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供图
今年上半年国内多地派发消费券,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记者昨日获悉,财政部已公布《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消费券发放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对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做出了明确的指引,包括地方政府消费券原则上应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政府发放,应重点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倾斜等。
专家表示,该文件出台的主要意义在于纠正了消费券发放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防止“变了味”的消费券。不过,有专家认为,发放消费券只是短期行为,目前经济已有好转且国家已采取多项刺激消费的长效机制,这种拉动内需的手段不宜再使用。
建言一
前提是要列入政府预算管理
据了解,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国内多个城市兴起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的热潮,除了有部分城市以政府名义推动、发放消费券外,很多企业、商家也借消费券的名义进行营销。一时间,五花八门的消费券让消费者无所适从。
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指导意见》对消费券作出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发放地方政府消费券应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消费券原则上应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政府发放”,文件还指出,“乡(镇)政府、村级组织以及社区、街道等发放粮油或食品兑换券应报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上海财经大学胡怡建教授表示,消费券的资金来源是两部分:一是政府牵头发放,由商家让利;二是政府直接补贴。如果是后者,那么前提理应纳入预算管理,保证支出公开透明。而其余政府出资拉动内需的做法,也应纳入预算管理。
建言二
只适合特殊时期使用
发放消费券是为了拉动内需,然而这种拉动力有多大?
广州新光百货在今年上半年曾发放过消费券,今年4月,新光百货在广州发放价值100万元的纯现金消费券。当时新光百货预计,此次消费券发放可能拉动该百货公司销售300万—500万元。发券首日销售额达280万元。昨天,新光百货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这种做法对拉动消费确实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不过,专家认为,消费券的拉动力在目前作用不大。广东商学院商业流通经济研究所王先庆教授表示,“消费券”通常是在特殊时期所采用的刺激消费方式,比如在一个大危机、大灾难发生时采用,就会产生“雪中送炭”的良性效果,但在经济好转或和平时期使用,则显得平淡,“意义不大。”
事实上,在上半年经济环境不明朗时,广州本土仅有一家百货企业采取这种“非常之道”,其他企业并没有跟进。有业内人士认为,消费券的效果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好,其中一个佐证是:10月15日杭州市旅游委员会主任李虹曾表示,杭州旅游消费券回收率在20%左右,其余八成“沉淀”在民间。“高达八成消费券成为废纸,又何来促进消费之说,这与消费券本质使命显然不符”。
建言三
规范发放过程杜绝济富不济贫
“消费券”的不当使用,不但起不到积极的作用,还可能产生负面影响。比如产生“新平均主义”。王先庆解释道,并不是人人都需要消费券的,对于部分经济宽裕的消费者来说,消费券对其作用就不大。
有专家也指出,发放消费券是在金融危机下刺激居民消费、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的一项有利之举。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果不加以周密部署、细致监管,出现济富不济贫等现象,好事就会变成坏事。“地方政府消费券是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管理的,应是用公共财政的钱做为民之事”。
对于这种观点,新出台的《指导意见》也认同。财政部建议,地方政府发放用于刺激消费的购物券、粮油或食品兑换券等,应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重点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倾斜;职业技能培训券应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及城市失业者倾斜。
财政部还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地方政府消费券使用监督管理,禁止政府发放的消费券直接兑换现金,禁止在使用时找零或者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禁止反复流通。同时,依法加强对企业发放有价支付凭证或优惠凭证的监管。
建言四
经济好转时不宜多用
记者发现,《指导意见》里对消费券的使用用途、期限和起始日期,也都有明确规定。文件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发放政府消费券,应冠以本行政区政府名称,并注明其用途。同时要注明消费券的使用期限和起始日期。
上海财经大学胡怡建教授表示,消费券是经济低迷时期的特定举措,要求注明使用期限,是提醒地方政府把握好这一刺激措施的“时效性”。如果经济复苏了,无限期使用的消费券反而会干扰经济发展的节奏。
广东商学院商业流通经济研究所王先庆教授也特别强调,消费券应是政府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刺激消费的手段,是一种短期行为。王先庆认为,在目前国家已采取种种扩大内需、刺激消费长效机制的时候,并不适宜再采取这种“非常之道。”
有经济观察人士认为,消费券背后需要有强大的货币支持,若全国都发消费券,钱从何来?“截至目前,各地政府发放消费券的资金来源何处,并不见详尽的说明。从公共财政和货币规则角度看,这可是一个大问题。”
专家预计,财政部之所以现在发布指导意见,也许更多是为了今后相关部门发放时有规可循。
- 本文标签:
|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 |
- 相关内容
- 更多
- 刘强东:未来十年是零售黄金期 [2014-1-16 11:05:04]
-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界定 [2013-12-31 14:38:31]
- 杨军艇解读广州商业:广州几乎没有成功的购 [2013-11-15 17:12:56]
- 王府井郑万河、首商于学忠等零售大佬论剑店 [2013-11-15 16:48:32]
- 迈入全渠道零售 多位企业高管精彩观点一览 [2013-11-1 14:59:52]
- 叶檀:上海自贸区改革必须横下一条心 [2013-9-27 9:04:23]
- 图片资讯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