合理等问题。
二、制约杭州市“农改超”发展的因素
影响杭州市“农改超”发展的因素错综复杂,分析其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
1.消费习惯的制约
“农改超”这一菜篮子商品流通的新模式,对已习惯于农贸市场的消费者来说,还需要一个接受过程。据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农改超”的调查显示,人们选择的购买场所与购买的频率关系密切,70%的消费者去农贸市场购买的间隔期是1~2天,66%的消费者去生鲜超市购买的间隔期则是1周以上。同时,每次购物金额少于50元的占了84%。这说明虽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容量冰箱及汽车的普及,为一次性大量购物提供了条件,但是我国相当多的消费者还是习惯于每天买菜。这种购物习惯与传统的饮食消费方式密切相关。因此,体现在生鲜商品购买上,要求“周期短、数量少、品种多和新鲜度高”的这一传统的购物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与生鲜超市的经营方式是相悖的,从而抑制了大型生鲜超市的发展。
2.物业租赁利益的制约
据业内人士对本市农贸市场的抽样调查显示:2003年拟实施“农改超”的15家农贸市场的营业面积为3.78万平方米,年租金总收入为1438.28万元,年每平方米租金收入为380.50元;年各项费用总支出为824.28万元,年每平方米费用支出为218.06元,占年租金收入的57.3%;年总净收入为614万元,年每平方米净收入为162.44元,占年租金收入的42.7%。这些数据说明业主收入原本是不高的。但在“农改超”时,大多数农贸市场业主怕利益受损,担心市场收入减少,往往以毛租金来计算农贸市场的收入,有的转租给个人承包的农贸市场,还以对超市企业提高租金来抵制“农改超”。“农改超”投资者由于一次性投入大,经营成本高,因而难以承受业主的高租金,导致谈判失败,开发缓慢。与此相关的另一个因素是“农改超”后,一些原从农贸市场收取费用的部门,将面临不收或少收等问题,由于利益关系,这些部门对“农改超”的支持力度往往不够,这就增加了“农改超”的推行难度。
3.就业问题的制约
在杭州市的“农改超”过程中,生鲜超市的兴起虽然创造了众多的就业岗位,据杭州市贸易局统计,大约每2000平米营业面积增加约80个就业岗位,但同时又使原农贸市场的摊主失去了谋生的摊位。目前除动员外地人员(约70%~80%)回原籍,或到郊区农贸市场经商外,还有部分下岗工人会面临二次“下岗”问题,而对他们进行培训与安置工作目前尚无政策支持。因此,这些就业对象的利益问题,也影响了“农改超”的进程。
4.财政补助政策的制约
在“农改超”的实施过程中,杭州市政府曾明确规定,对“农改超”投资企业的财政资助,按市、区财政1∶1比例配套;对合同未到期经营户的清退补偿和其他分流工作,主要由各区财政安排解决,市财政从网点资金中列支一部分补助给相关城区、街道。但这些财政资助和鼓励政策,却未得到落实。由于2003年5家“农改超”的投资企业和负责并承担分流的相关城区、街道,没有得到市、区财政和市网点资金的补助,影响了投资者和城区街道对“农改超”的积极性。
杭州市的财政补助政策,与福州、广州两市相比,政策力度也不够大。据调查:福州市级财政投入“农改超”的资金每年达2300余万元,各区按50%配套。其中用于“农改超”从业人员分流和对因撤销农贸市场经济损失的补偿达1000万元,清理取缔无证占道摊贩600万元,帮助生鲜超市对接农产品基地200万元。对新开的生鲜超市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征收营业税。而广州市每年从市级财政拨出1000万元用于“农改超”。按照杭州市2003年以投资额5%的标准补贴给投资企业,投资改造一个3000平方米的“农改超”,需300万元,补贴给企业的资金只有15万;到期经营户的清退,市的补助标准2003年为每平方米20元,3000平方米只有6万元。但杭州联华家友超市为分流经营户支出180万元。无论是实际需要,还是与福州等地的政策比,差距都比较悬殊。
5.税赋因素的制约
“农改超”的税赋与农贸市场相比大约增加20倍。杭州市农贸市场一般实行定额税。经营户的纳税标准一般为:肉摊位600元~2000元/年,豆制品240元~600元/年,水产360元~1800元/年,水果240元~1000元/年,蔬菜摊一般不纳税。据对杭州市15家农贸市场随机抽样调查表明,2002年成交额为57236.87万元,经营户仅纳税88.8万元,税金占成交额的0.155%。“农改超”实行增值税,税负明显重于农贸市场,如杭州家友文苑生鲜超市去年交纳税费105万元,比原农贸市场高出近20倍。“农改超”与农贸市场的竞争,在投入产出等诸方面明显处于不利地位,严重影响投资商对“农改超”的投资信心。
6.投入产出的制约
据对杭州市首家“农改超”家友文苑生鲜超市的调查,其投入成本有:(1)改建和设备投入600万元,对原租赁户补偿费180万元,合计780万元;(2)年租金150万元;(3)全年工资支出约273.6万元;(4)全年电费支出约193.45万元;(5)全年物耗费(标价签、包装袋、托盘、保鲜膜等)支出约161.22万元,物料费率达3.87%,是普通超市的3倍;(6)商品损耗,蔬菜30%左右、水果8%左右、水产品16%左右、肉品5%左右。经测算,该超市费用率高达15.13%,而毛利率仅为8.35%,投入大于产出,经营处于亏损状态。要扭转这种局面,应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实现规模效益。一般而言,连锁经营的规模要达到14家门店以上才能盈利。生鲜超市由于其经营生鲜为主,投入大、运行成本高、损耗大,盈利点肯定要高于一般的连锁经营规模。但门店的开发和经营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见效较慢,这就严重地影响了投资者的开发积极性。
