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批发环节。在我国,农产品批发的功能主要由各级批发市场承担,这是由我国农产品生产特点和批发市场自身功能所决定的。因此,加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成为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关键。
【关键词】:批发市场 流通效率 交易方式
从2009年至2011年,我国农产品价格的变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次农产品价格变化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农产品流通效率偏低是其主要原因之一,而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批发环节。在我国流通体系中,农产品批发的功能主要由各级批发市场承担,经由批发市场交易的农产品比重达到70%以上,其中城市蔬菜的交易量更高达90%。因此,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成为优化流通体系、提高流通效率的关键。
批发环节与流通效率的关系
人们曾经普遍将批发环节置于流通效率的对立面,认为若要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就必然要减少批发环节。姑且不论这种看法是否符合农产品流通的现实状况,仅从理论角度分析,这种对批发环节的看法也是似是而非的。
批发环节与流通效率之间的确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一般条件下,批发环节少就意味着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但某些情况下,流通成本的降低和流通效率的提高是通过批发环节的增加而非减少来实现的。假设市场上有M个生产商,N个零售商,在没有批发环节的情况下,双方直接交易,交易次数为M*N次;如果市场存在一个批发商,则总交易次数为M+N次。只要生产商与零售商的数目均在两个以上,则存在批发环节的情况下,总交易次数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大幅减少,流通成本孰高孰低,一目了然。
之所以出现这种“反常”的情况,是因为批发环节的多少是以能否解决商品集散矛盾为依据的。对于那些需求面广,流通量大,需以不同程度的集散为条件才能顺利进入消费领域的商品而言,环节过少就难以完成其空间转移的全过程。事实上,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市场范围的扩大,地方性产品日益卷入全国商品流通市场,批发环节的增加几乎是必然的。同时,环节的多少,还取决于批量交易规模。如果生产、消费都处于较为集中的状况,批量交易规模大,则尽管流通半径大,但环节不会增加;若生产、消费有一方处于分散状况,批量交易规模很小,则即使地产地销,环节也不会减少。我国的农产品市场恰恰是生产高度分散且市场范围广大,因此,批发环节不可或缺。那种希望通过减少批发环节来降低流通成本的想法是不现实的,若人为地减少批发环节,则效果很可能适得其反。
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现实必然性
(一)农产品流通的季节性
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制约并具有鲜明的季节性,因此,农产品流通随季节变化而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在结构和数量上旺季与淡季差别极大。这就要求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自身灵活性的特点恰好满足了这一要求。
(二)农产品自身的易腐性
农产品,尤其是鲜活农产品本身具有鲜活、易腐、不易保存的特点,客观上需要缩短储存时间,以节约商品流通费用。我国地域广大,冷链技术应用范围有限,因此上述矛盾的解决只能依赖各级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批发市场的集散功能,可有效地解决农产品的存储问题,极大地降低商品损耗,节约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
(三)农产品流通的分散性
与工业生产相比,农业生产本身就具有分散性的特点,在我国,这一特点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基本还是以小农方式为主,数以亿计的农户在广阔的地域各自单干,造成我国农业生产点多面广。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的流通半径急剧增长,加剧了农产品流通的分散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则可以将亿万小生产者引入大市场,成为连接生产与需求的重要节点。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基本路径
(一)强化政府职能并完善统筹规划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在政府调控、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在我国,曾出现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脱离实际条件建设市场的问题。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实践证明,凡是注重、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把市场发展纳入到城市建设中去的地方,农产品批发市场就能够健康有序发展。否则,必然导致空间布局不合理,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造成城市空间拥挤,增加交通压力,而且商流与物流的矛盾突出,不利于农产品批发市场自身发展壮大。
加强、完善相关规划,前提是必须强化政府职能,确立政府的主导地位。国际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如韩国全国5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由政府100%出资的公营批发市场就占了29个,一般法定批发市场19个,民营批发市场只有3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计划、布点、投资乃至管理,全部由政府负责。具体过程是:当某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到需要建设市场时,首先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经过中央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后,中央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设计市场规划方案,规划确定后,资金问题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解决。这对控制市场总量、稳定秩序、有序竞争、提高市场规模和建设标准起着重要作用。即使在经济自由化程度最高的美国,政府的作用也无可替代。在美国,农贸市场建设必须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后方可建立,即市场建设必须经过市政府的批准。一些大型市场的建立,有时连总统都要亲自过问。1986年,美国西部最大的洛杉矶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扩建时,需要在黄金地区占有5万平方米土地,当时的总统里根就亲自过问了该市场的建设情况,要求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上予以支持。可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是农产品批发市场顺利发展的前提。
(二)利用技术手段并改善交易方式
传统的“一手钱,一手货”的简单交易方式,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产品批发市场辐射范围的扩大。因此,积极寻找适合不同市场发展的新型交易方式,是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引入诸如招标、期货等现代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突破,电子商务具有越来越广阔的发展前景,充分利用这一现代交易方式,可以实现农产品的采购、交易、分销及结算过程网络化、电子化,大大节省流通时间、降低流通费用,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产供销一体化发展
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组织生产、衔接产需、促进经营,在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加工技术的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有效的推动作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把农产品生产者和加工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农产品生产者按照订购合同,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商对生产者提供的产品进行加工,然后交由农贸市场组织销售,这样,有效地实现农产品的流通,实现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联系,保证农产品流通的顺利实现。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改进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有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制约着批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又好又快发展,应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切实改进管理模式并将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国际经验表明,通过立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设、经营等进行规制,是农产品批发市场顺利发展的前提。如日本政府早在1923年就制定了《中央批发市场法》。到1971年,政府又制定和颁发了《批发市场法》,这是一部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设、规划、运营、监督、审议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批发市场法》的出台为其它相关法令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如1971年颁发的《批发市场法施行令》、《批发市场法施行规则》,1991年制定的《食品流通审议会令》等,构成了完整、规范的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相关法律建设略显滞后,且伴随着政出多门的痼疾,因此相应的规划失序、经营失调等问题也就难以解决。因此,当务之急是整合现有法规法条,出台一部统领性的相关法律,并进而以此为核心,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规范相应管理,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明确定位并突出批发市场的公益性质
分析美、日等国的相关经验,其批发市场都是由政府出资兴建,同时政府还有一系列的扶持措施,公益性极为明显。但在我国恰恰相反,没有将此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来对待,而是采取了企业经营的模式。这种情况下,有关经营者必然会将批发市场作为盈利的工具,因此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层出不穷,极大地提升了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导致农产品在流通领域价格暴涨,而农民和消费者都深受其害。因此,必须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属性,在用地、税费、贷款等方面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与发展。
(三)培育规模化的经营主体
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在竞争中求得发展,必须走规模化经营之路。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追求规模化往往通过扩大建筑面积,增加进驻单位来实现,单个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没有相应发展起来,因而不能有效降低成本,无法在市场竞争中承受市场变化的风险。因此,我们应有意识地培育一批组织化程度高、能够承受市场变化压力的经营主体,使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总体上提高运作能力,有效地组织产销衔接,成为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力量。
(四)开发必要的硬件设施并提高装备水平
冷链技术在现代农产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可以有效降低流通过程中的农产品损失,也能够实现农产品流通的价值增值,还可以扩大就业,是吸收农业人口转移的有效途径。而我国目前冷链系统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应用还不普及,每年因此造成的损失也比较大,体现在批发市场环节就是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建有配套冷库的市场很少,一般只能当天上市当天售完,否则就失去原有的鲜美度,商品品质难以保持,造成损失和浪费。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我国的鲜活农产品损耗率在25%左右,而美国的鲜活农产品损耗率只有2%到3%,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只有5%左右。因此,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大力扶持、推广冷链系统的普及,在批发市场建立配套的冷藏设施,既可有效减少批发环节的物质损耗,而且也可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增值,进而从整体上提升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这对于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五)与现代物流业结合来实现批发市场的升级转型
现代农产品物流是指为了满足用户需求,实现农产品价值而进行的农产品物质实体及相关信息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物理性经济活动。具体地说,农产品供应链包括农产品生产资料供应、生产、收购、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流通加工、分销、信息活动等一系列环节,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农产品价值增值和组织目标。改变以往分散的环节运转,使上下游经营主体之间整体合作,信息共享,农产品流通顺畅高效,分享价值链条协作创造的最大化价值,增加农户收入。国际经验也表明,发展农产品物流有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现代化。而批发市场与现代物流业的有机结合,可有效改变原有流通形态,把无序的运输和过多的分销整合为简捷、经济的物流过程,从而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由单一农产品集散地向农产品物流中心转变。因此,有关方面要加强农产品物流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等扶持政策,从而推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和转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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