7.经营管理的制约
“农改超”是一个新生事物,大多数企业没有接触过,一无人才,二无经验,三无渠道。应该说,“农改超”中出现的投入大、价格高、盈利少等问题与超市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密切相关。经营方式不当、管理水平低下必然会带来投入高、产出低的后果。杭州的“农改超”正处于投入期,各生鲜超市的经营管理水平还比较低,这就影响着“农改超”的进一步发展。如一些企业获得生鲜超市的经营权后,先把原农贸市场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进行改造,然后采用联营方式吸收了原农贸市场的一些经营户进行分散经营,并未按现代连锁经营的基本要求来进行管理。实行生鲜超市提供经营场地和设施,收取租金和管理费;各经营户自我经营,赚取利润,交纳租金和管理费。这样做虽然改善了经营环境,但是由于生鲜超市的租金和管理费要比农贸市场高得多,各经营户为了保持利润水平不降低,主要手段就是提高价格。而生鲜超市却因管理体制等原因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结果造成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没提高多少,商品价格却上升了不少。
三、杭州市“农改超”的必然性与实施对策
杭州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农改超”创造了必备的经济条件和市场空间。2003年杭州全市人均GDP为3400美元,同比福州全市仅为2347美元。然而2003年福州“农改超”已达50余家,且运行良好;杭州仅5家,运作余地和空间十分广阔。
据杭州市贸易局对家友、联华、乐购等10家超市的统计:1999年超市销售生鲜菜品为2048.9万元,同比增长4倍;2000年为1.9亿元,同比增长近10倍;2001年为4.5亿元,同比增长1.9倍。超市的菜篮子商品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对农贸市场形成了一定的挤压。这种趋势代表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也表明了对“农改超”的认同。
参照发达国家的超市,其生鲜食品均占10%以上的份额,而我国仅占1%的份额。随着我国的入世,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传统农贸市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突出,深化农产品流通的改革势在必行。“农改超”正是顺应了这一改革趋势。无论是从国外发达国家,还是从国内先进城市的实践看,生鲜超市取代农贸市场将是必然的结果。
当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农改超”作为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和改造运动,其源动力是经济持续增长下的消费需求,而消费需求的水平明显存在着多层次分布和地域性差异,甚至在同一城市内的城郊和城市中心也存在差异。何况我国是以单独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一时还很难与“农改超”所需的统一规格、统一加工标准的大规模生产相匹配。这就意味着“农改超”不能一刀切,存在着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根据杭州市2003年“农改超”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我们认为下一步工作应采取以下对策:
1.调整“农改超”的指导思想、方针目标和方法步骤
指导思想上,要紧密结合杭州经济发展实际,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分区实施,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消费需求、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鼓足信心、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改超”工作,使菜篮子工程与生态环境、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方针目标上,要坚持在市政府领导下,统一规划,政府各部门指导协调,企业投资改造,各区负责组织实施。要把“农改超”的目标与各区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搞一刀切。总体要求是主要街道、窗口地区在2006年前基本实现“农改超”,2010年主城区基本建成“农改超”,远郊区和农村城镇则视情况逐步完成“农改超”。在模式上则可以生鲜超市为主,结合菜篮子专卖店、农加超等组成菜篮子商品流通新模式。
方法步骤上,要按市场经济规律来推动“农改超”的实施,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发展一个。方法上要灵活多样,区别不同情况,对新建小区和已具备“农改超”条件的可以一步到位实施“农改超”,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先选择“农加超”过渡,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实施“农改超”,一时“农改超”、“农加超”都难以实施改造的大棚市场,可以引进超市化管理,引进净菜专卖店等形式,使管理先到位,同时积极创造实施“农改超”的条件。
2.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农改超”舆论氛围
农贸市场存在“假冒伪劣”、“偷税漏税”、“藏污纳垢”、“脏乱差”等种种弊端,“生鲜超市”作为更高级的经营业态取代“农贸市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去年的“非典”疫情,今年的“禽流感”,震动了全世界。这更要求我们从流通环节把好农产品的安全准入,而“生鲜超市”又是进入消费领域的最后一关,意义非凡。市、区、街道的各级政府,以及各社区应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将“农改超”列入杭州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重要内容进行充分的宣传。同样,媒体的舆论导向对于市民的观念转变和“农改超”的完善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加强“农改超”政策配套建设
已有的“农改超”政策措施要尽快到位,对2003年已完成的5家“农改超”的财政资助和用于农贸市场经营户分流的资金,要尽快核发兑现。同时要加大对“农改超”的扶持力度,研究出台有利于推动“农改超”的新政策、新措施。一是解决“农改超”的房屋租金问题。建议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对现有农贸市场的产权进行一次普查。实施“农改超”后,承担保证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任务,已由农贸市场的主办者转为“农改超”的投资者,其得益也应转移。凡享受杭政办(1997)33号文件的优惠政策的农贸市场,“农改超”的房屋租金应低于原农贸市场租金收入去掉各种费用开支后的净收入。具体操作办法可采取政府限价。二是在税收政策上要体现鼓励先进业态,限制落后业态的基本原则。“农改超”后,允许投资企业选择纳税方法,要求继续保持农贸市场纳税办法的,可暂时保留3年过渡期。三是对“农改超”的房屋租赁税、用电等给予减免和优惠,或享受工业企业用电价。四是加大农贸市场经营户分流的财政补贴力度。
4.加快建立社会化的菜篮子商品物流配送中心
生鲜商品的经营不可能脱离农业和生鲜供应链而独立存在。为解决生鲜超市经营中出现的品种结构不丰富,商品价格竞争力不强,企业盈利能力弱等诸多问题,要尽快建立社会化的菜篮子商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议在规划中的城北杭州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中,增加建立菜篮子物流配送中心的项目,并在用地价格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支持。对配送生鲜商品的车辆设置专门的标志,在市内准许高峰通行,在过路过桥费用上给予减免或采用先付后返的办法。
5.杭州市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农改超”运作方法
一是要加强对“农改超”的领导,把“农改超”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年度考核。二是要加强“农改超”规划,原则上在生鲜超市的服务半径(500~800米)内,不再开办其他经营菜篮子商品的商业设施,以免资源浪费。工商、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合作、及时取缔各种无证经营和露天摊点,维护城市品位。三是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方法,制订与“农改超”工作相关的政策,营造良好的运作环境和竞争机制,加大对“农改超”的资金扶持力度,吸引各方投资者参与我市的“农改超”。四是要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农改超”的投资和经营行为,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证我市“农改超”的健康顺利发展。五是要建立对农贸市场的经营户转岗培训机制,重点是本地下岗职工的经营户,要通过转岗培训、使他们能在“农改超”的某一岗位或其他岗位实现就业。培训费用应由政府支付。
6.扩大经营规模、加强经营管理
“农改超”是一项系统工程,“农改超”的稳定运行,不仅涉及到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硬件改造,而且,还涉及到经营规模和管理水平。因此,扩大经营规模、加强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是顺利实施“农改超”的基本要求。
在“农改超”过程中,作为“农改超”的市场主体——生鲜超市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快连锁经营、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在目前社会化的配送体系缺位的情况下,要引进多家经销商,丰富商品种类、营造竞争机制,有利于消费者购买。二是要联营与自营相结合,逐步向自营过渡,加快建立农产品基地和配送中心,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缩短流通时间,提高农产品的新鲜度。三是要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方便消费、减少损耗、增强“农改超”菜篮子商品的竞争力和企业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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